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長期的生活環境決定了農民的隱忍個性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進一步強化,直至到老年的時候隱忍成了一種本能,而不是意誌的體現。思想上,他們越來越沒有自己的觀點,不會衝動,禁忌越來越多,宗教膜拜越來越強。生活中,他們走路慢手慢腳,沒有了雄赳赳氣昂昂。他們的笑臉越來越多,嗬斥越來越少,身體也跟著個性的壓抑而萎縮。
中國的傳統哲學基本上是壓製自我的。儒家重視的是不斷反思自己的行為,處處檢點自己的行為,並有具體的道德來約束自我,如有不對就怪罪甚至是鞭打、懲罰自己,不斷自省自己,這種內責式的修身使自我的空間不斷縮小。存天理,滅人欲。天理在哪裏?隻能從古人的美好思想中去總結,業已存在的好觀念中去留存。自我提升的思想很容易成為人欲被批臭,沒有出現過的標新立異很容易被貼上異端邪說。人們隻得否定自我去感知天理,隻能忘記自我去聽從天理。
中國傳統的法律以皇權第一為原則,是一種上對下的統治規則,而不是平等的約定。傳統意義上的法律是上層建築管理的需要,根本目的不是讓個體獲得尊嚴。影響最大的莫過於董仲舒的儒家新解說,把世間的權力收歸天所有,然後由代言人——天子皇帝來運作權力。當一項法令頒布的的時候農民們看到的全都是這個不能做,那個不準幹;這個要坐牢,那個要處斬。沒有給農民們可以商榷討論對質的餘地,想不接受那是不容許的。中國農民從沒有參與這種法律的創建工作,他們隻是這種管理體製下生存的人。在法律價值天平上農民是渺小的。天平總是向一邊傾斜,農民們處的這一端不足以抗衡另一端的質量。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本身就是現實中農民與王子不同法律地位的存在,沒有一個人敢宣稱皇帝犯法與庶民同罪。皇帝假惺惺的己罪書隻是提升了皇帝道德,而不是懲罰自己。不對稱和上下命令式規定製約了農民的權利,普通個人的自我存在空間可想而知。
中國農民一直認為自己是渺小的,在社會事務中不配扮演大角色。自信心的缺乏是一方麵,內在的自我壓縮是一方麵。一個農村家長總是嚴格地對孩子說:大人說話,小孩不要插嘴。漸漸的小孩就會壓製自己的想法。這種情景其實也就相當於上層建築對中國低層農民的態度。上麵有隨意所為的權力,下麵沒有參與的份。因為自己的權力來自於天,不是來自於低層農民的賜予,這樣上麵行使權力的時候就不會忌諱農民的反應。一個對老百姓仁慈的君主最希望看到下麵的百姓對他感恩涕淋並磕頭下跪,似乎是他給下麵的人帶來了所有的幸福。暴君從來不會感到自己對不起老百姓,相反,以更暴的形式對待不聽話的低層人。向下橫征暴斂,又對偶爾的救濟希望下麵感恩。吃的拿的是老百姓的,卻是一付老百姓衣著父母的心態。
自我渺小的中國農民欣賞權威,聽命於權威。這個權威可以是遠在京城的皇帝,可以是近在眼前的長輩,也可以是飄渺虛無的某一尊神靈。他們認為沒有權威就是沒有秩序,沒有秩序就會有各式各樣的猴子稱王,猴子稱王對安分守己的農民來說可不是好兆頭。及至上世紀初最大權威——皇帝埋入了曆史,中國農村盡是亂象,地痞流氓、胡子強盜成了農民們的噩夢。消滅這種亂象的最好途徑還是來一個以暴製暴的皇帝。
自我的渺小使中國農民精神內斂,神態畏縮,聲音輕微。真如一個人所說,精神內斂的中國農民眼神總是不敢正眼麵對自己高貴的對方。他們不願參與社會事務,不是因為自己的冷漠,而是因為內在的低卑感讓他們不敢產生這種的思想和行為。自我渺小使中國農民普遍缺乏自信。他們對周圍總是抱著一種不信任的態度,謹小謹微,疑心重重。那些有背景的遠道而來的人物往往可以獲得信任,所謂遠來和尚好念經。那些小道消息往往可以搞得人心惶惶。自我渺小使他們專注於自己的一畝三分田,每天都是在裏麵打轉。他們也變得不愛管閑事,即使這種閑事其實也可能會對他產生影響。隻要離自己還有一些距離,就能躲就躲。在民間,缺乏打抱不平的人物少之又少,能夠及時的遇上魯智深、武鬆等人隻是小說的巧合,在實際生活中很難。農民常說:勸架吃巴掌,吃力不太好,還兩邊得罪。還有的人說,管閑事就好像是把別人的棺材板扛到自己家裏來,自找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