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卓在1975年一篇名為《永遠的春天》的讀書劄記中,寫到讀匈牙利作家巴基小說《秋天裏的春天》流下的眼淚時,引用了原作者序言中“關於溫和的悒鬱的遇合的故事”、“編織幻夢的心兒的含淚的微笑”等字眼,對於十八歲的亞當十六歲的夏娃這兩個“拾得的孩子”的愛情,對於懷抱了希望卻“生活擲來的不過是腫臉的玩偶”的巨大落差,對於以“小小的、卑微的夢想”對抗嚴酷現實的這個可能時時發生或者說不定哪天遭遇到的小故事,曾卓評價它“溫柔而淒涼”,“不是果戈理似的辛辣,也不是契訶夫似的沉重”,“這是一朵美麗的、淒豔的小花,開在秋天的心境上”的這後一句話,未嚐不是說著已過了中年的五十三歲的詩人自己。已到了生命的秋天,更覺春天的可貴,展卷刹那,作者在風雨如晦的時刻不忘對貧困純真少年男女祝福的“溫柔、愛美、向善的心”引起詩人共鳴,他把它提到“珍惜和尊重”——愛、青春的權利、人的權利的高度,指出真正的出路和春天不是外在給的,大多在自己的贏得:“不管麵對的是蕭瑟的秋日還是凜寒的冬季,隻要你心中保持著春的溫暖和春的希望,隻要你——‘抬起頭來!’”主體的東西就在這裏流露出來,但最讓人感念的還不在此,而在他對溫情的解釋——他感動於此,流了眼淚,卻不因自己的流淚而羞愧,反而高興於秋天裏的心仍與少年時相通的,過分的溫情、軟弱也罷,帽子不管,他鍾情於這種喜悅:“我麵對過慘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鮮血,也見到了劍的寒光和火的烈焰。”接著他說出了如若公開發表的話讓那個時代的觀念都會發生地震的話——“健壯的心不一定就不能有一點純真的柔情”——這在階級鬥爭的文學觀念裏無疑小布爾喬亞,然而曾卓堅定於此,他論述說:“真實的憎恨和真實的追求必須要以真實的愛為基礎……真正的強者也應該能夠柔和地愛的。”——這在當時無異於泛愛論,然而曾卓接著說到了“我”:“我不滿於自己的不夠堅強,但卻不必因為自己還多少保留著少年時期純真的感情而羞愧。”——這無異於當時看來是與資產階級人道主義人性論劃不開界限。時代真有意思。現實是另種樣子。詩人堅持自己認為對的東西,以一己實踐,雖然那個時代已沒有發言的權利,但至少有保留自己發言的權利;如果連這也沒有,起碼還有使自己成為詩的權利;詩,那時的確是向內的,是不對別人要求而向自己要求的——它不是原則,標準,或者理論,非要人們照此做;而是品質,是一個寫下它的人的自我要求和水準——沒有人衡量它,在一個啞聲時代,它自身就是恒定。“淒涼而溫柔”,一半現實,一半心境,是女性的,詩化的,也同時是詩的資質,溫柔、柔弱,對抗動移不易磐石一般的現實,可能恰恰是詩的;它是浪漫主義,然而也是種人生態度。它無懼於磐石般寒徹冷硬的石化物,而非用一種以卵擊石的勇敢介入,以一種知其不可而為之、知其可而不為的態度對待哪怕是硬化為原則的不公,這種意態本身就是詩的。你可以嘲笑它不現實,不知時務,有些老夫子之迂、之頑,卻是無法否定它內裏的對完美對公道的冀求,這種力量也大得可以,足以在某個時候移了磐石的。此種個人的精神力從未被重視過,盡管我們的詩歌強調著戰鬥,卻隻是針對具體階級、敵人的,戰士題下所詮釋的詩人也單麵到無有個人無有人情無動於衷,非如此不足以刻描堅強,長期以來我們的英雄觀念也養成了一種集體代言的英雄,個人人格的英雄被打著個人主義語焉不詳的印跡,以致鋼鐵般的保爾會說:我原以為英雄就是為了更多人的幸福而放棄一切個人的幸福,後來我知道我錯了。他對麗達的表白絕不僅僅是一個個例。更多的人的幸福與個人的幸福割裂對立的結果,就是容不下那把它與堅強對立起來的溫柔,詩因之向一麵倒,成為火,成為槍炮;並且隻是火,隻是槍炮了。曾卓不反對真正的火,在他詩中個人意誌的比重仍是強的,“我願獻出一切”、“我用嘶啞的喉嚨唱著自己的歌”,如果不是這樣,是無法從那狂風暴雨驚濤駭浪中走出的。然而正如胡風所說,戰士與詩人是一個神的兩麵,戰士的曾卓同時也是位詩人,雖然時代把他從詩人的位置上拉了下來,但誰又能將他從詩神那裏拉開呢?詩人的這一麵使這位詩人不是單麵的,使那一被諸多文學史認定是無文學時代的詩也不是單麵的,並且,它要求著修史的人重新看待那個時代裏的另一種文字,它們的存在,標誌了另一種聲音,雖然低如夢囈,卻切實地與生命連在一起,是一個人或一代人在生活給他的最低限度的現實裏麵對詩意的護衛,同時也是對自己作為一個知識分子的不同於眾議的某種信念的護衛。曾卓做到了。雖然一切出於無心,隻是本能而動;雖然這位詩人沒有現今詩論家們成套的作為生命原則而要遵從之的係統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