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地空導彈戰術要求與控製(1)(2 / 3)

3.作戰高度範圍

戰術導彈的飛行高度是指導彈飛行過程中與當地水平麵之間的距離。根據所選取水平麵的不同,飛行高度的概念又可劃分為:以海平麵為基準的絕對高度,以某一假定參考麵為基準的相對高度和以當地地平麵為基準的真實高度等。一般來說,采用氣壓原理的高度表可測出導彈飛行的絕對高度或相對高度,而采用無線電反射原理的高度表可測出真實的高度。

導彈作戰高度的範圍隨導彈類型的不同會有較大差異。例如,我國防空導彈作戰高度的範圍一般劃分如下:

150米以下為超低空;

150~3000米為低空;

3000~1.2萬米為中空;

1.2萬米以上為高空。

同時,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對於不同類型的戰術導彈,“作戰高度範圍”的含義也會有所區別。例如,對於地空導彈,可能在一次攻擊過程中導彈就要飛越整個作戰高度範圍;而對於反坦克導彈,在一次攻擊過程中彈道高度不可能有太大變化,“作戰高度”主要是指武器係統應該能夠在不同海拔高度按要求的命中精度命中坦克等地麵目標。大的作戰高度範圍對於製導控製係統相對簡單的戰術導彈,如反坦克導彈等,是一個嚴峻的挑戰。隨著高度的增大,空氣密度的下降,造成導彈增益及固有頻率的下降。對於一般不采用自動駕駛儀的反坦克導彈而言,這勢必會造成製導回路開環截止頻率偏離校正網絡中心點,同時彈體環節在製導回路開環截止頻率處的滯後也會增大,最終導致製導係統穩定性的下降。

4.環境溫度範圍

溫度因素主要通過影響彈上元器件的工作穩定性、精度以及發動機的推力特性等影響戰術導彈係統的性能。例如,戰術技術要求規定的工作環境溫度範圍越大,發動機推力特性變化範圍越大,導彈的速度變化範圍也越大,這無疑會影響到彈體的動力學特性。對於有些特殊的導彈,如炮射導彈等,溫度的變化還會影響到發射初速。溫度範圍的具體規定方法因導彈類型而異。例如對於反坦克導彈,對溫度範圍的要求有以下幾個方麵:

①工作環境溫度:一般要求在-40~+50℃下能夠正常使用。

②儲存環境溫度:一般要求經-55~+70℃溫度儲存後,在工作環境溫度下,應能正常使用。

③溫度衝擊:對於要求空運、空投等的反坦克導彈,當其環境溫度在5分鍾內由-50℃轉換到+70℃後,在工作環境溫度下,應能正常工作。

5.導彈速度特性或最大射程攻擊時間

速度特性是指導彈的速度隨時間變化的曲線以及速度特征量,如最大速度、平均速度、加速度和速度比等。速度特性是導彈總體設計的依據之一,按導彈類型不同,可由戰術技術要求規定,也可由射程、目標特性、導引方法、突防能力等因素來確定。確定速度特性後,導彈的飛行速度範圍、飛行時間、射程、高度等參數均可確定,由此就能進行導彈的外形設計、質量估算,並確定發動機推力特性。

現代戰爭中戰場對抗越來越激烈,提高導彈的飛行速度,縮短對目標的攻擊時間無疑是提高武器係統效能、戰場突防能力和生存能力的有效手段,這也是各國爭相發展高速、超高速戰術導彈的原因。鑒於此,最大射程攻擊時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新型戰術導彈研製的戰術技術要求中。

6.導彈級數

在有些情況下,作戰使用部門從戰術導彈係統作戰使用要求出發,會提出對導彈級數的限製或要求。一般來說,與單級導彈相比,多級導彈在以下方麵具有一定優勢,如多級導彈在每級工作後,可以拋掉不再需要的質量,因此導彈在飛行過程中能夠獲得良好的加速性能,可以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達到要求的飛行速度;同時,多級導彈各級發動機是獨立工作的,因此,可以按照導彈每一級的飛行條件設計發動機,有利於導彈飛行性能的綜合優化、提高。不過,對於戰術導彈而言,多級方案也會帶來諸如係統結構複雜性增加、可靠性降低、彈道特性受助推器分離擾動影響等問題。

7.導彈質量、幾何尺寸限製

戰術導彈的質量和幾何尺寸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導彈武器係統的機動能力和作戰使用,因此,一般要對導彈質量和外形幾何尺寸提出限製。導彈的質量和幾何尺寸等與其飛行速度、射程、過載能力等指標密切相關。事實上,導彈質量、外形尺寸、速度、射程及過載能力所構成的閉環約束條件,是導彈總體方案設計中令設計師相當頭痛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需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