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的液化氣軟管(戶內)和燃氣灶,都有一定的使用壽命的,國家專門有這方麵的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布了《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程》其中明確規定:燃氣具從售出當日起,人工煤氣熱水器的判廢年限為6年,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熱水器的判廢年限為8年,燃氣灶具的判廢年限為8年。另外,軟管的使用期限按照行業標準是10年,但是因為使用過程中的老化、磨損等,一般需要5~8年更換一次。

通常來講,大家在使用液化氣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首先要在單獨的磚瓦結構廚房中使用,正確安放液化石油氣的設備;鋼瓶必須要直立放置,不允許臥放或倒放;鋼瓶必須要遠離熱源,擺放在易搬動、周圍沒易燃物,較通風的地方,灶、瓶距離在80厘米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鋼瓶加熱;裝減壓閥前要檢查密封橡皮圈,做到無變形、缺損、裝減壓閥手輪要對正閥口,要逆時針旋轉上緊;橡皮管、灶具開關、減壓閥及手輪至瓶閥連接部位是較易漏氣部位,檢查漏氣請用肥皂水塗刷檢查部位,切勿用火查漏;嚴禁私自拆卸、改裝液化石油氣專用設備,有問題請與專業人士聯係解決;發生液化石油氣泄漏時要及時關緊瓶閥。在泄漏場所,要嚴禁各類明火(包括煙頭),嚴禁開、關各類任何電器設備;發生火災要盡快切斷氣源(關瓶閥),切忌將瓶放倒,並及時報火警;勤檢查、細觀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為保安全請在睡覺前、出門時關上鋼瓶角閥;嚴禁私自排放鋼瓶中的殘液(氣)。

關於液化氣出事的事情大家在網上稍微一搜,就能找到很多很多,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一定要慎之又慎案例一:居民亂倒液化氣引發爆炸事情發生在2008年4月4日。"轟隆"一聲巨響,一團火球從下水道裏突然冒出,水泥蓋也被掀翻,下水道內的臭水飛起數米之高。4日中午,吉安市長岡南路3號1棟附近的一下水道發生爆炸。經消防部門調查,原是一居民擅自往下水道中倒入了殘餘的液化氣所致。

當日12時許,吉安市吉州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刻出動了3輛消防車趕到事故現場。此時,現場的空氣中依舊彌漫著一股濃烈的刺鼻氣味,下水道上多塊百餘斤重的水泥蓋被炸爛,10餘米長下水道被炸出了明顯的裂痕。消防人員隨即開始調查。經居民反映,爆炸前有人往下水道內倒了液化氣。隨後,消防人員很快找到了往下水道中倒液化氣殘液的居民張某。

據張某介紹,當天,他拿液化氣灌打算去灌氣,發現氣罐裏還有些殘餘的液化氣。為了圖省事,他隨手將殘餘的液化氣倒入了一個下水道內,沒想到,液化氣很快擴散到附近一個正在燃燒的火爐上,瞬間就發生了爆炸,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對張某進行批評教育後,消防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500元的罰款。

案例二:居民液化氣罐泄漏引發爆炸事情發生在2007年6月4日下午。黃石日報:下午16時許,勝陽港社區一居民樓突然發出爆炸聲,隨後,火苗從屋內竄起。因該樓周圍巷道狹窄,消防車無法開進,耽誤了最佳救火時間。待消防隊員趕到現場將火撲滅,這家的物品幾乎已全部燒毀。據初步調查,爆炸是由該住戶液化氣罐泄漏引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