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文學的反思(7)(1 / 3)

從一個讀者的角度,我喜歡味道濃烈、力度厚重的小說。老虎食人,固然決沒有人傷害虎那麼嚴重,但老虎給人的印象總是凶猛雄健的。動物園裏關了它,即便在籠子裏吧,也叫人看了震懾。古來有許多畫家喜歡畫虎,至今不少老百姓家裏也樂意掛虎。人們欣賞雄健剛猛,也許還在不自覺地尋找刺激。而老虎給人的刺激是雄壯的、奇偉的、凶猛的、健旺的、陽剛的、濃烈的、驚怖的、震懾的……鑒賞方麵的好惡多少總會影響創作追求上的趨避。所以,我的小說選材或有大小,內涵多半趨於厚重;手法也許多樣,效果則傾向於強烈。或者,這種審美的趣味是基於個性氣質的吧。清淡柔婉何嚐不是一種美,可惜就選材言,我缺乏那種發現的眼光;就表現言,又拙於那樣的手段。

我討厭“虎皮羊質”。奶油小生胸間腮邊粘貼幾根硬毛,那真要叫人作嘔了。

卯兔

與其說做人比作文更重要;毋寧說做人與作文本是一碼事。作品總是作者人格和心智的外化形式,創作過程是生命的過程之一。

但人生又是多側麵的,豐富多彩的。人生有限,難得百載,依一種現代觀點而言,體驗多種生活是延長和拓展生命的重要手段。所以,我讚成人的生活興趣廣泛一些。我喜歡下棋、跳舞、摔跤、遊泳、聊天、交友、飲酒、打牌,等等。

而且無不樂在其中,無不如寫小說一樣癡迷。換言之,寫小說並不是我生命的唯一支撐點。情緒飽滿,就寫一點;沒情緒,不妨投入他種喜好。

“狡兔三窟”,除卻避禍的意思,取其生存的內涵,小說家起碼應該比兔子更善於生活。這樣,他也許能寫得更好。

辰龍

漢民族的圖騰是一條龍。天上人間本來沒有這樣東西,先民竟將它憑空造了出來,使之成為一種宗教的、審美的和心理的真實存在。考據家有說龍是蛇的,有說龍是男性生殖器的;言之也許成理,但龍和這些東西實在相去太遠了。龍的產生,是上古天才的驚人創造。

小說是一種創作,創作即是虛構。直到今天,仍能聽到“生活難道是這樣的嗎”一類愚蠢的反詰。以衛道士自居,以審判者自詡。使人不由可憐這些弱智者。他們不配看到龍,隻配在什麼地方去看什麼玩意兒。

“葉公好龍”,葉公是真正的藝術鑒賞家。

巳蛇

想象是人腦智能的最高表現,創造是人類的本質天性。人們沒有小說,自是依然活著,但作家還是要寫小說,讀者還是要讀小說。“無用之用”,正是文學藝術的最高功用。

作為一個小說作者,我珍視自己的創造天賦。我有自己的職業自豪,“雖萬戶侯不易”。天性喜好,萬難無悔。有時糾纏如毒蛇,不免執著似惡魔。

“畫蛇添足”,那是一個愚人,或者正是一位天才。創造的衝動使他忘乎所以,神馳物外。而愚人和天才都沒有酒來喝。

午馬

一匹奔馳的馬是一首詩,是一幅圖畫,是一段音樂。“奔馳”與“馬”,統一和諧。非此非彼,亦此亦彼。衝馳決蕩,奔騰踴躍,是高級的技巧,卻又全無技巧。最高的技巧正是無技巧。

我向往這種境界,不太欣賞技巧派。小說創造必須情緒飽滿,應當有靈感。

靈感之來,如戰馬聽到號角,必欲狂奔衝馳而後快。人物、情節、語言、結構、情感、題旨、細節、節奏,諸般小說要素同時具備,一齊達於成熟。平時讀書學習的積累,思索琢磨之心得,生活的儲備,寫作的經驗,頃刻奔來腕底,化於無形、融於一爐。

“馬馬虎虎”,創作狀態是一種模糊狀態。思路不清晰,大約不好下筆;思路特別清楚,也常常並非一種良好的創作狀態。

未羊

漢字象形,文字考據家因而說,“羊大為美”、“羊人為美”。羊兒大又肥,那味道是美。部落勇士戴了大角羊頭麵具舞蹈,那場麵那氛圍那感覺更是美。而美是說不出的。

小說應該給讀者以美感。除了娛樂和教育的功用,它必定還有審美的功用。

人物應力求傳神,故事應力求生動,語言應力求有味。小說家應該成為文體家,而這離不開他的語言功夫。小說家唯一的藝術手段是語言,他寫的小說要抓住讀者,使人愛不釋手,語言必須有某種魔力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