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羅素楊豈深譯
在空間和時間上保持一定程度的孤立,這是產生最重要的工作所需要的獨立性所必不可少的;必須具有人們覺得是比當代大眾的推崇更為重要的東西。
我們現在遭受的痛苦不是神學信念的衰退,而是孤獨的喪失。
自荷馬時代以來,我們這個時代地方觀念最重。新的時髦語也對我們隱瞞了我們祖先的思想感情,即使在它們和我們的時髦語差別不大的時候。我們自以為才智登峰造極了,無法相信往代的奇裝異服與笨拙此舉居然包裝著人們,思想也還值得我們重視。如果《哈姆雷特》還使一位真正現代的讀者發生興趣的話,必須首先把它翻譯成馬克思或弗洛伊德的語言,或者理想一點的話,譯成合二為一的行話。
幾年前,我讀過一篇對桑塔亞那某部書嗤之以鼻的評論,提到一篇哈姆雷特論“在各種意義上都是1908年的老調”——仿佛伺候的一切發現都使以前任何一篇欣賞那個莎士比亞的文字無關緊要,因而也就比較膚淺。他的評論“在各種意義上都是1936年的老調”,這一點沒有在評論家頭腦裏閃現過。或許這種想法的確出現於他的頭腦,而且使他洋洋得意。他是在為眼前而寫作,不是為一切時代而寫作;時隔一年他又將采用輿論的新潮,無論是什麼內容,他當然希望隻要自己作文不輟,就得不斷跟上新潮。對現代頭腦的人來說,一位作家的其他任何理想看來都是荒唐過時的。
想成為當代人的願望當然僅僅在程度上是新的;一切相信當世是進步的曆史時期中,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過這種願望。文藝複興時期對以前哥特式風行的幾個世紀抱有蔑視;17世紀和18世紀用白石灰塗抹價值連城的鑲嵌畫;浪漫主義運動瞧不起英雄偶句詩體。20世紀80年代前萊基責備我母親受知識界潮流的導向而反對獵狐:“我確信,”他這樣寫道,“你對於獵狐其實並非是感情用事的態度,對主張女權的最堂而皇之的論調,野外騎馬,也不會大驚小怪。可你老師把正直和治理看做一種激烈的競賽,唯恐不夠先進或知識分子氣味不濃。”但是在這些時期,對往代的蔑視都不像目前這麼徹底。從文藝複興到18世紀末葉,人們都稱羨羅馬古風;浪漫主義運動使得中世紀重見天日;我的母親盡管篤信19世紀的進步,卻始終愛讀莎士比亞和彌爾頓。知識自1914~1918年的大戰以來,徹底忽視往代才變得時髦起來。
唯有時尚應該左右輿論這種信念大有益處。這種信念使得思維成為多餘的了,而且把至高的智力置於每個人可以企及的範圍之內。
“情節”、“虐待狂”、“俄狄浦新”、“布爾喬亞”、“偏向”、“左派”,學會正確使用這類字眼並不困難;造成一位出色的作家和清談者,再也不需要什麼了。至少其中某些字眼頗多代表了發明這類字眼的人的思想;如同紙幣一樣,起初可以兌換成黃金。但對大多數人說來,它們已經漸漸地無法兌換了,而在貶值的過程中思想上名義財富卻增加了。這樣才能使我們蔑視往代的無足輕重的知識財產。
應該假定,具有現代頭腦的人看待他的個人能力時非常謙虛,雖然他深信自己時代的智慧。他的最高希望就是,該想什麼就想什麼;他根本不希望思考的思想比他的鄰居更高明,說出更有見地的話;也不願具有某個時髦族所不具有的情感,他的希望無非是在時間上領先一步。他處心積慮地壓製他身上反映個性的一麵,圖的是博得群體的讚賞。一種精神上孤獨的生活,諸如哥白尼、斯賓諾莎或王政伏筆之後彌爾頓的生活,依照現代標準來看似乎毫無意義。於是哥白尼理應推遲提倡哥白尼體係,知道它能變得時髦起來;斯賓諾莎理應要麼做個虔誠的猶太人,要麼做個虔誠的基督徒;彌爾頓則應該與時俱進,像克倫威爾的遺孀那樣,她向查理二世啟齒索取養老金,理由是她並不讚同丈夫的正直主張。為什麼個人要標榜自己是有主見的判官呢?
智慧存在於北歐人種的血統之中,或者換而言之,存在無產階級之中,還不是明明白白嗎?況且,無論在哪種情況下,一個標新立異的見解又有何用處呢?它決不可能指望戰勝宣傳的強大機構。
那些機構可能提供的酬金和遐邇聞名卻曇花一現的聲譽,在能人的路上所設置的誘惑難以抵製。在新聞界經常被指認出來,受人羨慕,大名被人提到,賺大錢的捷徑有人提供,這是十分令人快意的;一旦所有機會都向某個人敞開了,他就會發現很難繼續從事自認為最合適的工作,而且不由自主地使自己的判斷服從一般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