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沒有階級性,它不屬於任何一個階級。在階級社會中,語言(公用語)既為統治階級使用,也為被統治階級使用。無論男女老少,上下尊卑,都可以使用同一的公用語。語言決不能由一個階級宣布“沒收”——物質是可以沒收的,但語言是信息載體,或者說語言就意味著信息,信息是不能沒收的。因此語言無法被某一階級所“壟斷”,它也確實不能代表某一階級的階級利益。
但是,當人們說人類社會不存在一種隻供一個階級通用的“階級語言”時,不能排除每個社會階級或每個社會集團都會在社會公用的共同語的基礎上,努力按照自己的嗜好和習慣塞進一些階級特性(社會集團特性)的東西,比如17世紀時流行於法國貴族階層的“貴族語言”,馬克思、恩格斯提過的“資產者的語言”等等。這些語言其實是特定的社會集團把其社會公用語進行加工,選取合他們口味的語言成分來表現他們自己。這是語言的階級烙印,或階級特征,而不是語言的階級性。
2.語言與社會的關係
社會語言學是20世紀30年代產生的一門人文學科,它主要從兩個領域去對語言和社會進行探索:第一個領域是社會生活的變化將引起語言(諸因素)的變化,其中包括社會語境的變化對語言要素的影響;第二個領域是從語言(諸因素)的變化探究社會(諸因素)的變化。
社會總是不斷向前發展的,語言也必須不斷地發展豐富,才能適應社會的需要。從語言的結構來看,社會生活的變化引起了語音、語法和語彙的變異。其中語音的變化是最緩慢的,通常要十年以上的時間才能看出明顯的變化,比如說從我國開始推行普通話至今,很多地方的方言中的某些字句已經受到了普通話語音的影響,但並不是很明顯。語法的變化也是很緩慢的。解放初大量俄文的書籍和文章被翻譯成中文,受到俄語不用冠詞的習慣的影響,譯文也把冠詞給省掉了,久而久之,人們也就習慣了這種說法:
“文章說……”=這篇文章說……
“小說寫的是……”=這篇小說寫的是……
語彙是語言中最敏感的部分,它的變化是比較顯著的。社會生活中出現了新事物,語言中就迅速出現了與此相應的新語彙,比如詞義的擴寬或縮小,引申甚至變異,外來語的出現,新造的詞語等等,在此不一一列舉。總之社會生活不停,語言的發展也不會停,否則就會像美國作家華盛頓·歐文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李迫大夢》中寫的一樣,主人公在昏睡二十年之後醒來,卻聽不懂旁人在說什麼了,不是語音聽不懂,而是他的詞彙落後了二十年。
正如語言的變化受社會生活的變化的影響,反過來,社會生活的任何變化,哪怕是最微小的變化,都會或多或少地在語言——主要在語彙——中有所反映,因為語言是社會生活所賴以進行交際活動的最重要的手段。幾千年來,人類社會無時無刻不在變動中,某些社會變化已經發生過了,某些現象已經消失了,甚至沒有留下什麼實物可以探究。但是這些事物必然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間接地保存在語言中。對語言作語言學的,曆史學的或結構上的細致研究,可以推斷或還原那已經消失了的某些社會變動,這就是所謂的“語言的遺跡”。正因為有此“遺跡”,才使後人能夠比較清楚地明了前人的某些東西。被稱為美國人類學之父的摩爾根,曾經深入生活在美洲印第安人部落中,從實際生活中觀察和收集了印第安人原始狀況的社會物質文化資料,發現了氏族的本質。他對有關家庭、親屬關係的研究,有很多地方是從古代民族或現在生活在原始狀態的部落對家庭親屬的稱謂語出發的。
綜上所述,語言與社會之間是互動的關係。在此關係中,社會是第一性的,語言是第二性的,社會有了變化,這才引起語言的變化。我們透過語言的變化現象,把曆史的或當時的社會生活的奧秘揭示出來,但絕不是像語言相對論者那樣,認為有什麼模式的語言,就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模式或社會文化。那樣的論點本末倒置,是違反唯物論的。
四、語言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