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蝴蝶商品開發興起,那些珍貴稀有的蝶種,特別是受到國家和國際保護的珍稀蝶種的命運就更加悲慘。前幾年,曾發生過有名的“中華第一蝶案”,有6隻金斑喙鳳蝶險些走私出境。2003年,公安機關在蘭州曾破獲一起金斑喙鳳蝶案,一隻蝴蝶的交易價競達到12萬元!2008年,北京警方在一個經營蝴蝶標本的小店中,從400多隻蝴蝶標本中,查獲2隻金斑喙鳳蝶(國家一級保護)、88隻雙尾褐鳳蝶(國家二級保護)、160隻三尾褐鳳蝶(國家二級保護)。在鄭州,海關工作人員發現,有人分別向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通過寄航空信的形式走私蝴蝶。查獲信封內裝有26枚蝴蝶標本,經鑒定,這些標本中,有金裳鳳蝶2枚、喙鳳蝶24枚,均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總價值可達34000多元。
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反正是蝴蝶是農林害蟲,它的生命也很短,不捕捉它也會很快死亡。事實上,任何一種野生動物首先要延續種群,對於短命的蝴蝶,尤其珍稀種類,種群數量少,繁殖能力弱,稍加人為的幹擾,它就難以傳宗接代。人為捕殺,造成其在沒有交配前就死去,對於種群的繁衍是致命的。
南京中山植物園在80年代曾有豐富的蝶類,特別是南京地區的鳳蝶和蛺蝶在那裏幾乎都能找到。可是有一年,植物同開發蝴蝶工藝品,僅雇用一人捕捉園中蝴蝶,經當年的兩個季度捕捉,園內的鳳蝶便不見了。自那以後,該園內即使是最普通的桔鳳蝶和斐豹蛺蝶也變得稀有了。
由於蝴蝶在世界的一些地方數量很大,不僅成為觀光旅遊的一種重要資源,而且加工蝴蝶成為工藝品,直接進行蝴蝶貿易,是一個收入可觀的產業。世界蝴蝶的貿易額是巨大的,每年可達1億美元。以中國台灣為例,每年約有5億隻蝴蝶被製成工藝品,貿易額高達數千萬美元。
印度尼西亞的雨蝶,在國際市場上備受青睞。農民們隻要養出漂亮的蝴蝶,出口商們就會登門收購,銷路很旺、利潤豐厚。在我國海南,五指山蝴蝶生態牧場初步建成。通過人工種植適於蝴蝶生活的寄主植物、蜜源植物和觀賞性植物,培育鳳蝶上萬隻,形成了蝴蝶觀賞場所。在海口和三亞都建有蝴蝶穀,以招攬遊人。
這種對蝴蝶所謂的“開發利用”仍令人不安。以獲利為目的的人工飼養往往是對野生資源的掠奪,人工飼養將在短期之內擊碎昆蟲和植物之間脆弱的平衡。那麼,保護珍稀蝶類或通常說的保護野生生物的目的何在?我們最終要達到的理想境界是什麼?是為保護已經受到威脅的物種呢,還是為了利用現代技術大量複製稀有物種以供人類消費?人們總是不厭其煩地將商品價值提出來,似乎若不能賺錢則一切關於保護的討論便索然無味。如果以大規模飼養為目的,勢必使之最終淪為人類的玩物,成為攫取經濟利益的商品,這就完全違背生態倫理學和生物多樣性倫理學的原則了。
如果我們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了解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和價值,便不會找不到保護的目的和方向。保護蝴蝶,最終目的應該是使蝴蝶,特別是使珍稀蝴蝶作為一種和人類具有同等生命價值和生存權利的物種,能自由地在它尚存的天然棲息地生存下去。它作為人類的朋友和鄰居而存在,它的美學價值在自由生存狀態下才得以充分體現。它與人類有共同利益,理應受到人類的關懷和愛護。
五、春天在哪裏
春天在哪裏呀/春天在哪裏/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裏/這裏有紅花呀/這裏有綠草/還有那會唱歌的小黃鸝……
還記得這首兒歌《春天在哪裏》嗎?是不是春天生機盎然的景象終將成為人類的記憶?
春天應該是賞心悅目的季節,但是卻變得麵目全非了;春天的山應該是青秀的,但卻變得荒蠻一片;春天應該是萬物複蘇,動物們舒展筋骨的季節,但是它們怎麼都死了?
春天的腳步
我們還記得小學語文課上的命題作文《春天來了》嗎?我們是不是可以回想到小時候春天的景象呢?小草睜開沉睡一冬的眼睛,開始探出嫩嫩的腦袋。柳條兒吐出鵝黃的綠,隨風飄舞著枝條……
那個嬌嫩的春天,一晃就已經相隔多年了,似乎再也尋不見了。山東,一年四季分明。一到春天,垂柳好像一夜綠了,小孩子們追著漫天滿地白花花的楊絮玩兒。而如今的山東,依然四季分明,可是,現在的春天和以前的春天已經大不一樣了,花不香了,鳥不叫了,樹葉也不那麼綠了,甚至天氣都反常的令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