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零售店采購商品時,由於生產廠家、技術、用料的不同,價格差異也大,所以采購工作的技術性較強,這也是由零售店的自然屬性所決定的。商品結構複雜,品種繁多,因而在保管運輸上、經營上等都要求有一定的技術性,所以要求采購人員必須有豐富的經驗,能夠很好地根據消費者需求和流行趨勢來進行采購。
根據不同商品的銷售情況,市場供求情況和商品本身的特點可以將百貨的采購方式劃分為這樣幾種:
(1)訂購。訂購是百貨零售店和供應商通過提供樣品進行訂購,也可以簽訂合同方式預先進行訂購。在供應商預收一定的定金的前提下,其則按照合同規定的商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交貨時間等進行交貨。采取訂貨方式所收進的商品一般都是比較重要的商品。
(2)選購。選購是指百貨零售店在進貨上有充分的自主權,零售店根據需要向供應商選購商品,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商品的脫銷或積壓。
(3)百貨零售店代銷。在市場商品日益豐富,有些商品產大於銷的形勢下出現了百貨零售店與供應商在商品銷售以後再辦理結算手續的新型采購方式。市場上多存在一些正在打開銷路的新產品,此類商品的供應商多委托百貨零售店代銷,並付給店鋪一定的手續費或給予一定的價格折扣,這使店鋪在不擔風險的情況下放心銷售。此種方式利於增加店鋪的收益,擴大采購業務。
(4)聯營聯銷。聯營聯銷是指廠商與商店、商店與商店,雙方依照利益均沾、風險同擔的原則即相互合作,又各盡其責,緊密聯係的一種采購方式,但此種方式應用尚不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