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人觀、空間和時間(2)(3 / 3)

2.社會記憶

不管當地人所界定的曆史如何與其他民族不同,一個群體曆史的延續必須透過社會記憶的機製才有可能實現。而一般最常見到的是無文字民族的語言及有文字社會的文字書寫。不過,語言要成為社會記憶的機製,往往有其他的製度來配合運作。如排灣人的襲名製與阿美族的年齡組織。前者是透過襲名來追憶雙邊先前世代的聯姻成就、祖先個人的事跡,以及祖先所牽涉的其他重要社會關係等;後者則透過年齡組織人會禮的儀式過程及其他活動來習得當地的曆史。而這不同的製度後麵也隱含不同的價值在內,前者強調了婚姻與繁衍的價值,後者則灌輸年長為其德性的重要來源之一。

再如,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三字經》,由於它在宋元以後已成為中國最為普及的啟蒙書之一,因此,它成為灌輸中國人主流的曆史觀而成為曆史文化知識的傳播工具,並提供中國人的共同記憶。自然,要能具備文字書寫能力往往有其他的社會條件配合才可能做到,而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至少,在現代國家實行強迫性義務教育之前是如此。因此,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文字書寫知識與書寫材料也往往為某些少數人所壟斷而成為其獲得政治社會地位的“文化資本”。

除了語言文字外,物質文化也是社會記憶的一重要機製。當然,這些物質文化也往往必須透過該社會的有關製度來運作,才可能使一般性的物質具有再現過去的象征作用。例如,台灣排灣人的墓葬因其“人、家、墓”合而為一的製度而使其墳墓能成為家的曆史之再現。同樣,這類不同的物質性記憶機製也隱含著不同的文化價值,如排灣人的“起源”或“先占”與“延續”或“繁衍”,漢人之修煉的觀念等。此外還有以活動為社會記憶機製的例子。例如,佛教中的信徒通過進香活動的不斷重複參與,而達到沒有時間分別的時間,以超越過去與現在的分別,而這境界自然與他們的修煉觀念有關。由於這活動本身是製度化的儀式,它多少也具有一般儀式的形式化特性。雖然,這種重複性活動也有著超越其原有形式的意義在內,不過,比較之下,台灣的布農人,雖同樣強調了活動本身作為社會記憶的機製,但其有關的行為則偏向於非形式化的一般性日常活動。這自然也與他們的社會文化強調實際活動過程的重要性有關。也正因為其不局限於儀式行為而較不形式化、也較有彈性,其活動所獲得的記憶內容也較易隨行動者的不同情境與不同了解而有所差別。故這類的記憶機製與借儀式活動、語言文字及物質文化等機製而來的記憶,其創新的成分遠較複製的成分突出。雖然,任何一種記憶機製也都具有複製與創新的成分在內,但即使這類的日常活動,也並非所有的均會被記憶下來。以布農人為例,往往隻有他們自己所做有益於群體大眾者,才會被記憶下來而成為其曆史。

由上,我們可以發現不同的社會記憶機製往往與不同的製度及文化價值或觀念相聯結。尤其是語言與物質文化往往需要正式製度來保證語言文本的合法性與內容或轉化一般性物質為具有再現過去的象征能力,而文字書寫更需正式製度來保障此文化資源的普通分配或壟斷。至於依活動而來的社會記憶機製,特別是與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往往需其較不形式化的社會實踐來支持。

名詞解釋:

人觀空間時間社會記憶

思考題:

1.簡述人觀研究的意義。

2.簡述空間與社會的關係。

3.時間與社會記憶的關係如何?

注釋:

[1]轉引自黃應貴:《人觀意義與社會》,載《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2年第1期,52頁。

[2]轉引自黃應貴:《人觀、意義與社會》,《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2年第1期,59頁。

[3]轉引自黃應貴:《人觀、意義與社會》,《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2年第1期,60頁。

[4]轉引自黃應貴:《人觀、意義與社會》,《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2年第1期,59-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