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情況合到一塊,當然非常可疑,但是就其每件事的本身而言又是有可能的。我覺得最不可理解的是為何將夫人捆在椅子上。”
“我也沒有完全搞明白這一點。華生,合理的解釋應該是他們要麼殺死她,要麼將她藏到一個看不見他們逃走的地方。可是,無論怎樣講,這位夫人所說的話中有虛假的成份。另外,還有酒杯的問題。”
“酒杯又有什麼問題呢?”
“你認為可能是有三個人用杯子喝酒嗎?”
“怎麼不可能?三個杯子都有酒沾在上邊。”
“沒錯,但是僅有一個杯子中有渣滓。這一點你是否注意到了?你是如何看的呢?”
“倒酒的時候,最後一杯有渣滓是非常可能的。”
“錯了。酒瓶中是一滿瓶酒,因此不可能前兩杯非常清,後一杯非常濁。解釋有兩種,一種是:第二個杯子倒滿之後,將酒瓶用力地搖動之後,再倒第三杯,所以有渣滓。可是似乎這種可能性不大。沒錯,絕對是不可能如此的。”
“那麼另一種可能呢?”
“隻有兩個杯子用過,然後將兩個杯子中的渣滓都倒在第三個杯子中,因此造成了假象,似乎那兒還有第三個人在喝酒。這樣,一切的渣滓不就全在第三個杯子中了嗎?沒錯,我覺得肯定是這樣的。假如對於這個細小的情節我恰好做出了與事實相符合的解釋,這樣的話就說明夫人和她的女傭都在有意對我們說謊,我們應該不相信她們所說的每一個字,所以,這起案子馬上成為了一起非常複雜的案子。她們對凶手的掩護絕對有充分的理由,所以我們不可以對她們有什麼依賴,這就需要我們自己想辦法去搞清楚當時的情況。目前,我就是這樣想的。華生,開往齊塞爾賀斯特的火車來了。”
對於我們的返回,格蘭其莊園的人們覺得十分驚詫。斯坦萊·霍普金已到總部彙報去了,因此福爾摩斯走入餐廳,將門從裏邊閂上,專心致誌地查看了兩個鍾頭。他由邏輯推理所得出的結論,終於從這之中找出了可靠的證據。他在一個角落裏坐著專心地觀察著。我緊隨著他,也進行著仔細地觀察。窗戶、窗簾、地毯、椅子、繩子,一個一個地細心地查看,認真地思索。爵士的屍體已經搬走了,其它的東西還是我們早晨看到的那樣。最讓我意想不到的是,福爾摩斯居然爬到牢固的壁爐架子上去。那根鐵絲上邊仍有那根斷得隻剩下幾英寸的紅色繩頭,在他的頭頂高高地懸著。他仰著頭向繩頭瞧了好長一段時間。為了和繩頭更近一些,他將一條腿跪在牆上的一個木托座上邊。這樣他與那根斷了的繩子僅有幾英寸的距離,但是引起他注意的卻是托座本身,而不是繩子。過了一會兒,他心滿意足地跳下來。
他說:“華生,好啦,這起案子我們處理完了,這是我們遇到的最不尋常的一起案子。唉,我真笨啊,差點犯了一個特別嚴重的錯誤!目前,除了幾個細節沒有搞得十分明白之外,其餘的事實過程都已搞清楚了。”
“你知道凶手是誰了?”
“華生老兄,凶手隻有一個。不過是一個十分難以對付的人。他如一頭獅子般強壯,他輕輕一下就可以將通條折彎。他有六英尺三英寸高,如鬆鼠一般靈活,他的手特別靈巧,另外有一個特別聰明的腦袋,因為他是這整個巧妙故事的編造者,我們碰到的是這個特殊人物別出心裁的傑作。但是卻有破綻留在了鈴繩上邊,原本鈴繩不可能露出破綻的。”
“我仍有些不明白。”
“華生,假設你想拉斷鈴繩,你覺得繩子應該從什麼地方斷呢?應該是在與鐵絲相接的地方,為何這根繩子斷的地方離鐵絲有三英寸遠呢?”
“由於那兒磨損了!”
“沒錯。我們可以檢查的這一端是磨損了的。這個人特別狡猾,故意用刀子將繩子的一端磨損。但是另一端卻並未磨損。從這兒你看不見,可是從壁爐架上瞧去,那一端切得特別齊,沒有絲毫磨損的痕跡。你應該明白這是怎麼回事。此人想得到一根繩子,但是擔心鈴一響就會發出警報,因此他不能將繩子拉斷。他該怎麼辦呢?他爬上壁爐架,仍然抓不到,因此又將一條腿跪在托座上,因為托座上的灰塵留下了痕跡。他取出他的小刀將繩子切斷了。我至少還差三英寸才可以夠著那個地方,所以我推測我比他矮三英寸。你瞧橡木椅子座上的是什麼痕跡?”
“血跡。”
“的確是血。此點足以證明夫人說的都是謊言。強盜做案時,如果她是坐在椅子上,那麼這血跡又該作如何解釋呢?她坐到椅子上邊肯定是在她丈夫死了以後。我敢說,也有同樣的血跡在那件黑色的衣服上。華生,我們並未失敗,而是獲勝了——是從失敗起步,用勝利結局。我要與保姆婁瑞沙說幾句話。為了了解我所想要的情況,我們交談時絕對要特別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