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皇帝建武五年(公元29年)
馮異治關中,出入三歲,上林成都。人有上章言:“異威權至重,百姓歸心,號為鹹陽王。”帝以章示異;異惶懼,上書陳謝。詔報曰:“將軍之於國家,義為君臣,恩猶父子,何嫌何疑,而有懼意!”
說到對官員的監督監察,中國其實古已有之,而且做得相當好,相當完備。就是腐朽沒落如清王朝,也有嚴格的監督,當時的言官有“風聞言事”的權力,就是聽到一點風聲,收到一條短信,看到一個帖子,就可以向上檢舉,不用核實。看過一本《庚子西狩叢談》,是曾國藩的孫女婿吳永口述他的朋友劉治襄記錄的,書中寫道李鴻章晚年對大清國的監督監察工作有很多抱怨,大罵清流誤國。監察部門的官吏被譽之為清流,那是因為他們反對貪腐的,連李鴻章這樣的人物都要受到監督監察,可見製度建設搞得是很有成效的。
古已有之的監察製度其實很簡單,就是大家寫舉報信就可以了。我們隻要看看最高檢察官如何對待舉報信,就能了解這個製度了。
我說的最高檢察官就是皇上,因為我們一直是三權合一,所以,當拿到舉報信的時候,皇帝同誌就身份自動轉換成最高檢察官了。大法官看完舉報,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直接把它轉給被舉報人,就像這一次一樣,有人舉報馮異,說他威望很高,百姓歸心,被人民推舉為鹹陽王。劉秀不動聲色,把原信轉給被檢舉人馮異。還有一種是拿到檢舉信以後,馬上立案辦理,像劉邦收到舉報韓信要造反的檢舉信一樣。這是最高檢察官處理檢舉信的方法。
那麼被檢舉人收到轉來的檢舉信該怎麼處理呢?也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把檢舉信當眾銷毀——他有這麼大的膽子?嗬嗬,不是人家膽子大,是人家智慧高。比如戰國時期,魏文王派樂羊伐中山國,就收到臣下大量的檢舉信,說樂羊子在中山國擁兵自重百姓歸心,等等;樂羊子勝利回來,魏文侯就把一箱子檢舉信封起來交給樂羊子,樂羊子根本不看,付之一炬。這樣的故事似乎發生過不止一次。這是什麼道理呢?當大法官把檢舉信轉給被檢舉人的時候,表達的是行政長官(皇帝的另一身份)對你的信任,不僅對你忠誠表示信任,而且對你的大度也表示信任。這種事在古代叫“佳話”。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給被檢舉人一個自我辯護的機會,說到底也是一種愛護。愛護之餘,被檢舉人也能感到一絲絲涼意,噢,我的上帝,這玩意兒得夾緊尾巴了,老板沒閑著耶。
在天下未定的時代,有人居然“百姓歸心”,這是不能不關心的大問題,劉秀把信轉給馮異,既有關懷信任,也在敲山震虎。馮異“惶懼,上書陳謝”。這個態度讓劉秀非常滿意。若在平常,舉報的內容如果不是反黨叛國,隻是經濟作風問題,那麼最妙的處理方法就是不處理,最多給被舉報人拐彎抹角地吹吹風,你小子有短處捏在我手裏了;如果你主動積極地團結在老子周圍,那你不妨好自為之,如其不然,隨時可以把檢舉信拿出來,讓有關部門去查辦。皇上絕對有這個信心,自己的臣工絕大多數是經不起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