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宋代管理思想對當代的啟示(2 / 3)

以協調為主的政策性工具在創建社會文明風尚中也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宋代通過政府的勸誘獎勵在民間形成勤於耕織、尊師重學、和睦淳厚的風尚。當前,知識經濟時代的政府,則應通過發達的媒體大力宣揚重知識、重科技、重人才的社會價值觀;應重視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建設,應在社會樹立“八榮八恥”新的道德觀,從而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社會風尚。

三、完善以政府服務為主的政策性工具

當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如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百姓就業困難,房價日益高漲,城市居民住房難,自然災害嚴重威脅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弱勢群體得不到全麵妥善的救助等。

作為治理者的政府,必須對被治理者民眾進行某種程度的保護與救助。一旦政府沒有提供有效的保護與救助,使社會某一群體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生存,這一政府的存在合理性就要遭到質疑。因此,服務性政策工具中的保護救助是政府應盡的職責。

宋代的政府治理理念告訴我們,政府在以服務為主的治理中治理者與被治理者是以強助弱、保護救助的關係。政府作為治理者,是強勢方,必須擁有強大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才有可能對廣大民眾實施保護救助。如宋代十分重視廣設各種倉儲、囤積糧食,以備饑荒之需。當前,我國作為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世界第一人口大國,糧食依然是立國的基礎。中國的糧食供給隻能靠自己,世界上其他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幫助解決中國13億人口的糧食供給問題。即使哪個國家能解決中國13億人口的糧食供給,我們也不能依靠它,因為那意味著我們把自己國家的命運交予別人主宰。宋代廣積糧食以備荒年的思想至今沒有過時,政府應居安思危,重視糧食生產,並有足夠的儲備。

政府實施保護救助的主要途徑是政府免費或部分免費向全體民眾,尤其是其中的弱勢群體提供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如對於地震、火災、水災等對民眾造成的重大傷害,由於情況緊急且耗資巨大,往往要由政府動員組織全國的力量,對受災地區和災民提供免費無償援助。所謂部分免費可以有多種形式,如公辦民助、民辦公助、部分減免費用、低息無息貸款等。在重大的災害中,國家用於賑災的物力、財力是有限的,政府在實施服務性政策工具時,應充分動員民間力量參與賑災。這不僅能減少國家財政支出,而且對於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發揚光大“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和國際紅十字會的理念,都是很有裨益的。同時,當突發性的災害得到有效的控製後,政府應盡可能動員和組織災民進行生產自救,或為廣大災民提供就業機會。這就是在突發性的救災工作中應采取“輸血式”為主的方式,而當突發性的災害得到控製後,應變“輸血式”為“造血式”。這既可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又可以充分發揮災民生產自救的積極性。

宋代政府在平時收養貧困人口、醫治貧困病患者和埋葬貧困死者的救助理念值得借鑒。當前,隨著貧富差距的拉大、就業難、看病難、刑事犯罪率高等問題的凸顯,完善社會保障製度,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係,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政府應重視服務性政策工具的使用,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的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製度,完善優撫安置政策。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基礎上,通過職業介紹機構為他們提供再就業的機會,通過職業培訓提高他們再就業的能力,提高社會總體就業率,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就業率,從而盡可能達到生產自救。政府應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提高福利水平,保障弱勢群體基本的生活條件。鼓勵發展慈善事業,完善社會捐贈免稅減稅政策,增強全社會的慈善意識。政府還要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發展社會醫療救助,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服務性的政府應該為民排憂解難,為民辦實事。如政府應有效控製日益高漲的房價,籌資建設經濟適用房,解決城市居民住房難的問題;應注重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交通,有效解決道路擁堵問題;應完善城市防水、供水、排水係統,防止洪澇災害,杜絕水源汙染,確保飲水安全;應大力倡導低碳經濟,治汙減排,保護生態環境,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四、完善以政府管製為主的政策性工具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雖然綜合國力日益強大,但也存在著一些令人擔憂的隱患,如官員腐敗問題嚴重,屢懲難絕;社會不穩定因素難以消除,刑事犯罪率上升;“藏獨”分子、“東突”恐怖、“台獨”勢力破壞民族團結,從事民族分裂活動,阻撓祖國和平統一。因此,我們在完善政府協調、服務為主的政策性工具之時,絲毫不能放鬆以管製為主的治理。

以管製為主治理的一個重要特征是要求被治理者遵守服從,因此,政府往往通過命令、禁戒甚至懲罰等手段強製執行,必須製定出各種符合自己統治意誌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約束被治理者的行為。當前,政府必須堅持法製建設,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製體係,堅持以法律作為政府管製為主治理的依據。堅持以法治國是維護廣大人民利益、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

對於治理者來說,管製並不意味著局限於處理對抗性的矛盾和衝突,有些非對抗的矛盾在采取協調、服務為主的治理時,也可適當輔以管製性的治理。如當代麵臨的嚴重的資源耗竭、環境汙染問題,政府可以協調性政策工具為主,引導鼓勵企業發展低碳經濟,治理汙染,自覺維護生態環境。此外,也可適當運用管製性政策工具,強製執行節能減排,關閉或遷移一些汙染嚴重的企業。這對於建設節約型的社會,節約能源,保護生態環境,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都是很有必要的。又如政府重視糧食生產,存儲足夠的糧食以備荒年是屬於服務性的政策工具。另外,政府為保證糧食的生產與充足的供給,必須對那些占用良田的行為予以管製,嚴格用地審批製度,特別是對非農業用地更要從嚴審批,可不用農業耕地的盡量不用農業耕地,確保有足夠的良田沃土用於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