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源於戰爭,所以,在戰略理論和實踐中,都有濃鬱的戰爭色彩。對於我國許多企業領導人來說,最早對戰略的了解來自於對戰爭或國家的治理,以至於一提到戰略,就想到《孫子兵法》、《三國演義》,就想到毛澤東等。雖然這些曆史典籍、人物、思想等在指導企業的戰略管理方麵仍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是畢竟企業經營與戰爭有很大不同,許多情況和做法都有各自的特點,軍事戰略與企業戰略也應有所區別。例如,在戰爭中敵我之間往往是你死我活之爭,雖然在商戰中也普遍存在,但近年來很多企業卻采取雙贏的戰略;戰爭中,雙方將很大的精力放在研究競爭對手上,而企業競爭中更應該將精力用於研究顧客,創造顧客,並滿足其需要;戰爭中共同遵守的規則較少,尤其是在過去,但商場中卻有許多遊戲規則要遵守。近年來,一些企業照搬毛澤東的戰略戰術,搞什麼“八大軍區”、“三大戰役”等,生搬硬套,沒有取得好的效果。
(五)沒有隨著企業自身的發展、外部環境的變化等及時改變企業的戰略製定行為
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企業的條件、狀況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戰略製定行為也提出不同的要求。以一個不變的、模式化的戰略製定行為應對變化了的自身和環境,會導致錯誤的戰略。
我國一些企業往往不能及時改變戰略製定行為。例如,一些民營企業在自身迅速膨脹的時候,往往沉迷於自身的成績,仍然依賴於經營者的個人意誌和能力,沒有建立起科學的戰略決策體係,企業本可以穩定發展,到頭來卻是危機四伏;一些國有企業盡管體製和產權製度等正逐漸轉變,已經具有了戰略製定權,但是仍然不能適應變化了經營環境,有事找市長,而不是找市場,習慣或依賴於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為自己製定的戰略,缺乏獨自去製定戰略或調整戰略的欲望和能力。
由於我國正處於改革過程中,各種政策法規還在不斷進行調整,政府對企業的指導和控製也在不斷變化;另外,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國際化,加上科技變革速度的加快,企業所處的宏觀經濟環境和產業競爭環境也處於快速變動之中。所以,很難找到一個適合所有企業的統一的戰略製定模式,也沒有一個企業能夠一直采用一種固定的戰略製定模式。但是,通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每個企業都可以找到最適宜的戰略製定方式。
戰略製定行為與戰略內容之間的關係
戰略的內容與行為之間存在著密切關係,一方麵,戰略內容規定了組織和個人的未來行動;另一方麵,戰略的內容又是戰略製定行為的結果,不同的戰略製定行為可能導致不同類型的戰略方案。
一、戰略內容的行為方麵
不同的戰略內容要求不同的戰略行為。在過去對戰略內容的研究中,較多地考慮到物化的一麵,而對人的心理及行為等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HiroyukiItami認為:“傳統上戰略規劃主要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考慮的:需求、市場競爭、資本投資、生產等,采用的大多數是分析方法。但是,下麵三個要素特別重要:無形資產的積累與利用,動態性、非平衡增長,以及處理公司內部關係和處理與客戶、競爭者的關係時涉及到的人的心理因素。”ItamiH.激活無形資產·劍橋:哈佛大學出版社,1987。見戴布拉·艾米頓.金周英等譯知識經濟的創新戰略:智慧的覺醒.北京:新華出版社,1998:100企業的具體戰略多種多樣,戰略行為也千差萬別。下麵按照企業新戰略與現有戰略的區別和企業製定的戰略對遊戲規則的遵循程度(也即與競爭企業之間的區別),對戰略內容進行分類。
(一)根據與同行的差異性,可以把戰略劃分為基於規則的和隨心所欲的
數學家奧斯卡馮·諾伊曼(JohnvonWeuman)和經濟學家奧斯卡·莫根斯坦(OskarMorgenstern)在1944年出版了《對策論與經濟行為》一書,為理解在命運相互依賴的環境中不同經營者的行為提供了一個係統的方法BrandenburgerA.M.NalebuffB.J.TheRightGame:UseGameTheorytoShapeStrategy.HarvardBusinessReview,1995(4):57~71。他們區別了兩種不同的博弈:第一種是基於規則的博弈,根據特定的“交戰規則”,對手們相互作用;第二種是隨心所欲的博弈,對手們在相互作用中沒有外在的約束。現實中的企業經營往往是這兩種類型的混合物。
根據上述思想,我們可以根據一個企業所采取的戰略與同行所采取的戰略的差異程度,將企業所采取的戰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稱為基於規則的戰略,也就是在既定的遊戲規則框架下的競爭戰略。這種戰略確定的企業經營範圍、技術、產品和市場等,與其他的企業相比較,沒有實質的區別。第二種是打破規則的戰略,即企業采取一種完全不同於同行的資源組合方式、技術、產品和市場的戰略。這種競爭方式對同行來說可能會具有毀滅性的打擊。如晶體管取代電子管,網絡電話對普通電話的替代,戴爾計算機公司的直銷和按需生產的經營方式對其他計算機公司的由經銷商銷售和批量生產的經營方式的替代,所有這些都表現出以一種完全不同的經營方式來替代傳統的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