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妊娠期約經曆280天,習慣上所謂“十月懷胎”是指特定妊娠月,以28天算1個月,1個孕月以周為計算單位。為了便於掌握妊娠期的特點,臨床上將妊娠全過程共40周分為三個時期:妊娠12周前為早期妊娠;妊娠第13~27周為中期妊娠;28周以後稱為晚期妊娠。早期妊娠主要確定是否妊娠,有無妊娠並發症,如有任何情況不適於妊娠則可作人工流產。中期妊娠時需要注意胎兒發育情況。晚期妊娠時需注意胎位、胎兒大小、妊娠合並症和並發症,進行圍產期監護,決定能否自然分娩。
妊娠保健主要對孕婦和胎兒進行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糾正。
母體保健:早期防治孕婦疾病,確保胎兒安全,通過詳細病史和體格檢查及早地查出對孕婦、胎兒、新生兒有高度危險的病理因素,有效地指導防治。
胎內保健:對胎兒的生長發育及健康進行預測和監護,了解胎位是否正常,實現安全分娩。如發現胎兒具有遺傳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應提前決定是否終止妊娠,達到優生的目的。
妊娠早期(15周以前)要求檢出高危妊娠,做好胎內保健,避免致畸因素。
妊娠中期做好孕婦的營養指導,防治胎兒宮內發育不良,及早檢出遺傳病或先天畸形。
妊娠晚期防治孕婦各種並發症,加強產前監護,了解胎兒成熟度、安危度、計劃分娩的時間和分娩方式等。
所以早孕後應建立孕管卡,28周前每月檢查一次,孕28周以後每2周檢查一次,30周以後每周檢查一次。如有不正常現象應及時檢查。妊娠定期檢查是保證母子健康,實現安全分娩和提高人口素質的有效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