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二代國王努馬(2)(1 / 1)

羅馬人認為神無處不在,他們甚至把曾經的國王也當成神來供奉,所以第一條戒律對他們是不適用的。羅馬人除了神像,還喜歡雕刻祖先像,所以第二條戒律也不適用於他們。至於第三條戒律,因為羅馬人開口閉口朱庇特神或赫丘利之名來代替說“糟糕”,因此也不適用。第四條中的安息日,也就是羅馬人的休息日,這樣的日子裏,羅馬人除了平時要做的事不做外,什麼都可以做,而不隻是禱告。

至於第五條至第十條戒律,無疑,羅馬人也知道應該遵守。因為這六條戒律屬於道德倫理的範疇,不是信不信宗教的問題,而是一個人願意與野獸為伍還是願意做人的問題。即使摩西不說,相信人們也會遵守吧。

其實,對照“摩西十誡”,從猶太教派生出去的基督教,也隻有第一條忠於猶太教。盡管它是一神教,但其實基督教在很多方麵都吸納了多神教的方式。例如,和多神教一樣,他們也刻雕像,也會開口閉口叫神或主的名字,他們一邊說著“糟糕”,一邊高喊“我的上帝”、“基督”!甚至在安息日裏,他們也會興高采烈地做運動。也許正因為如此,基督教才會成為世界性宗教吧。

第五條至第十條戒律都是用來規範人類行為和想法的,從宗教的角度看,基督教和猶太教沒有區別。善於妥協意味著善於洞悉人類的心理,但是,基督教歸根到底還是屬於一神教。

那麼,羅馬人既然不祈求諸神糾正自己的道德倫理,他們祈求的又是什麼呢?

是保護神。他們祈求的是諸神的保佑。首都羅馬的保護神是最高神朱庇特神為首的諸神。戰場上,他們有戰神馬爾斯和雅駑斯神保佑;農業上,他們有穀物女神刻瑞斯保佑;葡萄酒釀造業中,他們有酒神巴克斯保佑;發展經濟方麵,他們有商業旅行保護神墨丘利保佑;生老病痛,他們有醫神阿斯克勒庇俄斯保佑,而朱諾女神則是幸福婚姻和婦女的保護神。神的數量之多數不勝數。羅馬人堅信這些神都在保佑自己。無數神寄宿於羅馬,其數量之多就連以抽象思維見長的希臘人也自歎弗如。之所以羅馬會有如此眾多的神,原因自然在於羅馬人具體而現實的性格。羅馬人從不排擠其他民族的神,他們甚至還會積極主動地引進其他民族的神。也許他們認為保護神越多照顧到的地方就越大吧。

不過,在古羅馬,保護神並非隻是無原則地樂善好施。對於什麼都不做的、好逸惡勞的人,任何神都不會給予保佑。羅馬人認為在一旁默默支持努力上進的人才是保護神應有的姿態。其中最有意思的是維裏普拉卡女神,她是調解夫妻矛盾的保護神。

夫妻之間發生爭吵,通常起因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一樣的。通常夫妻吵架,雙方都認為理在自己這邊,所以為了說服對方,聲音會不由自主地越來越大,另一方麵,不說話會被認為是理虧心虛。於是雙方你來我往,各不相讓。這時如果一方為了不讓對方有開口爭辯的機會,連珠炮似的說個不停,另一方自然會怒從心起,結果甚至可能發展到大打出手。為了避免出現這一結果,兩人決定去女神維裏普拉卡的神廟。

神廟裏隻有女神雕像,沒有神官或其他什麼人。因為在羅馬,大到祭祀諸神的神殿,小至神廟,如果所有神堂都配上神官的話,即使動員全羅馬所有的人恐怕也不夠。但是每個神廟有每個神廟的規矩,信奉諸神的羅馬人在沒有旁人監督的情況下也一定會遵守。維裏普拉卡女神廟的規矩就是在女神麵前,向女神傾訴的時候一次隻限一人。

這樣一來,在一方傾訴的時候,另一方就不得不在一旁默默地聽著。在默默傾聽的過程中,漸漸地,他會意識到對方說的話並非全無道理。就在雙方一次次交替傾訴和傾聽的過程中,原先激烈衝動的聲調會慢慢地趨於平和,直至在離開神廟的時候,兩人已經和好如初。

細細想來,其實希臘和羅馬向神尋求保佑的想法是人性極其自然的一種願望。與猶太教相比,更具靈活性的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更關注這一點。但是,基督教終究是一神教。保護神的職責是保佑聖徒。如果要記錄下每個保護神的職能範圍,恐怕難以一一說清,因為就連和別人私通的男人都有保護神保佑。基督教不能把神看做保護神,所以就說聖人。現代國家意大利也有聖人,它是亞西西的聖方濟各。但是,富於協調精神的基督教聖人似乎也管不了夫妻吵架。

努馬還整頓了神官組織。神官專門為保護羅馬人的諸神服務。神官階級之長由最高神祇官擔任,下設5至10位神祇官。此外還有負責保護聖火的神子,她們要連續工作30年,其間必須保持處女之身。另外,還設了十來位祭司,根據鳥飛的樣子和啄食的方式等,來占卜國事的吉凶。

每次作戰前,祭司都要占卜。通常我們認為一旦卜到凶簽,軍隊會因此而撤退。但是現實生活中的羅馬人很少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