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宗教·信仰(1 / 1)

宗教是維係人類社會的主要紐帶,故保持其自身的真正統一是件幸事。對異教徒而言,關於宗教的爭論和分歧乃聞所未聞之惡行。其原因是異教徒的宗教更在於儀式典禮,而非在於某種永恒不變的信仰。因為他們的神學宗師都是些詩人,所以不難想像他們崇奉的是何等宗教。但那位真正的上帝自有其特性,即他是一個“好忌妒的上帝”;因此對他的崇拜和信仰既容不得龍蛇混雜亦容不得分一杯羹。

《隨筆集》

保持信仰統一的方式有兩種:一種與教會內部的人有關,一種與教會外部的人有關。對前者來說,異教與其信徒是傷風敗俗的萬惡之源,正如人體傷口進人的異物導致腐敗一樣,精神上的腐敗亦會如此。

《人生論》

至於統一的界限亦極為重要。有兩種極端的看法。對某些狂妄者而言,所有的調和妥協都是可憎的。就如《舊約》中所說:“和平不和平與你何幹?你轉過頭去吧!”這一派人寧可不要和平隻要宗派。相反,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協折衷,甚至不顧信仰的基本原則。這兩種極端的態度都是應當避免的。

《人生論》

聖保羅曾說:“如果一個異教徒聽到你們這些七嘴八舌的教義,他恐怕隻會認為這裏有一群瘋子。”確實,當無神論者看到宗教之中的這種矛盾衝突,更會使他們遠離聖殿,而高踞於“裹讀者”的座位之上了。

《人生論》

迷信是上帝的恥辱。

《論迷信》

迷信的主人是人民;在所有的迷信中,聰明人總是跟著傻瓜。

《論迷信》

迷信以及神學揉人哲學,對哲學的敗壞作用則更為廣泛,而且有著最大的危害,不論對於整個體係或者對於體係的各個部分都是一樣。

《新工具》

迷信若無遮掩則是一種殘缺醜惡的東西;譬如一隻猿猴,因為它太像人了所以更加醜惡;所以迷信的類似宗教之處也使其更為醜惡。

《論迷信》

如果試圖以武力統一信仰,那是違背天意的,這是用記錄上帝訓諭的第一塊石碑去擊打另一塊石碑。要知道上帝認為,人類不僅是基督徒,而且首先也是人。

《人生論》

那柄塵世之劍,千萬不要為著宗教信仰問題而揮舞。

《人生論》

如果把宗教之劍交給庸眾去操持,就更是荒謬可怕的,這種做法如同留給魔鬼。因此,當魔鬼說:“我要升臨天堂與上帝並駕齊驅。”這固然是肆無忌憚的讀神言論,但是如果假借上帝之名並讓他說“我將降臨人間做黑暗之王”,那豈不是更肆無忌憚的讀神之舉?

《人生論》

對於一切以宗教和信仰名義進行煽動的暴力行為,以及一切為這種行為辯護的邪說,君王們應當用他們的法律和劍,智者們應當以他們的筆,最無情地將其投諸地獄!

《人生論》

如果以宗教的名義謀殺君王,屠宰人民,顛覆國家和政府,把聖靈的徽識由鴿子變成兀鷹和烏鴉,把普渡眾生的慈航變做凶殘的海盜之船。其所作所為不是裹讀聖靈嗎?

《人生論》

凡是施行壓製別人信仰者,必然有自己的目的和私利!

《人生論》

如果宗教信仰趨於統一,那麼人類必將幸福。

《人生論》

毋庸置疑,對哲學的一知半解會使人傾向於無神論,但對哲學的深人研究則會使人心阪依宗教。

《隨筆集》

人也是如此,如果他信賴或使自己確信有神的庇護和恩寵,他便會獲得人性本身無法獲得的力量和信心。

《隨筆集》

正如其在任何方麵都可厭可恨一樣,無神論在這一點上也不例外,因為它會剝奪人性藉以自我升華並超越脆弱的工具。此理於人如斯,於國家民族亦然。

《隨筆集》

但若是人們以為離先前的迷信越遠越好,那又會出現一種為避免迷信而產生的迷信。所以就像用藥物催瀉得小心一樣,糾正迷信也得當心勿矯枉過正,不過若讓平民來主持改良,那他們十有八九會幹出這種蠢事。

《隨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