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體製環境變化。加入WTo之後,政府職能將發生轉換,政府管理主要以經濟手段為主,原有的一些調控手段會受到約束;經濟行為進一步規範化,企業通過暗箱操作獲得收益的難度越來越大,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將獲得更好的製度條件。
五是政策環境變化。WTo對各國的約束,首先體現在對法律、法規、政策及政府行為的約束上,這會促使我國法律進一步完善、法製進一步健全。政策法律環境將更加透明統一,政策的可預見性將會增強,從而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有助於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三)全球化的挑戰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雙邊協議。這一協議的簽訂,標誌著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道路上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中美之間從複關到“入世”長達13年的談判在幾經山重水複之後終於峰回路轉。自此伊始,直至2001年11月10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內各界關於“入世”的討論始終熱情不減:觀中國企業界,欣喜者有之,坦然者有之,擔心者有之,側耳聽之,“狼來了”的呼聲似乎壓倒了多數。那麼,“入世”究竟對中國企業帶來了哪些挑戰和考驗呢?
(1)失去保護傘的某些企業將麵臨巨大衝擊。我國加入WTo後,隨著市場準入的擴大,關稅的削減和非關稅措施的取消,更多的外國商品尤其是那些競爭力很強的發達國家的商品勢必要大量湧入,會有更多的商品占領中國市場。這對於過去那些躲在政府形形色色的保護傘下安然生存的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必將產生巨大的衝擊,許多企業將麵臨倒閉的危險。如中國的資本、技術及資本技術雙密集型的企業是目前的工業優勢之所在,又是中國極力扶持的進口替代企業,如支柱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等,但這些產業在中國並不具有比較優勢,是“入世”之後首當其衝遭受衝擊的企業。目前認為受衝擊最大的行業有石化、機電、醫藥、汽車等。以石化企業為例,在正常關稅下,外國塑料薄膜的到岸價格仍比我國石化企業的出廠價低1000多元,在既不具有價格優勢,又不具有產品質量優勢的情況下,失去政府的政策性保護,受到衝擊是難以避免的。
(2)“入世”將在一定程度上阻礙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使中國產業結構更加低級化。從各方麵分析來看,“入世”後中國的比較優勢集中在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品上,而技術、資金密集型產品處於明顯的競爭劣勢,一旦國內市場開放,企業技術水平的改進和國內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都將麵臨嚴峻的挑戰。我國的新技術、新興產業目前還隻是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產品在成本、價格、質量、性能等方麵均不具備競爭優勢,市場被擠占後這些產業的生存將受到威脅。而且,市場開放後,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所需的技術和設備的進口會進一步擴大,進而阻滯了新興產業的技術擴散。此外,我國新興產業的發展剛剛起步,如信息產業於20世紀80年代末才在中國開始商業化發展,目前除了計算機企業在中國尚有一席之地,半導體、通訊設備等真正的高技術部分如移動通訊電話,幾乎全被獨資的國外著名跨國公司所控製。國內新技術企業的延伸還隻處於掌握零部件生產階段,技術積累緩慢,而“入世”使其技術開發不斷受國外先進產品搶占市場的打擊,這會使技術開發更加困難,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更加舉步維艱。
(3)“入世”將使中國的進出口結構發生變化,對企業的外貿發展產生消極影響。“入世”後,中國貿易保護門檻大大降低,那些曾受關稅和非關稅措施限製的、國內缺乏同類產品的商品將大行其道占領市場;即使是那些有同類產品,但因國內產品在質量、性能上相差過大,我國也將讓出相當大一部分市場;而且由於限製措施的消失,進出口體製趨向自由化,國內企業可以相對自由地從國外進口各種產品和設備;這種情況的直接後果就是從整體上改變了中國的外貿出口結構,使現有的進出口比例出現逆轉,進口比例大大增加,出口比例將會減少,盡管中國的普通消費者從中得到實惠,但國內部分相關企業受到打擊也屬必然。此外,“入世”後外資將充分利用我國勞動力價廉的優勢,在我國搞組裝加工,從而導致加工貿易的增長,使我國的外貿更呈粗放型發展,與集約型發展的目標相矛盾。
(4)“入世”後外資企業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增強,使中國企業的自主發展受到製約。“入世”後,會有更多的跨國公司來華投資,而隨著各種限製的消失,外國跨國企業的控股欲望將傾於明顯,他們將利用中國企業融入外資搞活經濟的心理,有目的、有步驟地對我國企業實行係統並購,選擇國內一些有一定知名度的、潛力較大的企業進行合資,並想方設法利用技術、資金、設備優勢壓低中方利益,掌握合資企業的經營控製權。一方麵,利用中國企業已建立起來的渠道與網絡,迅速進入中國市場;另一方麵,為自己清理競爭對手,最終造成我國企業重要出口網絡的控製權的喪失和企業決策權的削弱或喪失。
(5)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強化,將使中國某些企業讓出一定市場份額。“入世”後,中國必須要全麵履行自己在知識產權領域中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打擊假冒、盜版行為,其結果將使我國的有關企業要支付專利的許可證費來合法地購買發達國家的專利,導致企業成本提高,一些缺乏創新能力、缺乏品牌、依靠仿製生存的企業將被淘汰出局,不得不讓出一定的市場份額。以我國醫藥企業為例,長期以來,我國的醫藥科技一直偏重於仿製。對進口藥物,如果我國仿製成功,進口產品一般就會降價50%左右。目前,國外對一種全新藥物的研製需投入2億~3億美元,且需花上10年左右的時間,而以目前我國醫藥企業的實力很難獨立承擔起創新的任務。“入世”後,仿製將受到抑製,在企業創新能力較弱的情況下,迫切需要加大對企業科研開發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