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前133—前120)(8)(2 / 2)

西班牙恢複平穩,西西裏也安定了。由於羅馬一直沒有在行省常駐軍隊的習慣,軍隊需要的人數減少,裁掉了不必要的軍團。軍隊不缺人了,繼續推進農地改革的熱度自然減退。

提比利烏斯改革初期,元老院中的開明派讚成,固守既得利益的反提比利烏斯派也不能公開反對,就是因為軍隊質量下降的問題非常突出。現在應服兵役的公民數量逐年增多,加之各行省局勢平穩,軍隊減少編製,對軍人的需求自然下降。人就是這樣,隻要沒有火燒眉毛的事,對根本性的問題往往健忘。羅馬恢複了和平,製約自身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不突出了,早該解決的事就又被推遲了。

即使沒有那麼緊迫,但也不能忘記需要解決的根本性問題,持這種清醒認識的不止提比利烏斯的弟弟蓋烏斯一人,元老院那些當初支持提比利烏斯改革的開明派,也都認為應該糾正羅馬社會不斷擴大的貧富差距。然而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提比利烏斯在推行改革的半年間沒有碰到的障礙,現在讓他們碰到了。

提比利烏斯·格拉古的農地改革,簡單說就是將超出法律規定多借用的國有土地予以沒收,再借給失去農地的城市無產階級化的平民。這個改革,建基於權利公正,因此沒有問題,但隨著《農地法》的實施推進,另一個問題冒頭了。

國有土地的借用已經進行了幾個世紀之久,其間土地租借權的廣泛轉讓是可以想象到的。禁止轉讓,是提比利烏斯《農地法》的關鍵點之一。

租借權僅在羅馬公民之間轉讓,這個問題好辦,如果不正當地多租借土地,遵照《農地法》沒收就是了。你既然是羅馬公民,就有遵守羅馬法律的義務。

然而,土地租借權如果轉讓給羅馬公民以外的人,即轉讓給了加盟羅馬聯盟的其他城市國家的公民,怎麼處理?當發現這種情況多得出乎意料時,問題就來了。

如同《羅馬人的故事2·漢尼拔戰記》中所述,以羅馬為盟主的羅馬聯盟各城邦之間,除了軍事同盟關係之外,由於道路等基礎設施也是同盟各國共有,各國的關係已經超越了防衛上的命運共同體,在經濟方麵也成為命運共同體。不僅在共度布匿戰爭“國難”時期,就是在羅馬的霸權遍及地中海世界期間,軍事、經濟上的羅馬聯盟都在發揮作用,而且有越來越緊密的傾向。

然而,羅馬公民和同盟城市的公民還是有區別的。可以要求羅馬公民承擔羅馬公民的義務,但不能要求同盟城市其他國家公民承擔這種義務,因為不具備同等權利者,不能要求承擔同等的義務。假如要求承擔同等的義務,就必須給予同樣的權利。向不享有權利者要求承擔與權利相伴的義務,就是幹涉內政。羅馬聯盟是以各城市國家互不幹涉內政為前提建立起來的戰略同盟,因此,如果出現了成員國被幹涉內政的情形,聯盟就會解體。

羅馬聯盟是一個有效的防衛體係,這已經為“漢尼拔戰爭”的實踐所證明。羅馬元老院那些開明的領導者們,不願意破壞這個同盟。在他們看來,羅馬聯盟相當於“羅馬之盾”,堅持這個同盟遠比農地改革重要。

公元前146年消滅迦太基,公元前133年摧毀努曼提亞,成功平定西班牙叛亂後勝利歸國的小西庇阿,是當時羅馬最有影響的重要人物。序中已經介紹過,在紮馬會戰中戰勝漢尼拔、贏得第二次布匿戰爭勝利的軍事首領是大西庇阿。小西庇阿是大西庇阿的養孫。為便於區分,人們就將他們分別稱之為“大西庇阿”和“小西庇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