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弓不能太彎,話不能太滿——學會把話說得滴水不漏(5)(1 / 2)

很安靜的辦公室裏,你發現同事文件上的一個字寫錯了,你是好心好意地來到他麵前,聲音不算很響地告訴他“你把‘狠’寫成‘狼’了”,其他人可能沒聽到,但他卻會感覺很難堪,並以為所有人都聽到了,如果有人偷偷地笑一聲,那就更讓他幾天都會感覺臉上無光,他也因此可能恨你幾天。

宣揚別人的失誤必然會讓對方難堪、尷尬、傷了自尊。如果對方能較好地看待,或者說你這人本質還不錯,那麼可能結果會好些。萬一對方是個很要麵子的人,或者你人緣本來就一般,那就可能對你很不利了,你得小心著萬一哪天就會有人報複你。如果你樹敵還不止一個,那就更麻煩了!

所以,我們在平時要留心著點,當別人有錯誤的時候,最好是隻有你們兩個人的時候,裝作很無意地提醒他。這樣,他會很感激你,因為你幫他免於丟臉。如果你是老師,有必要對某個學生在全班公開批評,那也得考慮這個學生的承受能力,盡可能地照顧他的自尊,公開批評這種方法絕對不能濫用。還是俗話說得好:“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要想與他人友好相處,就要盡量體諒他人,維護他人自尊,避開言語的“雷區”。

多說“我們”,少說“我”

和別人交談的時候應該特別注意,盡量不要說“我”,而應該盡可能地用“我們”來表示。

其實,很多人都明白這個道理,因為當說“我”時,人們的感覺是說話的人和聽話的人分別存在,並處於不同的立場,而“我們”給人的印象,則是兩者站在同一個立場上。

那些交際大師們有一個共同的經驗,即在交談時,要多說“我們”少說“我”。許多心理學家在說話時,通常不說“我”而說“我們”,這主要是為了要喚起聽者的關心,也是為了將說話的人和聽話的人融為一體。

例如,美國前總統尼克鬆,當他在提出美國曆史上最大的一筆聯邦預算時,就曾經以這種方式對美國國民呼籲說:“偉大的政府掌握在我們大家手中,利用我們大家的錢來建立國家的時期已經來到了。”

“我們”和“我”,雖是一字之差,表達的含義有天壤之別。比如,在英語中要表達“我感到”、“我認為”等意思時,通常不說“I felling”,而是說“We felling”。據說使用第一人稱複數形式的好處是:比較容易讓人產生親切感。

日本學者混元俊在他的《芳心破譯術》一書中,也對男士們提出過這樣的忠告——多說“我們”少說“我”。他說:“使用這一手法來對付女性,尤為聰明。因為‘我們’能非常有效地使女性感到對方是朋友。”

這是為什麼呢?與男性相比,女性更難忍受孤單寂寞,她們需要朋友,喜歡人群。約翰遜這位美國推銷大王,就是利用“我們”一詞所隱含的意味,吸引女性對推銷員產生“朋友”的感覺,從而達到推銷產品的目的。

多說“我們”少說“我”這條經驗,不僅能用於男女交往,在任何場合對任何人都有效。

比如在工作場合,如果常用“你”這種指稱,會衝淡同事間的感情,更不用說熱絡了;如果多用“我們”這種利於拉近彼此心理距離的說法,會造就大家“同舟共濟”、共同朝著某一目標邁進的合作心理。

又如,用“你覺得這麼做對嗎?”一類話來指責人,會使對方產生被疏遠了的感覺;如果換用“這是我們大家的事,你認為這樣做對嗎?”這類說法,可讓對方感到自己並沒被排擠出友情圈外,隻是某個地方出了問題而已。

有的人說中國人不易合作,其原因在於自我意識太強,心中隻有一個大寫的“我”字,缺乏“我們”這個共同環境的概念。這一缺陷體現到做事上,經常是“我”字當頭,隻顧及自己的利益;隻考慮自己的感受;隻追求自己的突出表現,而較少考慮他人如何、團隊如何。這一缺陷體現到說話上,也是經常把“我”字掛在嘴邊,動輒“我認為”如何如何,我想如何如何。這一習慣即使換了一個環境也不易更改。

比如,有一位華人青年,在美國留學。畢業後,應聘到一家大公司當總經理助理。一次,該公司下屬一家分公司出了一點問題,華人青年向總經理彙報說:“他們分公司的質量出現問題,引起顧客投訴,我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