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偏至與圓融:魯迅與佛教和基督教關係發微
錢理群在《話說周氏兄弟——北大演講錄》中指出:“魯迅在理論上固然不否定人的和諧,但他更強調‘偏至’,強調向惡的方向的偏至,他喜歡‘惡之聲’,在審美選擇中強調惡的美,力的美,狂暴的美。”筆者早在1991年紀念魯迅誕辰110周年時就曾指出,在審美選擇上魯迅是偏至的,欣賞“惡之美”。但另一方麵,魯迅又熔鑄了多種文化精神,圓融會通,從而形成他獨特的文化品格。在宗教問題上,尤其是對佛教、基督教等外來宗教,他價值取向的獨特品格表現為既偏至又圓融,其偏至處表現在對女吊、撒旦等宗教異端力量的推崇與看取,因為他們所具有的反叛、異端傾向與魯迅在精神上相契合;圓融之處在於他對佛教、基督教、道教等並非簡單地把它們看做隻是“人類精神的鴉片煙”,一味揭批和否定,而是首先把他們看做一種文化現象,一種具有形而上意義的哲學,進行了具體而深入的研究,將宗教哲學與他的個人精神世界整合圓融,將宗教救贖與內在道德自省融為一體,從而形成了他獨異的宗教文化觀。
我們將在汲取前人理論研討的基礎上,從魯迅與佛教、基督教、道教的關係中,清理魯迅在中外文化交彙碰撞中獨特的文化選擇,探討宗教與魯迅內在精神的契合和背離,分析魯迅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異端”意義,由此來觀照魯迅思想的淵源及其豐富性和深刻性。
一、魯迅與佛教
1.主體精神的伸張:魯迅與佛教的內在之“緣”
佛教最講求“緣分”,魯迅與佛教的結緣早在他童年的時候就開始了。他的家鄉紹興,當時的佛教氛圍極為濃厚,信佛、崇佛的風氣頗為盛行,魯迅小時候就在附近的廟裏找菩薩“記名”,並拜了一個和尚龍師傅,師傅贈給他法名“長庚”,直到晚年魯迅還深情地撰文記敘此事。另外,他在家鄉濃厚的民俗化佛教氛圍中,從小聽佛教傳說故事,耳濡目染,對佛教自然多了一份熟稔和親近。但最根本的,是魯迅與佛教有一種內在之緣,即對主體精神伸張的看重與推崇。從這種意義上說,魯迅真正開始認知佛教,應該肇始於他師從章太炎。
梁啟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中指出:“晚清所謂新學家者,殆無一不與佛學有關係。”如主張“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龔自珍、“師夷長技以治夷”的魏源,晚年都潛心佛學;譚嗣同、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也積極從佛學中汲取哲學思想,梁啟超在《論佛教與群治之關係》中認為佛教信仰“乃智信而非迷信”、“乃兼善而非獨善”、“乃入世而非厭世”、“乃自力而非他力”。章太炎在1897年就受後來成為魯迅在教育部之頂頭上司夏曾佑的影響,開始涉獵《法華經》、《華嚴經》、《涅盤經》等,但此時他尚未理解佛學的深奧妙意。殆至1903年他因《蘇報》案入獄期間,他才開始深入係統地研究佛學,其中尤對佛教中的法相惟識學感悟頗多,“晨夜研誦,乃悟大乘法義”。章太炎看取惟識學的,就在於他通過對佛學原理的重新解讀,找到了與他鼓吹和倡導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相溝通的理論支持。他用佛教“一切眾生,皆是平等”的教義,公開宣揚反清排滿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佛教最重平等,所以妨礙平等的東西,必要除去。滿洲政府待我漢人種種不平,豈不應該攘逐?且如婆羅門教分出四姓階段,在佛教中最所痛恨。如今清人待我漢人,比那刹帝利種虐待首陀羅更要厲害十倍。照佛教說,逐滿複漢,正是分內的事。又且佛教最恨君權,大乘戒律都說:“國王暴虐,菩薩有權,應當廢黜。”(《演說辭》,《民報》第6號)章太炎重視佛教對人的主體精神的高揚,是一種形而上的價值,這與後來的啟蒙者注重啟迪國民精神自覺的思路是一致的,魯迅也即由此而獲益。章太炎利用佛教有兩個目的:一方麵,他強調佛教對道德淨化的功用,認為中國革命當時缺乏的是道德,要療治國人道德墮落的惟一妙方,就在宗教。因此他積極倡導“要用宗教發起信心,增進國民的道德”,借助佛學思想來淨化國民道德,振起麻木的人心,改變國人無信仰、無特操的陋習,重樹信仰,由此可以探出一條精神脈絡:魯迅“五四”之後對國人無信仰、無特操的揭批以及對療救國人麻木魂靈所作的思考和選擇,恰如此時章太炎的思路相一致。另一方麵,章太炎推崇惟識宗“依自不依他”的主體精神,按他的詮釋,就是“厚自尊貴”,“自信”,“悍然獨往”,“自貴其心,不援鬼神”等。這裏的“自”指主體,“他”是異己的力量,既指上帝鬼神之類超自然的崇拜,也指天理、公理、規律等。章太炎把“依自不依他”看作中國曆史上各個哲學派別的共同點:“蓋支那德教,雖各殊途,而根源所在,悉歸於一,曰:‘依自不依他’耳。”尤其是他將“依自貴己”與尼采相提並論:“然所謂我見者,是自信而非利己,猶有厚自尊貴之風,尼采所謂超人,庶幾相近”,就將佛學與西方現代的推崇個性精神聯係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