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也有治理好的受汙染的湖泊,如湖北省鄂城縣的鴨兒湖就是其中一例。該湖原有麵積60平方公裏,水深2米左右,盛產魚、蝦、藕;濱湖良田沃野,生產稻米、棉花,是湖北省的“魚米之鄉”。但自從武漢葛店化工廠等相繼建成後,每天有8萬~10萬噸含有六六六、對硫磷、馬拉硫磷、樂果等農藥廢水排入湖中,釀成湖泊的嚴重汙染。大量魚類畸形、死亡,鴨兒湖幾乎由一個漁業高產湖變成了荒湖、廢湖,被迫停止了放養魚類,湖區人民群眾的健康也受到一定的影響。為了治理該湖的汙染,1976年興建了氧化塘,處理農藥廢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氧化塘法處理廢水是一項綜合性的生物治理措施。其原理是利用水體中的細菌來分解廢水中的有機質,形成穩定的無機氮、磷化合物和二氧化碳,而細菌生活所必需的氧則由藻類的光合作用來提供;同時藻類又利用細菌分解的產物來作為自身生長繁殖的營養物質。氧化塘法就是利用這種“菌藻共生係統”達到了淨化水質的目的。它與上述的人工曝氣法相比,其主要優點在於所利用的能量來自陽光,不需要機械曝氣裝置。自從氧化塘運轉以來,鴨兒湖水質逐步得到了改善,至1979年,湖內大型水生植物已恢複到汙染前的繁茂景象,一度消失的魴魚、鱤魚、鳤魚和蝦又開始出現,魚體健壯、正常。荒廢多年的鴨兒湖又有了漁業生產,試養的成魚畝產達到150斤左右。
湖泊汙染的防止與治理,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麵,應密切結合,不能偏廢。因此,在治理的同時,要切實加強管理,防止汙染繼續擴散,是十分必要的。含有汞、砷、酚、六六六等各種工業廢水未經淨化處理的均不得排入湖內,違者應實行經濟製裁,引起嚴重後果者還應追究法律責任。此外,對於城鎮排放的生活汙水,要提倡綜合利用,城鎮郊區可進行汙水灌溉,利用土壤的淨化作用來消除生活汙水對湖泊、河流的汙染,可兼收肥田與保護環境之效。湖泊汙染問題,隻要予以重視,認真對待,是可以防治和免受其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