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實的父親周鴻翥和好朋友周人菊等跑到南京為周實、阮式申訴,後又來到上海向滬督陳其美申訴。陳其美是“南社”的成員之一,於公於私,他都會幫忙。南社首領柳亞子等人義憤填膺,接連在《民立報》《太平洋報》等揭露這起凶殘的殺人案。就這樣,一起殺人案瞬間變成了政治事件。新成立的民國政府用何種方式來處理這個案子,成了萬眾矚目的焦點。所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但凡事總要講法律,中華民國現在剛有了個臨時憲法,還沒有法律來處理這種事情,甚至沒有法院、沒有法官,不知道由誰來審理這個案子。
案子正式進入司法程序,首先在管轄權上就有了爭議,按照殺人所在地來說應該在蘇州審判,可上海都督陳其美為了能讓案件在自己的掌控下,行文總統府要求將人犯和卷宗押到上海進行審判。這是明顯的行政幹預司法了。事情一直鬧到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那裏。民國初立,在孫中山看來,維護革命黨人的權益比司法的獨立性更重要一些,所以直接行文江蘇省,以周實的父親在上海告發為由,強行把案子的管轄權給了陳其美。陳其美是孫中山的左膀右臂,不給誰麵子也得給這個麵子。
出乎陳其美預料的是,殺人犯姚榮澤社會能力極強,在案子還沒有審之前就發動了上海市的江蘇同鄉幾十人出麵調解,這種嚴重的殺人案件還能調解,這在中國可不是什麼新鮮事兒。調解方案是姚榮澤向受害者家屬賠償巨款,然後為死者建紀念祠、出紀念冊。麵對這樣的條件,在社會關係網的壓力之下,死者家屬竟然同意了。可當調解方案放到陳其美麵前時,這位革命老大大怒。自己的革命戰友這麼窩囊地死去,還要受製於舊的社會禮法,使凶手逍遙法外,死者家屬甘心,他可不甘心。他急電臨時大總統和司法總長,堅決反對調解方案,並要求嚴厲懲罰姚榮澤。
為了達到目的,陳其美委任滬軍都督府軍法司長蔡寅為臨時庭長,日本法律學士金泯瀾等為民國代表,共同處理此案。這時候麻煩又來了。時任司法總長的伍廷芳很快就向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就陳其美來電以及審理姚榮澤案件,提出自己的意見。他認為民國初立,國人的一舉一動都備受世界的關注,因此對於姚榮澤這一重大案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事。對於姚榮澤案的審理,應當組織臨時裁判所,由司法部選任裁判官和陪審員,決定委派陳貽範為所長,丁榕、蔡寅為副所長,組成合議裁判所。另外設陪審員三人或五人,臨時酌定。
伍廷芳和陳其美並不屬於同一派別,這場審判長委任之爭又成了政治事件。按照法律原則,伍廷芳當然應該主導這個審判。陳其美深知這一點,但為了自己的麵子,他堅決不放棄原來的安排,對外宣稱對任命陳貽範為所長原無反對的意思,隻是都督府早已經對外宣稱由蔡寅擔任臨時庭長,如果更換,對社會各界不好交代。因此陳其美提出由蔡寅擔任正所長,由陳貽範、丁榕二人任副所長,審理姚榮澤案。關於派出民國代表一事,陳其美稱,由於姚榮澤是抵製革命,反對人民,並非是尋常的故意殺人問題,因此特派律師代表民國,以昭慎重之意。
說來說去,無非是維護陳其美自己的麵子罷了,同時也有為自己爭奪審判主導權的意思。畢竟,案子放到別人那裏他是不放心的。他一定要讓姚榮澤收到嚴厲懲罰才肯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