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合作夥伴,就是既要能“合”,又要能“作”,也就是說,既要能與你精誠合作,不起異心,又要有實際能力辦成實事,而不是隻說不“作”,這兩點缺一不可。
所以,選擇合作夥伴,應該注意以下原則:
(1)要選擇重承諾,守信用的人做你的合作夥伴。磧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信譽是價值連城的無形資產。孔子曾說過:“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說,一個人不守信,不講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
船王包玉剛在爭奪香港最大的碼頭——九龍倉控股權,與英資財團展開的一場收購與反收購戰中,以其在香港銀行長期良好的信用記錄及李嘉誠等富豪彼此信任支持下,很快調集20多億現金,從而贏得了這場號稱世紀收購戰的勝利。
(2)要選擇誌相同,道相合的人做你的合作夥伴。首先,合作夥伴在一起合作最直接的認同就是“誌”相同。“誌”指的是目標和動機。從廣義上講,包含了合作人的動機、目標等許多複雜的內容,可以是賺錢、揚名、實現理想……
其次的認同就是“道”相合。“道”就是實現“誌”的方法、手段。著名企業家選人的首要標準就是誌同道合,要求部下必須熟知領導作風,對他的管理方法能貫徹執行。選擇合作夥伴時,誌同道合同樣重要。
(3)要選擇能夠取長補短、優劣互補的人做你的合作夥伴。《山海經》裏的一則故事說,長臂國的長臂人和長腿國的長腿人,各有自己的長處,同時也各有自己的短處。下海捉魚,一個涉水深,另一個卻夠不著。可是當長臂人騎到長腿人的肩上時既能涉得深又能夠得著了。這就是互相補充組合的道理。同樣,合作夥伴有缺點,做錯了 有缺點;合作夥伴有優點,你也有優點,如果能進行互補的話,合作的整體力量必會得到極大的加強。
合作就像一部機器,機器需要不同的零部件的配合。一個優秀的合作結構,不僅能夠為合作夥伴的能力發揮創造良好的條件,還會產生彼此都不擁有的一種新的力量,使單個人的能力得到放大、強化和延伸。最成功的合作事業是由才能和背影不相同而又能相互配合的人合作創造出來的。
(4)要選擇有德亦有才的人做你的合作夥伴。挑選合作夥伴時要德才兼備,全麵衡量,不可隻顧其一而不顧其二。正像人們所說“有德無才是庸人,有才無德是小人。”重德輕才,往往導致與庸人合作;生才輕德,往往導致與小人合作。無論是庸人還是小人,與之合作注定是要失敗的。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不可見才忘德。
總之,理想的合作夥伴不僅是一個能為你提供資金、技術、安全感或其他方麵支持你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應該是一個能讓你信任、尊敬並與之同甘共苦的人,是一個與你具有共同的發展目標和價值觀念的人,是一個能與你的才能、性格等方麵形成互補的人,這才是你所需要。
合作要停止猜忌,相互信任
在博弈論中有一個經典案例——囚徒困境,非常耐人尋味。“囚徒困境”說的是兩個囚犯的故事。這兩個囚徒一起做壞事,結果被警察發現抓了起來,分別關在兩個獨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裏進行審訊。在這種情形下,兩個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或者供出他的同夥(即與警察合作,從而背叛他的同夥),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與他的同夥合作,而不是與警察合作)。這兩個囚犯都知道,如果他倆都能保持沉默的話,就都會被釋放,因為隻要他們拒不承認,警方無法給他們定罪。但警方也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們就給了這兩個囚犯一點兒刺激:如果他們中的一個人背叛,即告發他的同夥,那麼他就可以被無罪釋放,同時還可以得到一筆獎金。而他的同夥就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並且為了加重懲罰,還要對他施以罰款,作為對告發者的獎賞。當然,如果這兩個囚犯互相背叛的話,兩個人都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誰也不會得到獎賞。
那麼,這兩個囚犯該怎麼辦呢?是選擇互相合作還是互相背叛?從表麵上看,他們應該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為這樣他們倆都能得到最好的結果:自由。但他們不得不仔細考慮對方可能采取什麼選擇。A犯不是個傻子,他馬上意識到,他根本無法相信他的同夥不會向警方提供對他不利的證據,然後帶著一筆豐厚的獎賞出獄而去,讓他獨自坐牢。這種想法的誘惑力實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識到,他的同夥也不是傻子,也會這樣來設想他。所以A犯的結論是,唯一理性的選擇就是背叛同夥,把一切都告訴警方,因為如果他的同夥笨得隻會保持沉默,那麼他就會是那個帶獎出獄的幸運者了。而如果他的同夥也根據這個邏輯向警方交代了,那麼,A犯反正也得服刑,起碼他不必在這之上再被罰款。所以其結果就是,這兩個囚犯按照不顧一切的邏輯得到了最糟糕的報應:坐牢。
我們在與人合作、打交道的時候,不可避免地也會遇到類似的兩難境地,這個時候需要相互之間有足夠的了解與信任,沒有起碼的信任做基礎,切不可貿然合作。在對對方有了足夠的信任之後,誠意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沒有誠意或者太過貪婪,就可能鬧到雙方都沒有好處的糟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