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那張廷重,未必不想力挽狂瀾,然東風無力,西風已遠,心力不堪。縱有點點才氣,怎奈無人識,自己也無精神,興致頹然。唯有眼睜睜看榮華沒去,連感風吟月,也是軟綿綿,全無傲骨。
加之殷殷之人已故,無人約束,這貴族遺少,就更沒有體統。入則深宅巨落,斜倚紅床,噴雲吐霧,出則青樓妓院,醉臥紗綢,紅藕花中。縱是美女嬌妻,也勸不住,連那膝下小兒情趣,也懶得去聽。已是窮途,卻更入末路。
牢籠破,有彩鳳飛
既然勸不住,就隻有離婚一條路。這離婚的,一個是張愛玲的父親,張廷重,一個是張愛玲的母親,黃逸梵。
張愛玲很小的時候,母親黃逸梵就和父親離了婚。母親前腳剛走,父親就把堂子裏的女人接進了家門。失母的孩子,還沒有來得及回味悲傷,就被父親強壓著享受他的新生活了。父親曾問張愛玲:“喜歡姨娘嗎?”她撲閃著眼睛,說:“喜歡。”
天知道什麼叫喜歡,應景的話,最作不得數。這倒不是她詭,是她詭不過。小兒最是稚嫩,連伸過來一個棗核也要舔一舔。棗核不同於棗,沒有味道不說,在嘴中潤久了,核尖會越加鋒利,必會傷舌。張愛玲和繼母的摩擦,是避免不了的。
17歲那年,張愛玲的母親又從國外回來了,黃逸梵此次回國的目的,是要帶張愛玲出國,張廷重自是不許。不過,母親的歸來,引得張愛玲三天兩頭往母親處跑。
這舉動,本是無心,卻成了她父親心中的暗刺。繼母更是如鯁在喉,她說:“我養著你,你母親離了婚還要幹涉你們家的事。既然放不下這裏,為什麼不回來?可惜遲了一步,回來隻好做姨太太!”這樣的嘲諷,讓本就對繼母心懷怨恨的張愛玲,對之更恨幾分。
叛逆的她,更直接也更大膽地表達對母親的崇拜。這惹急了父親和繼母,他們決定出手了。
這一出手,就帶著殺氣,他們把張愛玲軟禁在閣樓裏,不許和任何人接觸,還對她拳腳相加。
即使後來得了痢疾,兩人也不予醫治。大概是真想讓這朝向光明的生命,就此淹沒在暗寂之中。要不是伺候張愛玲的仆人何幹求情,一代才女,恐怕早已命赴黃泉了。
父親終於來看女兒了,還帶來了醫藥。張愛玲的命也終於保住了,可是自此,父女倆的感情,卻永遠地割斷了。
身體恢複後,張愛玲迅速找到一個機會,逃脫了張府。沒多久,《大美晚報》(張廷重經常訂閱的報紙)就把張愛玲的這一遭遇變成了聳動視聽的新聞,他們啟用了張愛玲用英文寫成的文章,那字裏行間,不知道有多少仇恨,就看那標題,字字都是火炮炸藥,帶著強悍的報複色彩,“What a life!What agirl's life!(這是怎麼樣的生活!這是一個姑娘怎樣的生活!)”
即使時過境遷,張愛玲對父親和繼母的仇恨,依然不減當年。在她紅極一時時,還忍不住把被關押這件事又細描了一遍,隻是此時,她的報複心已經淡了,那跳脫出命運的靈魂,站在身體的上空,不動聲色,或者說冷酷地閱覽著曆史,欣賞著自己的被虐,也慶幸著逃走的機智,然後為自己打上一個別樣的標誌。
如此種種,皆成過往。但種種過往,卻一點點沉積下來,凝固到張愛玲的思想深處。正像張愛玲所說,祖父、祖母、父親、母親,還有繼母,這些人,一直存在她的血液裏。在她活著的時候,他們綁架著她,脅迫著她,品味人生,愛與恨,情與仇,沒完沒了。也唯有她的生命終了,這些過往,才會淡定地走遠,到更深的曆史背景中,成為別人解讀張愛玲的資料。
這顯赫的舊家聲啊,愛它,它無動於衷,恨它,它也不形於色,隻是在那遠處,如鼓點般敲著,疾疾,徐徐,時而讓人心癢難耐,時而又讓人沮喪頹廢,時而又讓人振奮雀躍。讓後代想拿,拿不起,想放,卻也放不下。
隻是,現在,人們一提到張愛玲,還是會忍不住說,哦,她是李鴻章的重外孫女。
又是這顯赫舊家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