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2014後記:漫長的道別(3)(1 / 3)

這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我氣得發抖,理智卻告訴自己,××沒有錯。所有傾囊而出的熱情與善意,都是我自發自願的,為何要怪罪別人?

但我沒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習慣。我直接撥打他的電話,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被拒接。兩個電話後我沒有再聯絡他。一天後,他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又問起我買火車票的事情,我沒有回複。

夜裏,他沒頭沒腦地發來一條短信:“我就是一個可怕又自私的人,現在你知道了吧,離我遠一點兒。”

原來××並不傻。

沒有聯絡的兩個月裏,我加入了新社團,學著趕潮流燙頭發買衣服,認識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學。大學生活熱鬧地展開,漸漸地不再每天都想起××,也終於能夠客觀冷靜地評價他了。

傳聞不虛,他的確情商很低,的確不惹人喜歡。

那麼,我又喜歡他什麼?難道是“當初驚豔,完完全全,隻為世麵見得少”?然而還是會在夜裏一條條地翻閱曾經的短信。他每一條沒滋沒味的回話,包括我深惡痛絕的聯排句號,都擠在諾基亞小小的收件箱裏,滿了也舍不得刪。

臨近期末的初冬清晨,我忽然在一條小路的盡頭看見他的背影。

高中時無數個清晨,我算準時間從食堂出來,總能看到他拎著書包往教學樓走的背影。內心有一個更囂張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衝出來,對著前麵的男生大喊:“××!你好!認識一下啊!”

還好,她沒衝出來。可惜,她沒有衝出來。

這樣回憶著,無意中他的名字已經脫口而出,聲音脆亮,輕鬆得仿佛我們已認識多年,而這隻是一個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轉過身來,有點兒羞澀地笑了,說:“我以為你再也不會理我了。”

我說:“怎麼會?”

曾經的齟齬閉口不提,我們聊各自的期末考試,聊選修課的論文怎麼寫,聊哪個食堂的煎餅果子好吃……終於不再是我自己一個人滔滔不絕。或許是因為我放下了表現自我、拉近關係的渴求,所以一切就都變得簡單了。

我們一起在圖書館上自習,偶爾我還是會拿自己會做的題故意問他;自習後陪他練習騎自行車,他也試圖用後座帶我,差點兒沒摔死我;跳下車後他說不好意思,我說是我太重了;騎車累了就坐在湖邊,月光溫柔,我不懷好意地打聽高中的事情,一點點地印證傳聞的真假,一點點地拚湊當年的他心裏的我的模樣。

高一的後桌和他在補課班聊過天,他卻早已不記得這個人了。

原來他從沒進過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確很討厭語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過的,有一次交換評改作文,你的那篇還是我評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麵上寫了“沒看懂”三個大字評語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終於認識了一個真實的××,不是我心裏想象的任何一個樣子。他是個普通的男孩,喜歡打球卻打得不好;畢業後想要去美國,和所有學理科的男生一樣;很依賴媽媽,卻又覺得她煩人;性格悶騷,朋友很少,喜歡看動畫片,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稍微繞彎子一點兒的話,通通聽不懂。

我也不再抱著手機輾轉反側,斟酌每一條回複;懶得發短信的時候我就會直接打電話,他也終於肯接,雖然仍然有點兒緊張結巴;看到好玩的東西依然會推薦給他,但是他說“看不懂”的時候,我不再惶恐尷尬,笑笑就過去了,有時候還會直接罵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熱情的人,但我終於成了他的朋友。

一個平淡無奇的晚上,下了晚自習後,我們騎車到湖邊坐了一會兒。我忽然說:“唱首歌吧。”

他說:“我從來不唱歌,小學音樂課老師逼我,給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說:“好吧。”

但靜默了一會兒,他忽然開口唱了起來。聲音清亮,沒跑調兒,但也不是多麼好聽。

是周傑倫的《七裏香》。他牽著我的手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