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淺論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模式及其選擇(1 / 3)

浙江錢塘房產集團有限公司 盛秀蘭經理

(浙江大學現代財務總監高級研修A181班學員)

摘要:企業集團是現代企業發展的方向,但企業集團內複雜的產權關係、多元的財務主體等特征,使得財務控製的難度比非企業集團更大。因此,設計一套獨特的適合集團公司發展的財務管理控製模式就成為必然。本文分析了企業集團財務管理三種模式的內容和適用性,以××集團的財務管理模式為例說明選擇財務管理模式時應考慮股權集中度、子公司性質、集團規模、母公司經營者風格等因素,認為企業集團進行財務管理應選擇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模式。

關鍵詞:企業集團 財務管理模式 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一、引言

企業集團是一種以母子公司為主體,通過投資及生產經營協作等方式與眾多企事業單位共同組成的經濟聯合體。其憑借規模資源優勢,對產業集聚和推動區域經濟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據省統計局資料顯示,123家浙企躍入2007年度中國大企業集團競爭力500強。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7年度中國大企業集團競爭力500強名單中,我省的上榜企業比2006年度增加了14家,總數位居全國各省、區、市第一位。在當今信息技術飛速發展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企業集團正成為一種日益重要的經濟組織形式,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

二、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模式

企業集團由於複雜的產權關係、多元的財務主體等特征,其財務控製比非集團企業的難度更大,因此,設計一套獨特的適合集團公司發展的財務管理控製模式就成為必然要求。設計的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好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在集權和分權、控製和激勵之間取得一個最佳的權衡點。按管理權限的集中程度,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控製模式大體可分為三種:

(一)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

采用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的企業集團,財權絕大部分集中於母公司,母公司對子公司采取嚴格控製和統一管理的方式。集權式財務管理的特點:財務管理決策權高度集中於母公司,子公司隻享有少部分的財務決策權,其人財物及供產銷統一由母公司控製,子公司的資本籌集、投資、資產重組、貸款、利潤分配、費用開支、工資及獎金分配、財務人員任免等重大財務事項都由母公司統一管理。母公司通常下達生產經營任務,並以直接管理的方式控製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在某種程度上,子公司隻相當於母公司的一個直屬分廠或分公司,投資功能完全集中於母公司。

1.集權式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優點:

(1)便於指揮和安排統一的財務政策,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2)有利於母公司發揮財務調控功能,完成集團統一財務目標;

(3)有利於發揮母公司財務專家的作用,降低了公司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

(4)有利於統一調劑集團資金,保證資金頭寸,降低資金成本。

2.集權式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缺點:

(1)財務管理權限高度集中於母公司,容易挫傷子公司經營者的積極性,抑製子公司的靈活性和創造性;

(2)高度集權雖能降低或規避子公司某些風險,但決策壓力集中於母公司,一旦決策失誤,將產生巨大損失。

這種模式主要適用於業務關聯度強(如橫向一體或縱向一體化)的企業集團,亦即產業型企業集團。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各子公司之間較強的業務協同性,使得總部協調功能發揮所得收益大於協調成本,如總部統一采購和營銷、統一對外籌資等經營或財務戰略,會提高公司整體效益。目的在於通過集權型財務控製方式來強化總部財務規劃功能,理順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各子公司之間的財務關係。

(二)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

采用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的企業集團,子公司擁有充分的財務管理決策權,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以間接管理為主。分權式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在財權上,子公司在資本融入及投出和運用、財務開支、財務人員選聘和解聘、職工工資福利及獎金等方麵均有充分的決策權,並根據市場環境和公司自身情況做出更大的財務決策;在管理上,母公司不采用指令性計劃方式來幹預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而是以間接管理為主;在業務上,鼓勵子公司積極參與競爭,搶占市場份額;在利益上,母公司往往把利益傾向於子公司,以增強其實力。

財務管理權限集中與分散互為反正,由此產生的利弊也大致相反。

1.分權式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優點:

(1)子公司有充分的積極性,決策快捷,易於捕捉商業機會,增加創利機會;(2)減輕母公司的決策壓力,減少母公司直接幹預的負麵效應。

2.分權式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缺點:

(1)難以統一指揮和協調,有的子公司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視甚至損害公司整體利益;

(2)弱化母公司財務調控功能,母公司不能及時發現子公司麵臨的風險和重大問題;

(3)難以有效約束經營者,挫傷廣大職工積極性。

這種模式主要適用於各子公司間業務關聯度較低、協同效益差,母公司將自身定位於從事資本運作的實體,以股東的權利來行使其買入-持有-賣出決策的企業集團,亦即資本型企業集團。在這一定位下,母公司更多考慮的是子公司的業績是否達到母公司的期望,因此,母公司的財務控製體係是基於業績上的控製而做出的。

(三)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式財務管理模式

極端的集權容易使集團的財務機製僵化,子公司沒有任何積極性;相反,極端的分權必然導致子公司及其經營者在失控狀態下過度追求自身經濟利益,從而侵蝕集團整體利益。集權與分權的適當結合,既能發揮集團母公司的財務調控職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能有效控製經營者及子公司風險,有利於克服過分集權或分權的缺陷,有利於綜合集權與分權的優勢,是很多企業集團追求的相對理想模式。

集權與分權結合旨在以企業集團整體經濟效益為中心,將重大財務活動決策權集中於母公司,同時賦予子公司自主經營權。其內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