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二代國王努馬(3)(1 / 1)

首先,羅馬人認為,隻要不是親眼所見,那麼無論是凶簽還是吉簽都沒有效力。所以即便卜到了凶簽,隻要祭司在占卜的時候,閉著眼睛做就行了。

其次,判斷吉凶是祭司的職責,一個簽是好是壞全憑他們的解釋。對於祭司來說,讓鳥給出軍團指揮官希望得到的神示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重要的是隻要士兵相信卜到的是吉簽就可以了。所以說,在任何一個時代裏,位高權重的人總是最清醒的。

但是,我們看羅馬宗教,可以發現一個與其他民族很不一樣的特點,羅馬沒有專職神官。羅馬不設脫離凡塵俗世而隻做神和人的紐帶的神官。

羅馬的神祇官和祭司不是神諭的代言人,也不是神在地球上的替身。要成為神官或祭司不需要特別的才能,也不需要為培養這種才能而進行特別的訓練。除了神子,他們的生活和普通人完全一樣。而且,從最高神祇官到祭司,都是由市民大會選舉產生,和以執政官為首的政府官員的產生沒有任何不同,說起來其實就是國家公務員。但是,如果這樣說,他們的神秘感就會減少許多,當然好處也不少。

因為它不是一個固定的階級,所以既不會對其他階級或官職產生嫉妒,也沒有必要為了保全自己所屬的階級而過分執迷於對宗教的尊重。在羅馬,宗教和政治之間不會出現明爭暗鬥或相互利用的情形。自然狀態下的政教分離也許是努馬最重要的一個功績。

生活在公元前後交界時期的希臘曆史學家狄厄尼索斯在其著作《古羅馬史》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使羅馬強大起來的要因在於他們對宗教的見解之中。

對羅馬人來說,宗教不是指導原理,它隻是精神寄托。因為有宗教信仰,人性不再受到禁錮。盡管強有力的指導原理有很多優點,但是它也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缺點,就是拒絕一切與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同的人。

根據狄厄尼索斯的說法,羅馬人對宗教表現出來的不是盲目的迷信。羅馬人的宗教既不排他也不自閉,與異教徒或邪教的概念相去甚遠。雖然羅馬人也發動戰爭,但是他們從來不進行宗教戰爭。

一神教和多神教的區別不隻在於純粹的神的數量,還在於是否認同他人信奉的神。認可他人的神,意味著認可他人的存在。盡管現在距離努馬時代已經過去了2700年,但是我們依然沒有從一神教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雖說如此,當願意糾正人類道德倫理和行為的宗教沒有出現的時候,隻要我們不想淪落為與野獸為伍,那麼個人也好,國家共同體也好,就必須有一套自我約束的體係。對羅馬人來說,這種體係就是家長集權的家庭,以及由羅馬人製定、不管你喜不喜歡羅馬都不得不遵守的法律。

宗教在不同教派信仰的人之間是沒有作用的,但是法律在沒有相同價值觀的人之間也能發揮其作用。不!正因為人與人之間沒有共同的價值觀,才需要有法律。羅馬人比任何人更早、更強烈地意識到了法律的必要性。考慮到他們的宗教性質,我想這無疑是最自然的一個選擇。

和羅馬人一樣從不向神祈求糾正人類倫理道德的希臘人轉而在哲學中探索真理。哲學源自希臘,尤其蘇格拉底以後的希臘哲學思潮正是希臘人思考自身的結果,而不可能是別的什麼東西。

向宗教尋求糾正人類行為準則的是猶太人。

向哲學尋求糾正人類行為準則的是希臘人。

向法律尋求糾正人類行為準則的是羅馬人。

就在這一點上,這三個民族的特點可見一斑。

那麼,在如此眾多的領域裏,努馬的改革是如何取得根本性的成功的呢?

剛登上王位時,努馬甚至還不是羅馬市民,在羅穆路斯時代移居羅馬、和拉丁人一樣已經成為羅馬中堅力量的薩賓人也沒有給予他全力的支持。也就是說,努馬既沒有支持他的勢力,也沒有血統的優勢,隻是一個異邦人榮幸地當上了羅馬國王而已。他之所以能繼承王位,是因為元老院的再三邀請,當然也得到了市民大會的一致通過。但是僅憑這兩點,顯然基礎薄弱。因為,首先,如果元老院對他不滿意,完全有可能像對待羅穆路斯那樣暗殺他。其次,民眾的支持充滿變數。再則,就算用語言進行說教,能明白道理的人在任何時代都不會太多。還有,努馬不像羅穆路斯在軍事上有過輝煌的戰績,而這一點恰恰最難以讓民眾信服。

他就任王位後,馬上解散了由300士兵組成的先王羅穆路斯的護衛隊,然後脫去象征王權的紫衣,經常一身白色的神官托加,獨自一人跑到森林中去。

每當此時,人們紛紛傳言,說努馬正在森林深處和女神交談。人們堅信努馬在那裏通過女神接受諸神的旨意。事實上每次從森林出來,努馬都會向市民大會提出新的建議。對他的這些建議,不僅市民大會會無條件地采納,而且元老院也會一致通過。可見,所謂權力並非隻是單純地依靠武力來行使的,努馬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

努馬在統治羅馬43年後,大概是受到了女神們的邀請,安詳地去了另一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