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密室殺人(2 / 2)

麵對我的問題,鬼差給出了一個合理的解釋。

“深度昏迷,但是,我並沒有在死者的體內發現任何丙泊酚之類的麻醉藥成分。”

這又是一個新的疑點。

跳過去,我開始總結案情。

死者7點10分離開電梯,回家,並且在8點到8點30分之間進入深度昏迷,然後被凶手帶走,凶手替她換了衣服,化妝,然後將她安置在大廈門口,還打了雨傘。

“凶手可能是在這段時間敲開她家的門,進入之後還跟她談笑一會,然後趁機將她襲擊,什麼人能夠在晚上敲開一個女子的門,並且跟她有說有笑?”

我提問。

“熟人。”

判官回答。

“沒錯,熟人,而且是很熟的人,另外,她所在的大樓,樓下入口跟電梯都有攝像頭,而監控錄像顯示,昨天一天,雖然沒有下雨,但是因為天氣陰冷的原因,並沒有除了住戶以外的人出入過,也就是說~”

“凶手可能是這棟樓的住戶。”

這句話,是局長說的。

我點頭。

“當然,也有可能是凶手潛伏了幾天,或許,凶手從別的地方潛入,但我們現在重點搜查這棟樓的住戶。”

“那凶手在行凶後怎麼離開的?大門是反鎖的,窗外的水管之類可以攀爬的東西我的觀察過了,沒有任何痕跡,而且,她住十三樓,凶手不可能直接跳下去。”

判官提出疑問。

“或許,凶手是將死者直接用繩索吊下去的。”

局長解答。

可是,鬼差否認了這一說法。

“我已經檢查過了,除了脖子,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勒痕。”

而且,我也沒有找到任何繩索懸吊過的痕跡。

繼續跳過。

“你們有沒有注意到,死者是跪著的,她為什麼要跪著,還有,凶手為什麼要剮了她的眼睛,以及,死者當時看的方向,我測量了一下,是在她同單位的九、十、十一樓之間,可是她住十三樓,她為什麼要看向那個地方?還有,她為什麼要穿著婚紗?”

太多疑問得不到解答,可是卻都是破案的關鍵。

“可能是她的一個追求者,苦追不得,懷恨在心,所以把她殺了,弄成這個樣子報複,剮她的眼睛,是懲罰她有眼無珠,老鬼不是說了嗎,他可能有偏執型人格。”

判官最喜歡這些八卦東西,雖然比較像電視劇,但是也不無可能,於是我們暫時定下了凶手的大概形象。

熟人,男性機率大,可能是同一棟樓的住戶,也可能是死者的追求者,偏執型人格,做事追求完美,心思縝密,還有一定的外科手術經驗,對化妝之類的有一定的涉獵,高智商罪犯,昨晚8點到淩晨2點沒有不在場證據。

大家各自行事,可是,我心裏還有些疑問。

“老鬼,你還記得8.17案嗎?”

8.17是一起假盲人誘拐案,短短一個月,席卷全市,受害者多達上百人。

這些假盲人以瞎子、導盲犬來博取受害人的同情,將她們誘拐,所以,受害者以年輕女性、小孩居多。

而且,他們作案都有一個共同點,每個受害者在失蹤後三天,屍首會被寄回家中,一切完好,隻是少了一雙眼珠,而且,死者都是麵帶笑容。

案件一出,人心惶惶,加上警方偵破上的阻礙,以及媒體對此事的渲染,民眾已經到了談虎色變的程度,看到盲人都要繞路走。

可是,這起假盲人誘拐案,在席卷全市一個月後,徹底銷聲匿跡。

其中,第108名受害者,也是唯一一位獲救者,於三天前的淩晨在家中上吊自殺,我記得,她叫肖驍。

她也被剮了眼,並且,她就住在死者同一棟大廈的十樓,也就是死者目光注視的範圍。

九樓的住戶是一對老夫妻,一個月前已經出國旅遊去了,十一樓住戶也於一個月前跳樓自殺,如今,隻剩下十樓。

“你懷疑她的死跟十樓住戶有關,還是跟8.17有關?”

鬼差問我,可是,我自己也說不上來,就是想去看看。

於是,我跟鬼差,加上愛湊熱鬧的局長再一次來到了事發大樓。

局長倒是熟門熟路,一馬當先的衝在前麵,單刀直入,直接敲開十樓住戶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