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雄才大略的盛世君王——清聖祖康熙帝(18)(2 / 3)

在趙申喬參劾戴名世的同時,在江南又出現了督撫互參案,《南山集》案越加複雜。江蘇巡撫張伯行參劾兩江總督噶禮攬賣舉人,索取賄賂50萬兩。噶禮身為康熙乳母之子,又是皇太子胤礽黨羽,勢力強大,被張伯行所參並不甘心,遂發動其智囊搜羅張伯行7條罪狀反加彈劾,包庇為《南山集偶鈔》作序之方苞、致使此書在蘇州私自印行3000餘部,就是其中的一條,企圖把張伯行打入戴名世、方苞一黨。這樣就使《南山集》案與朋黨之爭混在一起,更為複雜。

方苞,字靈皋,號望溪,為戴名世同鄉,為《南山集偶鈔》作了序,與方孝標是同一家族,是方孝標的孫子。其實康熙當時並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處理《南山集》案上,太子之間爭奪皇位問題正使康熙焦頭爛額。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初廢皇太子胤礽,各皇子隨即展開激烈的角逐,皇八子胤禩最為積極。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康熙被迫重新立胤礽為皇太子,讓其他諸子死心。但胤礽複立後,不思悔改,仍拉幫結黨,企圖早日登基。

《南山集偶鈔》案既與朋黨之爭絞在一起,使康熙皇帝必須慎重處理此案。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皇太子胤礽再次被廢,同時,其黨羽兩江總督噶禮亦被革職。《南山集》案張伯行雖被牽涉,但因曾是康熙親譽的“天下第一清官”,又與太子黨人互為參劾,故康熙對張伯行特別偏袒,將他繼續留任,令他將方苞押送刑部處理;《南山集偶鈔》刻版在江寧起出,其餘免議;明確表示張伯行與《南山集》案無關。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南山集》案有了結果。戴名世從寬免淩遲,即處斬,燒毀《南山集偶鈔》《孑遺錄》書板,其家人等均加恩寬免;由之而發的方孝標案,此時康熙已知方孝標並非方光琛族人,遂降旨將其子方登峰、方雲旅、孫方世樵都從寬處理;為《南山集偶鈔》作序的汪灝因在內廷纂修多年,職務被革,也從寬處理,但令家口入旗;免去了方苞的死罪,家口入旗,後因其篤於經學,對古文十分精通,康熙特命其入值南書房,以備文學顧問,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又負責編校禦製樂律算法諸書。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初十,處斬了戴名世,他的弟弟戴輔世把他的屍首葬在南山岡,《南山集》一案於是結束了。

乾隆年間對於修史時有關南明政權的稱謂,進行了專門的規定。乾隆四年(1739年),詔修明史成,幾年之後皇帝又專門下令:修明史的時候,可使用南明諸朝的年號,這方麵的文字之禍從此結束。

九子奪嫡

皇太子的兩廢兩立

太子被廢

清聖祖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康熙帝廢掉已立為儲君34年的皇太子胤礽,在清朝統治集團內部引起強烈反響,幾位年長皇子拉幫結派,用盡了各種辦法來爭奪皇位。在競爭中隱蔽活動的皇四子胤禛後來居上,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君臨天下,登上皇帝的寶座。

康熙初年,輔臣鼇拜專橫跋扈,多次侵犯皇權,這就使康熙認識到皇權更換之際立皇子是何等重要,與其讓一位不會治理朝政的皇子由上三旗大臣輔佐,不如事先親手選擇,培養接班人,以避免幼帝成年收回皇權時重走老路。且滿族入關後受漢族傳統製度影響較大,康熙深悉儒家經典,知道皇權的繼續與鞏固是頭等大事。“三藩”之亂,吳三桂偽托“朱三太子”蠱惑人心,則是康熙從速立儲的直接誘因。康熙十四年(1657年)十二月,按照漢族立嫡立長的原則,聖祖詔告天下,立其皇二子、嫡長子胤礽為皇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