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官司拖了很久很久。這是黃楚九最希望出現的情況。從起“人丹”這個名字的時候他就預料到有今天。“人丹”雖然和“仁丹”同音,但“人”和“仁”的意思畢竟差異太大了,這要感謝我們的老祖宗給我們發明了這麼美妙的漢語。
官司一直打到北京最高法院,到1927年才做出終審裁決:人丹與仁丹各不相幹,可以同時在市場上銷售。黃楚九贏了。他這個贏是雙贏,既是法律上的,又是商業上的。
黃楚九在“人丹”案上獲得了大勝利,但從最開始的時候說,他仍然難免有些山寨別人的嫌疑,這和黃楚九的另一個商品“人造自來血”的營銷奇跡正好相反,他發明的“人造自來血”賣得很好以至於外國人來山寨他,雙方也是打官司,結果還是黃楚九贏了。
“人造自來血”是什麼東東呢?一聽這名字就很有中國特色。這其實是一種貧血藥。中國人經常被稱為“東亞病夫”。“東亞病夫”的標準模樣就是臉煞白、瘦弱無力的樣子,其實是貧血的症狀。“人造自來血”正是治療“東亞病夫”的“良藥”。
“人造自來血”的主要原料是進口的枸櫞酸鐵胺、砂糖,本質上還是按英國藥典的要求製造出來的,一開始黃楚九的合夥人給它取的商品名是“博羅德補血藥”,“博羅德”是英語blood的音譯,起這樣的洋名字無非是要給人以一種洋藥的印象,但無形中限製了它的認可度。黃楚九作為經營奇才,大筆一揮改成了“人造自來血”。這種藥是一種藥水,顏色紅紅的,看起來就像血一樣,加上“人造自來血”這個名字,讓人有一種錯覺就是喝了之後血就很多了似的。名字一改,銷量大增。誰不想去掉自己那一副“東亞病夫”的樣子呢?
“人造自來血”出現了銷售奇跡,但出於經營的需要,黃楚九把自己在製售“人造自來血”的五洲藥店的股份轉讓給了後來的經理項鬆茂。項鬆茂接收藥店後,“人造自來血”更加成功。凡是成功就免不了被人嫉妒。五洲藥店的鄰居是一家德國藥商普恩藥局。德國人一向以遵紀守法著稱,但這一次他們有想法了。他們對“人造自來血”的有效成分心知肚明,心想這本是我們西方人發明的東西,錢怎麼都讓你中國人賺去了呢?於是也製作了一種同樣成分的藥片出售,而藥的名字竟然大大咧咧直接用了“人造自來血”的名字。這一招當然比較幼稚,黃楚九把“仁丹”改造成“人丹”的智慧,德國人看來是沒有的。
真正的“人造自來血”當然不能眼睜睜看著別人搶自己的孩子,於是出麵交涉,但德國人也一副委屈的樣子:“我的藥是藥片,你的藥是藥水,成分不一樣,你抗議無效啊!”項鬆茂當然不肯罷休,在他的策劃下,官司又打到了法院。兩家藥廠都位處租借,租借法院經過查驗兩種藥的成分,理所當然地判德國人敗訴了。“人造自來血”終於保住了自己。
“仁丹”本是中藥,被日本山寨,然後又被“人丹”山寨;
“人造自來血”本是西藥,被中國以一個漂亮的藥名取得了商業成功,西方人反過來山寨。
這兩種藥偏偏都和黃楚九有關係。真可謂是民國的超級大奇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