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修王繩武家中借寓、到圓巨和尚廟中暫住、一次又一次借住友人的小樓;住的問題,成了文徵明京中生活最大的困擾。
盤纏既罄,微薪薄俸,比起京中生活的昂貴和各種意想不到的開支,簡直變得微不足道。能告貸的鄉友,多已告貸過。再重新咀嚼正德初年,故友徐禎卿因失囚罰俸,落魄京師的詩作,文徵明愈發感到家的溫暖,恨不得立刻回返江南,過著雖然潦倒卻是悠遊的歲月。
六月賃到一座宅院,似可稍稍安頓下來,但五十七兩賃銀,對文徵明而言,並非小的數目,隻好央人輾轉挪借。在極端惡劣的情緒下,六月十九日的家書,顯得格外激動:
“我在此思家甚切,一言難盡;汝等可念我,作主令家小上來,不然難過活也。來時,措置些盤費來方好;蓋此間俸祿、皀隸之類,僅可給日逐使費耳。”(注一)
家書寄出後,孤獨寂寞的文徵明,便開始盤算日子:如無阻礙,家書將於八月中抵達蘇州,正值家家戶戶團圓賞月之際。倘能體念他京中度日如年的苦楚,妻子當即收拾起程,預計九月盡,十月初,他就可以有一個稍具規模的家,重新恢複生活的常軌。
事實上,文徵明所以感到痛苦難耐,渴欲辭官歸裏,除了經濟拮據、生活不慣之外,動蕩不安的局勢,很有一種山雨欲來的壓力。想到先師李應禎為了拒寫佛經,叔父文森因疏論夤緣求進者遭受撲、笞之刑。正德年間,不知多少忠臣義士,為了抑製中官專橫,諍諫皇帝微服出巡及禦駕南征,慘遭非刑、飽受屈辱。一旦麵臨種種困境,人微言輕的他,將不知何以自處!
從文徵明任職翰院的閏四月開始,年輕的皇帝用太監崔文之言,日以繼夜地在宮中建醮。給事中劉最,疏劾崔文左道旁門,糜費公帑。朱厚熜於盛怒之下,立刻把劉最謫為廣德州判官,進而逮下詔獄,改戍邵武。從此上行下效,許多希圖幸進之臣,紛紛獻上長生之術,或以青詞幹進。
正德七八年間,文徵明曾兩度為文,推崇刑部尚書林俊的德望和文才武功。盛稱這位父執的滿腔忠義、不畏權勢,以及功成身退,不戀利祿的高尚節操。在文徵明心目中,林俊是當今讀書人的一個典型,朝廷的柱石。然而,就在文徵明進京兩個多月後,屢進屢退,曆經四朝的林俊,卻再一次麵臨去就的抉擇。
朱厚熜即位之初,林俊被召在道,就疏請年方十五歲的少年君主,多親近儒臣,先求正心,而後再發為號令,以渾樸為天下先。不要為了遷就現實,改變銳意革新的初詔。
林俊入京時候,正值暑月,經筵已經輟講多時,林俊曆舉祖宗勤學求治的故事,並力諫:
“親大臣、勤聖學、辨異端、節財用。”(注二)
無如這位看來英明而滿懷自信的新君,像前朝皇帝朱厚照一樣,對中官親近而信賴,加以其對道術的執迷,使起自福建田間的老臣林俊,憂心忡忡,生恐他步上朱厚照的覆轍,為生民和社會帶來無止境的災難。
而導致林俊掛冠求去的導火線,也正由於嘉靖皇帝幹涉司法,對作奸犯科的內臣,曲予維護所至:
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覺,為言官糾舉,朱厚熜不交法司審訊,卻詔下司禮監察辦,想借以大事化小。職司刑名的林俊力主宮、府不可異體,應下法司公訊,以昭平明之治。
中官穀大用,霸占民田萬餘頃;對於林俊的指控,嘉靖皇帝竟不加理會。
導帝修廟、建醮的內官崔文,其家人向匠師索賄不獲,便嗾使崔文幾乎把匠師活活杖死;案下刑部究治未決。嘉靖皇帝卻傳中旨,移鎮撫司辦理;又是對法司職權的一種挑戰,也是企圖大事化小的辦法。林俊一麵留住人犯,不予遣送鎮撫司,一麵當著盛怒的皇帝,據理力爭:
“祖宗以刑獄付法司,以緝獲奸盜付鎮撫;訊鞫既得,猶必付法司擬,未有奪取未定之囚,反付推問者。文先朝漏奸,罪不容誅,茲複幹內降,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紀綱,為此輩壞亂。”(同注二)
此外,無論對交結許泰等朋黨要犯的處置,對尊崇興獻王和王妃大禮的看法,他都無法苟同年輕統治者的主張。他感覺自己與其屍位素餐,負天下蒼生的厚望,不若乞歸故裏。
林俊前後乞身八次,可見其去意之堅。
他於嘉靖元年暑月來京,對新朝的諸多亂象,似乎已經見出端倪。他的獨宿朝堂,於去就之間,大概早已有所抉擇。其諸多諍諫與輔佐措施,也不過是想盡人事,聽天命,聊盡讀書人的一點心意。二年初秋,林俊蕭然離京;距其出山,前後不過一年有餘,留下滿朝文武的迷惑和歎息。
文徵明黯然神傷地詩送這位致仕尚書之餘,不免也有一葉知秋的感歎。
另一位四朝元老,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也已萌生了退意:
楊廷和是文徵明翰林院的好友修撰楊慎的父親。也是文徵明所預修《武宗實錄》的總裁官,因此,彼此之間並不陌生。楊廷和十二歲中舉,十九歲成進士;楊慎七歲作《古戰場》文,有“青樓斷紅粉之魂,白日照青苔之骨”的警句,傳誦一時。父子二人的才思和文學造詣,使文徵明大為景仰。
正德皇帝崩殂之後,楊廷和首先主張,大行皇帝無嗣,應遵照“兄終弟及”的祖訓,立興獻王的長子,孝宗從子,大行皇帝堂弟朱厚熜為君;對嘉靖皇帝而言,楊廷和實有冊立之功。
遣散邊軍、罷皇宮內的威武營及團練諸軍、革除為正德皇帝諸多皇店和軍門辦事的官校、放還四方進獻的美女、謀誅佞幸江彬……幾乎所有正德皇帝遺留下的殘局敗政,都由楊廷和漸次收失,使朝廷恢複了運作的常軌。
嘉靖登極詔書,即由楊廷和所草,其中把正德間的蠹政,全部加以厘正或剔除,裁汰各種作威作福的冗員和倖進,多達十四萬八千七百餘名,節省公帑,減少漕運糧米,更無法計算。這道登極詔書一經頒布,普天之下,歡欣雷動,中外臣民,皆稱頌新天子為“聖人”,並稱頌楊廷和對國家社會的豐功偉績。然而,在尊崇興獻王的大禮之議,嘉靖皇帝與這位肱股之臣,卻相持不下:
嘉靖皇帝即位之初,即欲尊崇本生父母興獻王和王妃為“皇帝”、“皇後”。采納張璁“繼統不繼嗣”的論議,認為他所繼承的僅是明朝的大統,並非過繼為孝宗的後嗣,因此,隻能稱孝宗為“皇伯考”。
楊廷和認為,三代以前聖王,莫如虞舜,舜受帝堯禪讓登基之後,未聞追崇其生父瞽叟為帝;三代以後君主,賢莫如漢光武,光武中興之後,也未聞有追尊生父南頓君為帝之舉。
他又引據漢哀帝和宋英宗的故事,來析論當前的大禮之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