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民國的說法 第九章 章士釗:被當事人當庭駁斥的大律師
一個社會的法製是否進步,律師的數量和素質是重要指標。中華民國建立在大清朝的斷壁殘垣上,在建國初期,全國的律師加起來不過幾十個,而很多時候,這些大律師還沒有用武之地,因為中國人還不太懂得打官司要用律師這回事。袁世凱政權倒台之後,大批的法政專業大學生留學歸國,除了一小部分充實到司法部門外,大部分隻好去當律師,這才讓民國的律師正式成為一個重要的職業。民國律師們除了普通的律師業務外,參與政治鬥爭也是一項經常性的業務,很多“大律師”正是在著名政治案件中被記住的。
章士釗是民國曆史上一個很特殊的人物:他在政治上曾經很風光,算得上是辛亥元老,又當過段祺瑞內閣的司法總長和教育總長;在文化上是著名的反派人物,和魯迅、胡適等人論戰,鬥得不亦樂乎;在人緣上國共兩黨通吃,建國後還當上了中央文史館的館長。無論如何,他都算得上是“成功人士”。可惜的是,章士釗一生大部分時間並不是在做那些顯赫的事情,而是做他認為自己的本業:律師。
章士釗參與過很多著名政治案件的辯護,可憐的是這些案件都出了讓他尷尬的事情。
章士釗辯護的一個重要政治案件是陳獨秀案。
章士釗與陳獨秀本是舊相識。可是兩人後來一個成了共產黨的領袖,一個成了守舊勢力的代表,政治見解可謂水火不相容,兩人因此也沒有了什麼來往。政治是瞬息萬變的,到1932年的時候,陳獨秀已經被共產黨開除,成了“托洛斯基派”的領袖,但國民黨仍然視他為敵人,該年10月,中統特務在上海將其逮捕,這已經不是陳獨秀第一次坐牢了,但這一次似乎再也難以翻身。此時的章士釗也早已下台多年,隻在上海當他的大律師而已。章士釗在政治上當然還是保守派,他見陳獨秀被捕,無人敢為之辯護,況且陳獨秀已經不是當年的共產黨領袖,於是心生憐憫,主動找到陳獨秀,為他免費做無罪辯護。陳獨秀當然是感激不已。在這個時候,章士釗敢冒風險為自己辯護,這是需要很大的政治勇氣的,也確實夠朋友。
1933年4月,中華民國江蘇省高等法院在江寧開庭,宣布對陳獨秀案進行三次公開審判。據說公審的消息傳出後,參加旁聽的人一次比一次多,《申報》是這樣報道的,“唯庭地不敷容納,後至者多抱向隅,”“有立於座次兩旁者,有立於記者席之後者,有立於室外者。”中國人向來愛看熱鬧,國民黨的法庭審一個前共產黨領袖,同時又有北洋政府司法總長做辯護律師,這樣的大熱鬧誰不愛看呢?法官宣布開庭,陳獨秀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入被告席時,庭內頓時鴉雀無聲,陳獨秀是見過大世麵的人,因政治而受審,他感到的是光榮而不是屈辱,因此他一直鎮靜自若,麵帶笑容,向參加旁聽的各界人士頻頻頷首致意。
首先是檢察官宣讀起訴書。陳獨秀犯的當然是政治罪,具體罪名則是“主張打倒國民政府,和無產階級專政,是一樣的目的,都是共產,都是危害民國”,這觸犯的是《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
陳獨秀對一切“罪行”並不否認,而且引以為榮,但對起訴書的邏輯做了最嚴厲的抨擊:
法官問:“何以要打倒政府?”
陳獨秀答:“這是事實,不否認。至於理由,可以分三點簡單說明之。一、現在國民黨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無發言權,即黨員恐亦無發言權,不合民主政治原則。二、中國人民已窮至極點,軍閥官僚隻知集中金錢,存於帝國主義銀行,人民則窮困到無飯吃,此為高麗亡國時現象。三、全國人民主張抗日,政府則步步退讓。根據以上三點,人民即有反抗此違背民主主義與無民權實質政府之義務。”
法官問:“托派和史丹林派(指中共)主張雖有不同,但都主張打倒國民政府和無產階級專政,是一樣的目的,都是共產,都是危害民國。”
陳獨秀答:“我隻承認反對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卻不承認危害民國。政府並非國家,反對政府,並非危害國家。”
這一段自我辯護說出來,整個法庭都沉寂了,因為句句說中了時弊,也切中了當權者的痛處,可謂精彩至極、精確至極。這樣的“辯護”當然隻是政治演說,起不到任何辯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