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提出的進化論主要包括四個子學說。”爸爸講道:
“第一、一般進化論:物種是可變的,現有的物種是從別的物種變來的,一個物種可以變成新的物種。這一點,早已被生物地理學、比較解剖學、比較胚胎學、古生物學和分子生物學等學科的觀察、實驗所證實,我們現在甚至可以在實驗室、野外直接觀察到新物種的產生。所以,這是一個科學事實,其可靠程度跟‘地球是圓的’、 ‘物質由原子組成’一樣。在今天,除了極其個別的由於宗教信仰偏見而無視事實的人,實際上已無生物學家否認生物進化的事實。
第二、共同祖先學說:共同祖先學說揭示了生物進化的事實,指出所有的生物都來自同一祖先,生物的進化是一個樹枝狀的不斷分化的過程。認為地球上所有生命都是由共同祖先進化而來,這種觀點不僅是宏偉壯麗的,而且有著強大的解釋力量。它使得人們在係統分類學、生物地理學、比較解剖學、比較胚胎學、古生物學等領域所發現的令人迷惑的種種現象有了合理的解釋。在達爾文之前,這些學科基本上是描述性的,是達爾文一舉把它們變成了因果科學,將它們統一起來,牢固地建立在進化論之上。
“怎麼證明共同祖先學說的正確性呢?”我問爸爸。
“現在,分子生物學的研究發現所有的生物都使用同一套遺傳密碼,生物化學揭示了所有生物在分子水平上有高度的一致性,最終證實了達爾文這一遠見卓識。所以,共同祖先學說也是一個被普遍接受的科學事實。”
“但是生物又是怎樣從共同的祖先進化來的呢?”我追問道。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達爾文又提出了另一重要學說——自然選擇學說。自然選擇學說認為自然選擇是進化的主要機製。自然選擇的存在,是已被無數觀察和實驗所證實的,所以,這也是一個科學事實。
“那第四個子學說又是什麼呢?”我又問到。
“第四個學說是漸變論,這個學說認為生物進化的步調是漸變式的,是一個在自然選擇作用下累積微小的優勢變異的逐漸改進的過程,而不是躍變式的。這是達爾文進化論中較有爭議的部分。包括赫胥黎在內的一些古生物學家由於強調生物化石的不連續性,都相信生物進化是能夠出現躍變的,認為新的形態和器官是源自大的躍變,而不是微小的變異在自然選擇的作用下緩慢而逐漸地累積下來的。
“達爾文的進化論肯定對神創論產生了很大的衝擊。”我說。
“是的。達爾文將上帝徹底驅除出科學領域,推翻了形形色色的神創論,也拒絕了目的論,因而否定了所有的超自然現象和因素。由於達爾文進化論,科學的、自然主義的世界觀和生命觀才成為可能。達爾文的共同祖先學說不僅深刻地揭示了所有生物的起源,而且牢固地確立了人類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在《物種起源》發表12年後,達爾文出版了第一部研究人類進化的專著《人類的由來與性選擇》,決定性地證明人類必定是從猿類進化而來,並在確認了大猩猩和黑猩猩是最近似於人的動物之後,準確地預言人類的故鄉在非洲。在達爾文之前,人們普遍認為人是萬物之靈,並非自然界的一部分,而是超越了自然。達爾文進化論則指出,人類是生物進化的偶然產物,是大自然的產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類與大自然是同一的。達爾文進化論讓我們更深刻地理解了人類與大自然的關係,更深刻地理解了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