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噪聲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幹擾
噪聲對人的睡眠影響極大,人即使在睡眠中,聽覺也要承受噪聲的刺激。噪聲會導致多夢、易驚醒、睡眠質量下降等,突然的噪聲對睡眠的影響更為突出。噪聲會幹擾人的談話、工作和學習。實驗表明,當人受到突然而至的噪聲一次幹擾,就要喪失4秒鍾的思想集中。據統計,噪聲會使勞動生產率降低10%~50%,隨著噪聲的增加,差錯率上升。噪聲還會掩蔽安全信號,如報警信號和車輛行駛信號等,以致造成事故。
(4)噪聲對動物的影響
噪聲能對動物的聽覺器官、視覺器官、內髒器官及中樞神經係統造成病理性變化。噪聲對動物的行為有一定的影響,可使動物失去行為控製能力,出現煩躁不安、失去常態等現象,強噪聲還會引起動物死亡。鳥類在噪聲中會出現羽毛脫落,影響產卵率等。
(5)特強噪聲對儀器設備和建築結構的危害
實驗研究表明,特強噪聲會損傷儀器設備,甚至使儀器設備失效。噪聲對儀器設備的影響與噪聲強度、頻率以及儀器設備本身的結構與安裝方式等因素有關。當噪聲級超過150分貝時,會嚴重損壞電阻、電容、晶體管等元件。當特強噪聲作用於火箭、宇航器等機械結構時,由於受聲頻交變負載的反複作用,會使材料產生疲勞現象而斷裂,這種現象叫做聲疲勞。
一般的噪聲對建築物幾乎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噪聲級超過140分貝時,對輕型建築開始有破壞作用。例如,當超聲速飛機在低空掠過時,在飛機頭部和尾部會產生壓力和密度突變,經地麵反射後形成N形衝擊波,傳到地麵時聽起來像爆炸聲,這種特殊的噪聲叫做轟聲。在轟聲的作用下,建築物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如出現門窗損傷、玻璃破碎、牆壁開裂、抹灰震落、煙囪倒塌等現象。由於轟聲衰減較慢,因此傳播較遠,影響範圍較廣。此外,在建築物附近使用空氣錘、打樁或爆破,也會導致建築物的損傷。
為了防止噪音,我國著名聲學家馬大猷教授曾總結和研究了國內外現有各類噪音的危害和標準,提出了三條建議:
(1)為了保護人們的聽力和身體健康,噪音的允許值在75~90分貝。
(2)保障交談和通訊聯絡,環境噪音的允許值在45~60分貝。
(3)睡眠時間建議噪音的允許值在35~50分貝。
噪聲對人的影響和危害跟噪聲的強弱程度有直接關係。在建築物中,為了減小噪聲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隔聲和吸聲。隔聲就是將聲源隔離,防止聲源產生的噪聲向室內傳播。在馬路兩旁種樹,對兩側住宅就可以起到隔聲作用。在建築物中將多層密實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夾層結構,也會起到很好的隔聲效果。為消除噪聲,常用的吸聲材料主要是多孔吸聲材料,如玻璃棉、礦棉、膨脹珍珠岩、穿孔吸聲板等。材料的吸聲性決定於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另外,建築物周圍的草坪、樹木等也都是很好的吸聲材料,所以我們種植花草樹木,不僅美化了我們生活和學習的環境,同時也防治了噪聲對環境的汙染。
居民區內禁止鳴笛的標誌
控製噪音環境,除了考慮人的因素之外,還須兼顧經濟和技術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製,必須考慮噪音源、傳音途徑、受音者所組成的整個係統。控製噪音的措施可以針對上述三個部分或其中任何一個部分。噪音控製的內容包括:
(1)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製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噪音控製在技術上雖然已經成熟,但由於現代工業、交通運輸業規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製的企業和場所為數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問題上,必須從技術、經濟和效果等方麵進行綜合權衡。當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在控製室外、設計室、車間或職工長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強度要低;庫房、少有人去的車間或空曠的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總之,對待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性質與不同持續時間的噪音,應有一定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