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了”字讀“liao214”(了解)時,仍簡化作“了”;讀“liao51”(了望)時,不簡化。

國家語委在《關於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的說明》中強調,漢字的形體在一個時期內應當保持穩定,以利應用,並“要求社會用字以《簡化字總表》為標準,凡是在《簡化字總表》中已經被簡化了的繁體字,應該用簡化字而不用繁體字;凡是不符合《簡化字總表》規定的簡化字,都是不規範的簡化字,應當停止使用”。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異體字的整理工作既是整理字形,又是減少字數。這項工作幾乎是同漢字簡化同期進行的。整理的結果,是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公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簡稱《異體字表》)。

《異體字表》收異體字810組,共1865個字,每組隻留一個正體,其餘作為異體淘汰,共淘汰1055個異體字。該表自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實施,全國出版的報紙、雜誌、圖書,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號內的異體字;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用的打字機盤中的異體字也逐步改正。隻有四種情況可以作為例外:(1)翻譯古書需用原文原字的;(2)一般圖書已經製成版的或分冊尚未出齊的,可以重排再版時改正;(3)商店原有牌號不受限製;(4)用作姓氏的,在報刊圖書中可以保留原字。

根據漢字使用的實際需要,此後對《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內容又作了局部調整。調整的具體內容是:

1.根據1986年10月10日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的說明,確認該表收入的下列11個類推簡化字為規範正字,不再作為淘汰的異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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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1988年3月25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與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發布〈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聯合通知》中的規定,確認《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入的下列15個字為規範字,收入《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不再作為淘汰的異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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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上述調整《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實際淘汰異體字1427個。《異體字表》的頒布和實施,有效地減少了出版物上的異體字,精簡了社會通用字的數量,給學習和使用帶來了方便,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出版、教育界的歡迎。

3.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

該表是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文化部聯合對印刷體字形進行整理的結果,於1965年1月公布(簡稱《字形表》)。

該表收字6196個,遵循從簡從俗、便於學習和使用的原則,提供了通用漢字印刷字體(宋體)的標準字形,明確規定了表內字的筆畫數目、筆畫形狀、筆畫順序和構件部位。它既是印刷字體的標準,也為手寫體確立了字形規範,同時也是寫字教學的標準。

《字形表》的發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漢字整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對統一印刷字形,促進社會用字規範化和方便中文信息處理都具有重要意義。

4.《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這是全麵體現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字工作成果的字表。該表於1988年3月25日由國家語委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布,共收字7000個,是國家公布的最新的規範字表。它規定了每個字的規範字形,包括筆畫數、筆順和筆畫部件的組合結構。這個表體現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簡化字總表》《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等重要字表的基本內容,吸收了各個字形規範化字表的精華,並作了某些合理的調整。因此,此表可作為國家正字工作的主要標準。語文出版社出版了《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一書;其他幾個字表可參看該社出版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手冊》一書。

書寫規範

所謂“書寫規範”,是指在書寫漢字時,其字形符合現行漢字“正字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