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禿耳朵並沒有理解我。
我喂它食,它怎麼也不吃,還想咬我。
因為,它已經從氣味上認出了我。
在它的眼裏,我仍是那個風雪黃昏裏窮追不舍的對手……
……我知道,我又是在做夢。可我怎麼也醒不了。
當我終於醒來的時候。天還沒亮。
我躺在床上,在黎明前的昏暗中思索著。
我努力忘記那絕望的擠滿淚的雙眼,努力忘記那淒厲的、令人血液凝固的慘叫。
我的眼前,又閃現出歐陽雲那充滿悲憤、追悔、倔強的目光。我的耳邊,又響起歐陽雲那蘊含著淒苦、癡情、惱怒的聲音。
我對她已經審訊了十六次。十六次啊!
仔細分析了這十六次中的起起落落,我開始動搖了。
不,如同我剛接案時就曾產生過的疑問一樣——
王少懷是歐陽雲殺的嗎?
歐陽雲有作案動機,也有作案時間,並且,她的確到過現場。
但是,王少懷真的是她殺的嗎?
不像!
不是!
我必須到社會中去,再做深入一步的調查研究……
不料,在第十七次審訊中,歐陽雲突然一反常態。
“王少懷是我殺的!”
她還沒坐下就說。
“什麼?”
我一下子愣住了。
“王少懷是我殺的。”
歐陽雲又重複了一遍。以沉著冷靜的聲音,回答我發自內心的驚愕。
我沉下心來,盯住她:
“那你談談吧!”
歐陽雲咬咬牙:
“沒什麼好談的,是我殺了他!這件事到昨天為止,我一直不承認,給你們工作帶來許多麻煩,我對不起你們。你們對我一直很耐心,我很感激你們。”
“你為什麼要殺王少懷?”
“我已經說過了,我恨他!在我需要同情和幫助的時候,他欺騙了我。我起先想告他,但一想我們的事說不出口,我到哪兒去告呢?我找不到說理的地方。再說,就是告下來了,他頂多挨個處分,照樣當他的官,可我卻完了。名聲完了,人完了,工作也完了……為了出這口氣,為了討還我失去的,也為了懲罰我自己,我決定殺了他!”
“你哪天殺的他?”
“六月十六日,星期四。那天他約我到丁字街,我就去了。我敲門,他開了,我就進去了。趁他抱我的時候,我用刀子照他心口上刺了幾下,又朝他背上刺了幾下。他就倒在地上死了。”
“那天你倆誰先到的?”
“他先到,我後到。”
“他幾點鍾到的?”
“不知道。”
“你幾點鍾到的?”
“七點鍾。”
“你幾點鍾離開的公司?”
“五點多鍾。”
“從公司到丁字街用不了那麼長的時間。你離開公司後,還幹了什麼?”
“我拿刀去了。”
“到哪兒拿刀去了?”
“回家。”
“車道溝?”
“是。”
“你用的是什麼刀?”
“是一把用鋼管磨的刀。”
我一聽這話,心裏吃了一驚——
在電器公司傳達的案情報告裏,並沒講到用的是什麼刀呀!
歐陽雲怎麼會知道的?
“那就不是刀,而是管叉了?”我問。
“我不懂什麼管叉不管叉的,反正是用鋼管磨的刀。”
“你哪兒來的這東西?”
“那還是在‘文革’鬧武鬥的時候,我撿的。那時候社會亂,大家都準備這種東西防身用。我撿了沒扔,就一直留著。”
“這把刀現在什麼地方?”
“第二天我坐44路在新街口下車,往西走了一段路以後,把它扔在馬路上了。”
“那天你殺他,你是怎麼帶的刀?”
“我用報紙包著。”
“那天王少懷穿的什麼衣服?”
“穿的白衣服,灰褲子,黑皮涼鞋。”
“你進屋後怎麼動的手?”
“我一進屋,王少懷就把我抱住了。我就給了他心口一刀,他就倒下了。”
“就是說,第一刀紮的前胸?”
“對。”
“你一共紮了他幾刀?”
“四五刀。”
“都紮了哪兒?”
“前胸,後背。”
“還紮了哪兒?”
“……我記不清了。”
“你再想想。”
“記不清了。當時我都蒙了!”
“你在什麼位置殺的他?”
“我都蒙了,我記不清了。”
“那他倒在什麼地方了?”
“倒在裏屋地上了。”
“倒在裏屋南邊,還是北邊?”
“記不清了。”
“南邊北邊都記不清了?”
“……北邊。”
“你離開時,怎麼把刀帶出屋子的?”
“我放在王少懷的黑皮包裏帶出去的!”
我心裏又吃了一驚——
黑皮包!
“是什麼樣的黑皮包?”
“就是王少懷上下班常用的那個黑皮包。”
“黑皮包裏裝的什麼?”
“就裝著一個茶杯,一把扇子和一個本子。”
“你為什麼要拿這個黑皮包?”
“為了把帶血的刀藏好帶出去。”
“現在這個黑皮包在哪兒?”
“我扔了。”
“扔在哪兒了?”
“扔在動物園和展覽館之間的馬路上了。”
好,又是馬路上,跟管叉提供的下落一樣,根本無法查找!
“你再好好想想,除了前胸和後背,你還紮了王少懷哪些地方?”
“我記不清了。”
“你今天能轉變立場,邁出第一步,我們很歡迎。但是,現在,你還應該把事情的真相講清楚。”
“我不是講清楚了嗎?”歐陽雲忽然發起急來,“王少懷的確是我殺的!我到哪兒都承認!我知道你們不願意冤枉我,可的確是我殺的他呀!我殺了人,我就是凶手。你們找出凶手不就完了嗎?現在凶手找到了,你們就快往上報吧!還一個勁兒問什麼?我殺人,願意償命。他是罪有應得,我也是罪有應得!我沒有別的要求,隻要求跟我的孩子脫離母子關係,讓他別受我的連累,讓他忘掉他的母親!別的,沒什麼好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