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文藝評論卷(20)(2 / 3)

董仲舒的安眠藥何以有這大的魔力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頭說起。相傳殷周的興亡是仁暴之差的結果,這所謂仁與暴分明代表著兩種不同的奴隸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對於奴隸榨取過渡,以致奴隸們“離心離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後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較溫和,所以能一方麵贏得自己奴隸的“同心同德”,一方麵又能給太公以施行“陰謀”的機會,教對方的奴隸叛變他們自己的主人。仁與暴是漂亮的名詞,實際隻是管理奴隸的方法有的高明點,有的笨點罷了。周人還有個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讓勝國的貴族管理勝國的奴隸。《左傳》定四年說:“周公相王室,分魯公以……殷民六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使之職事於魯,……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這些殷民族六族與七族便是勝國投降的貴族,那些“備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後來所謂“儒士”——寄食於貴族的智識分子。讓貴族和智識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隸(附庸),這對奴隸們和奴隸占有者(周人)雙方都有利的,因為以居間的方式他們可以緩和主奴間的矛盾,他們實在做了當時社會機構中的一種緩衝階層。後來勝國貴族們漸趨沒落,而儒士們因有特殊智識的技能,日漸發展成一種宗教文化的行幫企業,兼理著下級行政幹部的事務,於是緩衝階層便為儒士們所獨占了。(當然也有一部分沒落的勝國貴族,改業為儒,加入行幫的。)

明白了這種曆史背景,我們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為儒家是一個居於矛盾的兩極之間的緩衝階層的後備軍,所以他們最忌矛盾的統一,矛盾統一了,沒有主奴之分,便沒有緩衝階層存在的餘地。他們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麵,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強,有壓倒對方的能力,緩衝者也無事可做。

所謂“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勢均力敵的局麵中和平相處,而切忌“同”於某一方麵,以致動搖均勢,因為動搖了均勢,便動搖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講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間的一種人。中庸之道,對上說,愛惜奴隸,便是愛惜自己的生產工具,也便是愛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對下說,反正奴隸是做定了,苦了是吃定了,隻要能吃少點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還是那站在中間,兩邊玩弄,兩邊鎮壓,兩邊勸諭,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憲章文武,尤其夢想周公,無非是初期統治階級的奴隸管理政策,符合了緩中階層的利益,所謂道統治者,還是有其社會經濟意義的。

可是切莫誤會,中庸絕不是公平。公平是從是非觀出發的,而中庸隻是在利害上打算盤。主奴之間還講什麼是非呢?如果是要追究是非,勢必牽涉到奴隸製度的本身,如果這製度本身發生了問題,那裏還有什麼緩衝階層呢?

顯然的,是非問題是和儒家的社會地位根本相抵觸的。他隻能一麵主張“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一麵用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論,維持現有的秩序(既成事實),然後再苦口婆心的勸兩麵息事寧人,馬馬虎虎,得過且過。我疑心“中庸”這庸字也就是“附庸”之庸字,換言之“中庸”便是中層或中間之傭。自身既也是一種傭役(奴隸),天下那有奴隸支配主義的道理?所以緩衝階層的真正任務,也不過是懇求主子刀下留情,勸令奴才忍重負辱,“執中無權,猶執一也”,天秤上的碼子老是向重的一頭移動著,其結果,“中庸”恰恰是“不中庸”。可不是嗎?“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然你辭了爵祿,蹈了白刃,那於主人更方便(因為把勸架的人解決了,奴才失去了掩蔽,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何況爵祿並不容易辭,白刃更不容易蹈呢?實際上緩衝階層還是做了幫凶,“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冉求的作風實在是緩衝階層的唯一出路。孔子喝令“小子鳴鼓而攻之!”是冤枉了冉求,因為孔子自己也是“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的,冉求又怎能餓著肚子不吃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