二是聾人維權意識的難點問題。筆得在實踐了解中深刻認識到,聾人在法律意識方麵上是相當薄弱的,有些聾人職工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權利是否遭受侵犯,又有些聾人不敢立即主張自己的權利,往往擔心一旦向勞動部門投訴而會被單位解雇,根本不知道如何主張維護自己的勞動合法權益,聾人隻好徘徊於社會“邊緣”狀態,無濟於事,多痛惜啊!又有些聾人不主動關心國家大事,以前受計劃經濟觀念的深刻影響,至今仍然保守,往往自主認為單位“公”好(機關、學校、國企等)有“三金”,單位“私”不好(私營、外資、合資等)沒有“三金”。也有些聾人認為去勞動部門投訴是天方夜譚。這些說法不正確,現在我們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中央到地方製定的勞動法規體係比較完善,勞動保障力度明顯加大,對每一個勞動者就業是平等的,不管單位性質是什麼,不管勞動者是哪種群體,不管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隻要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力,雙方就應當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都應當享受“三金”,聾人勞動者同樣也不例外。
三是勞動爭議的難點問題。有關勞動爭議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程序一般比較複雜繁瑣,再說律師費用昂貴,生活水平較低的聾人負擔不起。雖然聾人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但絕大多數聾人文化水平不高,根本無法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筆談溝通,這給律師為聾人解決帶來諸多不便和障礙,不僅費時、費力,而且聾人同樣很難獲得保障。
【對策解決】
勞動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對以上問題所反映出的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殘疾人權益問題多給予足夠的關注,充分認識它們給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所帶來的不利影響,認真研究問題發生的原因,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聯合加大執法力度,重點解決當前殘疾人權益保護中的難點問題。為了從根本上減少和杜絕這類現象,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單位錄用殘疾人職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一旦發現單位故意侵害殘疾人勞動權益的現象,應一律予以處罰,嚴懲不貸。
各級殘聯及聾人協會不妨也可以加大宣傳法製力度,比如召開聾人法律座談會等,通過法製宣傳和道德思想教育,促使聾人樹立法製觀念,幫助聾人提高維權意識和法律素質,積極為聾人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歸根結底,聾人特別要自身加強維權意識,思想觀念要更新,千萬不要因循守舊,要自覺多學習政治思想,關心國家大事,以跟上社會發展趨勢,也要多自覺學習普及法律,尤其要多熟悉勞動法規規定的勞動就業、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資、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法律救助等方麵的條文,多關注勞動法規頒布、修正動態,隻有這樣,聾人才能懂得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才是真正關心自己的終身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