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建築藝術(2)(2 / 3)

在藝術風格方麵,它們也追求和諧,追求完美,追求崇高,但已不是一種“神聖”的和諧、完美、崇高了,而是現實人生的一種“合宜”,是經濟繁榮,和平安定,和追求現實刺激的“崇高”,有的“崇高”還直接與某種“悲劇”情緒相聯係,如著名的古羅馬鬥獸場,它那完美、和諧、崇高的造型,因與其功能性的悲劇意味相聯係著,是沐浴著奴隸血淚的一種崇高,所以,使這種崇高、完美,更具有了世俗性,它能讓人讚歎、使人振奮,但難以產生像希臘神廟的那種“神聖”感。這可以說是古羅馬建築風格中的和諧、完美、崇高與古希臘建築風格的最大區別。至於另一些世俗的建築,如卡拉卡拉浴場,它那和諧、完美而又雄偉的風格,也主要來自於世俗的情感,而不是來自理想主義的神聖意識。

在具體建築的造型風格方麵,古羅馬的建築也是既繼承了古希臘建築的造型風格,又革新、發展了它。如古羅馬大鬥獸場的外部立麵,特別是高4層的外部立麵,就是古希臘柱式構圖的複寫,它的底層是多立克柱式,第二層是愛奧尼克柱式,第三層則是科林斯柱式,在頂層則圍繞著壁柱。但是,古希臘的這種柱式,在古羅馬的這座傑作中已不再像在古希臘建築中那樣起結構作用了,它已蛻變成了一種單純的裝飾,真正起結構作用的部件是隱藏於牆壁之中的結構體。

同時,在屋頂造型方麵,古羅馬人更是極大地革新了古希臘建築的造型方式,將古希臘習用的梁柱結構,代之以一種更為有效的拱券支撐方法,從而在屋頂造型方麵,出現了在古希臘建築中很難見到的“穹拱”屋頂。正是這種“穹拱”屋頂,成為了古羅馬建築,特別是房屋類建築與古希臘房屋類建築最明顯的區別。這種拱券結構因經濟、實用,且審美效果也很好,故不僅應用於神廟、宮殿等特殊建築,而且擴展到日常生活的一切領域,如道路、橋梁、輸水道、港口、劇場、住宅、倉庫和下水道等,從而使許多雄偉建築在表現和諧、完美、崇高的同時,具有了一種明顯的“圓”味。

但同時,古羅馬的建築又在造型方麵有意識地借鑒和繼承了古希臘建築造型的一般特點,特別是柱廊的使用,常常鮮明地表現出古羅馬建築與古希臘建築的承繼關係。例如古羅馬的潘泰翁神廟(又稱萬神廟),它的主體部分是一個帶穹頂的巨大的混凝土圓桶,這種以“圓”為主的風格,是典型的古羅馬建築的特點,而在它的大門入口處,又靠著一個典型的古希臘的柱廊,柱廊由八根科林斯柱式組成,它的上麵則是一處三角形的山尖。整個建築活脫脫地顯示著古羅馬建築繼承與創新的形象。

哥特式建築

哥特式建築盛行於眾世紀1050~1550年,以宗教建築為多,最主要的特點是高聳的尖塔,超人的尺度和繁縟的裝飾,形成統一向上的旋律。

公元5世紀,隨著西羅馬帝國的滅亡,歐洲進入了被史學家們稱為“中世紀”的時期。此時的歐洲,意識文化與文學藝術一蹶不振,古希臘與古羅馬文化的燦爛景觀,已成為了一個悠遠的夢,消失於漫漫的長夜中,唯有宗教文化,特別是基督教文化一枝獨秀,不僅成為中世紀精神的象征,也成為了中世紀權力的象征。可是就在這塊文化的沙漠裏,卻奇跡般地誕生了一種嶄新的建築文化——哥特式建築文化,它那奇異、獨特的形象,有如衝破天羅地網的雄鷹,不僅展示了中世紀物質文化的成就,而且生機煥發地表露了中世紀精神文化的特征,將歐洲的建築藝術水平提到了一個嶄新的高度。

如果說整個中世紀的文學藝術,基本處於停滯狀態的話,那麼,唯有建築這隻雄鷹直搏雲天,高傲地飛翔,將藝術的輝煌撒播於歐洲的四麵八方。從一定意義上講,哥特式建築不僅是中世紀最偉大的藝術,而且也是中世紀唯一具有永恒生命力的藝術。

然而,這一偉大的藝術,卻不僅誕生於並不偉大的時代,而且也得到了一個並不偉大的稱號:哥特建築。哥特,原為參加覆滅古羅馬帝國的一個日耳曼民族,其稱謂含有粗俗、野蠻的意思。它是文藝複興時期的歐洲人,因厭惡中世紀的黑暗而“贈”給中世紀建築的。文藝複興時期的人們本意是以此來貶斥中世紀的建築風格,但後來,隨著曆史的發展,這一稱謂也就失去了它的褒貶性,而成了一種專有名詞,在習慣上人們將與中世紀的這種主要建築風格一致的建築,均稱為“哥特式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