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湖泊資源的開發與保護(1)(2 / 3)

4.湖泊是水產養殖業的基礎,應建立以漁為主的高效益的水產生態係統,為農村發展多種經營提供廣闊的天地。魚類是變溫動物,它們的體溫隨環境而變,不用為維持一定的體溫而消耗能量,所以養魚成本比較低。農民俗話說:“養豬不如養羊,養羊不如放塘。”目前國際上最高水平的養豬飼料報酬約為3∶1,養雞的飼料報酬約為2.3∶1,而我國淡水養魚的飼料報酬則為2∶1。養魚的飼料品質要求也遠比養豬、養雞低。如果利用生態係統食物鏈的客觀規律,合理搭配品種,搞好綜合利用,建立起水陸聯係的、農牧漁結合的有機體係,其綜合效益就會更高。我國各地的湖泊有豐富的水產資源,特別是長江中下遊湖泊眾多,氣溫較高,浮遊生物繁盛,水質肥沃,餌料豐富,適於魚類繁殖,僅洞庭湖就生息著120餘種魚類,太湖也有71種,這是發展水產養殖的良好條件。湖泊整個水域都是魚類生活的天地,尤以近岸水麵特別重要,這裏水比較淺,水生植物繁多,是定居性魚類的產卵場所和餌料來源地,因此近岸水域是水產生態係統的關鍵地帶。而圍湖造田直接縮減沿岸淺水水域,毀滅水生植物,破壞魚類產卵場所,減少餌料來源,從而打破湖泊生態係統的平衡,使魚產量銳減,使菱、藕、葦等水生經濟植物難以繁殖。如鄱陽湖因無限製圍墾,過去有保護魚類繁殖水麵5.2萬公頃,現在隻剩下2.6萬公頃,結果湖泊內大型經濟魚類減少,魚的浦撈量也明顯下降。20世紀60年代前期,年平均捕撈量為445萬擔,1967年~1927年,每年捕撈量下降到35萬擔以下。湖北的洪湖,解放前有水麵8萬公頃,到80年代前期隻剩下一半,鮮魚產量則從50年代的750萬公斤左右,降為1979年的230萬公斤,菱角、熒實、蘆葦也瀕於絕跡。安徽省樅陽縣的白蕩湖原有水麵1.2萬公頃,後來圍墾了2/5,鮮魚產量即降低9/10,由年產100萬公斤降為10萬公斤。這些事實可以說明,圍墾對水產事業的損害是嚴重的。

5.利用湖泊發展航運和旅遊事業。像滇池,瀕臨昆明,是聯係沿湖各縣的重要水上通道,發展航運事業潛力很大。滇池北端與昆明西山毗連,風光薈萃,為旅遊勝地。可惜靠近市區的滇池北部曾經被大片圍墾,水域南縮,不但登上大觀樓已經望不到滇池,即使在西山北段風景道上也難以眺望滇池了。這對一個上百萬人口的城市來說是很可惜的,對發展旅遊業來說更是一大損失。最近我們看到已被圍墾的一部分湖區重新複湖,湖麵向北延伸,建立起水產養殖業的基地,自然景觀有所改善,這是令人高興的。

6.開發利用鹹水湖泊的礦產資源。我國內流流域鹹水湖泊眾多,蘊藏著豐富的鹽類化工資源,如食鹽、鉀鹽、鎂鹽、鋰鹽和硼等。青海柴達木盆地鹽湖食鹽總儲量約為600億噸,若以此為材料,可以在地球與月球之間架一條6米厚12米寬的鹽橋。察爾汗鹽湖有5000多平方千米,資源儲量價值可達12萬億元。青藏鐵路有一段就是鋪設在察爾汗鹽湖數十公裏結殼鹽橋之上。這些資源應在全麵規劃、嚴格管理的情況下積極開發利用;同時應防止對資源的破壞。

7.要根據自然地理條件正確解決圍湖與複湖問題。對於圍湖造田要進行曆史的分析。應該承認,曆史上確曾存在過比較適於圍墾的地區。一般說來,經過長期曆史演變形成的洲渚灘地,如果已經長年高出水麵,隻在多年一遇的洪澇之年才偶爾被淹沒,築堤可以防洪,開渠可以自然排水,這樣的地方圍墾之後能夠成為良田,在水利工程保證下生產比較穩定,甚至能成為重要的糧棉基地。比如,洞庭湖湖麵最大時超過現在的湖麵兩倍多,後於元代開調弦口(已於1958年堵塞),清代藕池、鬆茲又相繼決口,大量分泄長江洪水,泥沙迅速淤積,湖水變淺,陸續出現枯水期高出水麵的沙洲,再經洪水反複淹沒淤積,終於淤成大片常年高出水麵的灘地。由於洞庭湖枯水與洪水水位可以相差10米,洪水淤成的灘地就可以高出常年水麵數米,這樣的灘地多年不被淹沒,調蓄洪水的意義已經不大。這種湖泊縮小以至消亡的過程削弱調蓄洪水的能力,是一種不利的自然演變過程。假如人們還無力從控製水土流失、疏浚湖泊或綜合整治等方麵采取措施扭轉這個過程,湖灘就必然擴大。湖南省的整個南縣就是不到100年的時間淤積出來的。這些地方能夠建立自然排水體係,築堤防洪也是可能的,因此適於圍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