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浙西南的生活世界及文化傳承(6)(1 / 3)

鄉飲酒禮儀製繁瑣,其規定細微嚴格,其目的和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麵:一是大力營造敬老尊賢的社會風尚,“尚賢而人趨善,先齒而人興遜,俗以懿,世道以升,此禮更千萬世當如一日”。在古代社會生活中,老人是經驗、智慧、德譽甚至名望的象征,因而具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和威信。德高望重的老人不僅在社會生活中起著模範作用,而且是重大事件的決策者。崇尚尊老、敬老,不僅為全社會樹立典範,而且對於淳化社會風俗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在鄉飲酒禮中通過“論賢良”、“別奸頑”、“異罪人”等具體行為,對遵守國家法令和社會倫理的人予以褒獎,對違法亂紀、行為不軌的人予以鞭撻,體現善惡分明,從而為基層社會提供是非和道德評價標準。

也就是說,通過積極倡導和實踐,引導民間社會形成統一的是非觀念,並使之深入到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麵,從而使民間自發地形成倫理、道德約束機製,達到自治之目的。鄉飲酒禮這一儀製把尊老、敬賢、睦親、善鄰等良好風氣以及善惡、忠奸等是非觀念,通過肅穆的形式,使參與者深受教育,以更好地達到化民成俗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鄉飲酒禮活動中“禮樂”的重要作用,以達到團結人心的目的。在具體儀式中,官員的“請”、“迎”、“送”,對地方儒士來說是莫大的榮耀和鼓舞,正可謂“青矜濟濟集學宮,坫爵升堂典則同。曆代相傳鄉飲酒,清朝複繼古人風。衣冠禮樂從先進,齒序耆髦喜再逢。立懦厲頑敦薄俗,斯文矜式藉群公”。鄉飲酒禮融洽了官儒關係,為國家政策的上傳下達構築了良好的平台;儒士之間的交流和爭論推動了文化、教育的發展,營造了更為濃厚的學風。

(三)旌表義舉善行

在基層社會中,“義”更多地表現為義舉善行。對善行義舉的表彰,有利於將儒家倫理滲透到更廣泛的層麵、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天下之大,一鄉一裏之積也。聖賢之詣自庸行庸言基之也。古人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所以馴習其子弟,使之漬漸於仁義道德之途而後化行,俗美底於大治。故孔子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孟子亦曰:‘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基於特殊的社會意義和功效,曆代從最高統治者到地方官員,對社會上的行善舉義尤為推崇和讚賞。康熙《衢州府誌》較為詳細地記載了對開化人徐儉和常山人周家栐的表彰情況。徐儉:“善事父母,和睦鄉裏,隱居好施。正統三年,朝廷有賑邊旨,儉慨捐粟千石。疏聞,欽賜尚義寵錫冠帶,使樹申明亭,導人向善。子仕,端克承父誌,代申教化。成化五年,亦輸粟千石賑濟災民,藩憲奏聞,賜秩文林郎,沿蔭數世,皆冠帶榮身。迄今,子孫繁昌,人以為積善陰德之報雲。”周家栐:“素性勤儉,好善樂與,常施棺殮骸,阡立義塚收埋枯骨,創建陸亭、造橋設渡……歲荒,則出費運糧賑濟官民,胥慶善端種種,不勝枚舉。名聞上台,賜匾旌獎,一曰‘樸茂純良’,一曰‘誌在廣生’。”對義舉善行的表彰形式一般有賜冠帶、賜匾額、建祠立亭等,“立忠義祠以勵名節,立節孝祠以彰潛德”,盡量使其事跡揚名鄉裏,從而為廣大民眾樹立榜樣,這也正是統治者大力提倡的根本目的所在:“鄉國有敦德好修之人皆當表而出之,以為彝倫風俗勸。”旌表活動之所以在我國傳統社會曆經不衰,是與我國古代基層社會的特點密切相關的。在傳統的鄉土社會,人們生於斯、長於斯,即成長、生活於家庭、鄰裏、宗族的環境之中。費孝通先生將這種環境下的社會關係作了十分形象的比喻:“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麵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係。”因此,人們隻有把自己的言行自覺地融合到社會生活規範中,其言行才是“合式的”,才能受到眾人的認可,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講,社會的譴責或讚許就是生活的主宰”。基於此,對“孝”、“義舉”等行為的獎懲才可能有效,才有可能實現教化民眾、推動社會和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