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弱強規則(1)(2 / 3)

為下者總要經受些委屈

在現代職場中,下屬日夜苦幹,到頭來,一切功勞卻被上司這隻“大尾巴狼”一口叼走,實在是可憐。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小田從畢業時進去的公司跳出來後,在一家剛成立的谘詢公司做銷售。三個多月做下來,小田形容自己是巨石下的小草,拚命挺直身子,在公司裏掙紮活命。主要原因就是自己做成的客戶,彙報到老板那裏都變成頂頭上司的業績。頂頭上司原本是憑借驕人的工作經曆被招進公司直接做客戶總監,僅比小田早進公司兩個多月。據說客戶總監在小田進公司前的業績平平,小田進公司後,才有了點“高歌猛進”的意味(“高歌猛進”是老板在工作總結會上的表揚用詞),而老板完全不知道這其中小田的成績。小田與朋友們說起這些事,最常用的一個詞是“鬱悶”。如果不是就業形勢不樂觀,小田可能早就辭職不幹了。

類似小田情況的職場人士有很多,尤其是在那種管理還未踏上正軌的小公司打工,大多數人都是忍氣吞聲或是一跳了之。很少有人去和自己不平等的遭遇做無謂的抗爭,最後遂了“大尾巴狼”上司的願,為他們的職業經曆又加了一筆“財富”,自己卻又風餐露宿繼續找工作之苦。

因為,作為下屬,在上司麵前就是弱者,這種委屈你要麼承受,要麼自動出局,這就是現實。

除了遭遇上司“搶功”,很可能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某件事情明明是上級領導耽誤了或處理不當,可在追究責任時,上司卻指責自己沒有及時彙報,或彙報不準確。

在某機關中就出現過這樣的事。部裏下達了一個關於質量檢查的通知後,要求各省、市地區的有關部門屆時提供必要的材料,準備彙報,並安排必要的檢查。某市輕工局收到這份通知後,照例是先經過局辦公室主任的手,再送交有關局長處理。這位局辦公室主任看到此事比較急,當日便把通知送往主管的某局長辦公室。

當時,這位局長正在接電話,看見主任進來後,隻是用眼睛示意一下,讓他把東西放在桌上即可。於是,主任照辦了。然而,就在檢查小組即將到來的前一天,部裏來電話告知到達日期,請安排住宿時,這位主管局長才記起此事。他氣衝衝地把辦公室主任叫來,一頓嗬斥,批評他耽誤了事。在這種情況下,這位主任深知自己並沒有耽誤事,真正耽誤事情的正是這位主管局長自己,可他並沒有反駁,而是老老實實地接受批評。事過之後,他又立即到局長辦公室找出那份通知,連夜加快班、打電話、催數字,很快地把需要的材料準備齊整。這樣,局長也愈發看重這位忍辱負重的好主任了。

為什麼他明明知道這件事不是他的責任,卻又悶著頭承擔這個罪名呢?很重要的一點就在於,這位主任知道,必要的時候必須為上司背黑鍋。這樣,盡管眼下自己會受到一點兒損失,挨幾句批評,但到頭來,自己仍然會有相當大的好處,事實證明他的想法和做法是正確的。

某公司秘書科的小李在接到一家客戶的電報後,立即向經理作了彙報。可就在彙報的時候,經理正在與另一位客人說話,聽了小李的彙報後,他隻是點點頭,說了聲:“我知道了。”便繼續與客人會談。

兩天以後,經理把小李叫到了辦公室,怒氣衝衝地質問他為什麼不把那家客戶打來的電報告訴他,以至於耽誤了一大筆交易。莫名其妙的小李本想向經理申辯幾句,表示自己已經向他作了及時的彙報,隻是當時他在談話而忘了。可經理連珠炮式的指責簡直使他沒有插話的機會。而且,站在一旁的經理辦公室主任老趙也一個勁地向小李使眼色,暗示她不要申辯。這就更弄得小李糊塗不解了。經理發完火後,便立即叫小李走了。一塊兒出來的老趙告訴小李,如果你當時與經理申辯,那你就大錯特錯了。聽了老趙的話,小李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弄不清其中的奧秘。

事情過了很久,小李才逐漸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原來,這位經理也知道小李已經向他彙報過了,也的確是他自己由於當時談話過於興奮而忘記了此事。但是,他可不能因此在公司裏丟臉,讓別人知道他瀆職,耽誤了公司的生意,而必須找個替罪羊,以此為自己開脫。所以,經理的發怒與其說是針對小李,還不如說是給全公司聽的。但是,如果小李不明事理,反而據理力爭,這樣,不僅不會得到經理的承認,而且很可能因此而被解雇。

那麼,是不是在上司錯怪了自己之後,都不要去申辯呢?切不可簡單地下這樣的結論。如果我們仔細地分析上述例子,便可以發現,經理之所以如此責怪小李,小李之所以不能申辯,是因為事關經理自己本身。假如事情不是這樣,那就另當別論了。

遲鈍的人最受歡迎

人人都想成為強者,但在現今社會,有時你必須故意表現的遲鈍一點,以弱示眾,從而引起別人的惻隱之心。

當然,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示弱法,有人以新聞記者的情形為例作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