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9節重視銷售員的影響力
大師如是說:公司一旦確定了銷售隊伍的戰略和結構,便可著手考慮銷售隊伍的規模。銷售代表是公司幾句生產力和最昂貴的資產之一,因為銷售代表數量增加就會使銷售量和成本同時增加。
——科特勒《營銷管理》
營銷隊伍該設置怎樣的規模?一個推銷員的影響力有多大?這是每一個營銷管理者都想知道的問題。美國著名推銷員吉拉德在商戰中總結出了“250定律”。他認為每一位顧客身後,大約有250名親朋好友。如果您贏得了一位顧客的好感,就意味著贏得了250個人的好感;反之,如果你得罪了一名顧客,也就意味著得罪了250名顧客。這一定律有力地論證了“顧客就是上帝”的真諦。由此,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啟示:必須認真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因為每一個人的身後,都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數量不小的群體。善待一個人,就像撥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
著名的汽車推銷大王吉拉德剛幹汽車推銷這一行不久,有一天,他去殯儀館哀悼一位朋友的母親。在天主教的殯儀館裏,他拿著分發給他的彌撒卡,上麵印有去世人的姓名和相片。以前他也看過這種卡片,可是從來都沒有留心過。那天也不知怎的對它發生了興趣,他問那裏的主持人:“您怎麼知道要印多少張卡片?”
主持人回答道:“這全憑經驗,開始我們數簽名簿上的簽字,做了一段時間以後就知道,平均每次來這裏祭奠的人數大約是250人。”
不久以後,有一位基督教殯儀業主向吉拉德購買了一輛汽車,成交後,吉拉德問對方每次來參加葬禮的平均人數是多少,得到的回答是“差不多250人”。
還有一次,吉拉德同夫人一起去參加一位朋友的婚禮,婚禮在一個禮堂舉行。當吉拉德向禮堂的工作人員打探每次婚禮平均有多少客人時,對方告訴他:“新娘方麵大概有250人,新郎方麵也是如此。”
又是250人!這250人隻是個平均數,還有的人則有更多的朋友,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不要小瞧了這個數字。你想想,如果你得罪了一個顧客,也就得罪了另外的250個顧客。而這250個顧客每人又都有250個朋友,這樣推算下去,就遠遠不止250人了。如果不這樣擴展開去算,隻算其中的第一個環節,即得罪一個會連帶得罪另外的250個,這樣算起來,其結果也是相當驚人的。假定你一個星期拜訪50個客戶,其中有兩個對你的態度表示不滿,這樣這一周將會有500人受到這兩名顧客的影響,假定你每個星期都得罪兩名顧客,使他們不開心,到了年底,受他們影響的顧客就是26 000人。如果這樣持續10年呢,那就是26萬人!
而很多人幹推銷往往不止10年,以20年算,那就是52萬人!也許每周你還不止得罪兩名客戶,想想看,你已經得罪了多少人!
事情就是這樣,隻要你冒犯了一個人,就會失去另外250個顧客;隻要你讓一位顧客當麵難堪,就會有250人在背後使你為難,隻要你不喜歡一個人,就會有250人討厭你;同樣,隻要你說一個人是壞家夥,就會有250人說你不是好東西。
當然,250定律並不是讓我們每一個營銷人員都死板地按照250來計算我們的營銷規模。而是為我們確定銷售隊伍的規模時的一種參考。現實操作中,我們需要根據更多具體的數據來確定銷售隊伍的規模。通常,我們通過以下5個步驟來估算:
1.將顧客按年銷售量分成大小類別。
2.確定每類客戶所需的訪問次數(對每個顧客每年的推銷訪問次數),這反映了與競爭對手公司相比要達到的訪問密度是多大。
3.每一類客戶數乘上各自所需的訪問數便是整個地區的訪問工作量,即每年的銷售訪問次數。
4.確定一個銷售代表每年可進行的平均訪問次數。
5.將總的年訪問次數除以每個銷售代表的平均年訪問次數,即為所需銷售代表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