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封建社會是人類物質文明成熟到某種階段的結果,而它自身又確乎能維持相當安定的秩序,我們的文化便靠那種安定而得到迅速的進步,而思想也便開始產生了。但封建社會的組織本是家庭的擴大,而封建社會的秩序是那家庭中父權式的以上臨下的強製性的秩序,它的基本原則至多也隻是強權第一,公理第二。當然秩序是生活必要的條件,即便是強權的秩序,也比沒有秩序好。尤其對於把握強權,製定秩序的上層階級,那種秩序更是絕對的可寶。儒家思想便是以上層階級的立場所給予那種秩序的理論的根據。然而父權下的強製性的秩序,畢竟有幾分不自然,不自然的便不免虛偽,虛偽的秩序終久必會露出破綻來,墨家有見於此,想以慈母精神代替嚴父精神來維持秩序。無奈秩序已經動搖後,嚴父若不能維持,慈母更不能維持。兒子大了,父親管不了,母親更管不了,所以墨家之歸於失敗,是勢所必然的。
墨家失敗了,一氣憤,自由行動起來,產生所謂遊俠了,於是秩序便愈加解體了。秩序解體以後,有的分子根本懷疑家庭存在的必要,甚至咒詛家庭組織的本身,於是獨自逃掉了,這種分子便是道家。
一個家庭的黃金時代,是在夫婦結婚不久以後,有了數目不太多的子女,而子女又都在未成年的期間。這時父親如果能夠保持著相當豐裕的收入,家中當然充滿一片天倫之樂,即令不然,兒女人數不多,隻要分配得平均,也還可以過得相當快樂,萬一分配不太平均,反正兒女還小,也不至鬧出大亂子來。但事實是一個龐大的家庭,兒女太多,又都成年了,利害互相衝突,加之分配本來就不平均,父親年老力衰,甚至已經死了,家務由不很持平的大哥主持,其結果不會好,是可想而知了,儒家勸大哥一麵用父親在天之靈的大帽子實行高壓政策,一麵叫大家以黃金時代的回憶來策勵各人的良心,說是那樣,當年的秩序和秩序中的天倫之樂,自然會恢複。他不曉得當年的秩序,本就是一個暫時的假秩序,當時的相安無事,是沾了當時那特殊情形的光,於今情形變了,自然會露出馬腳來。墨家的母性的慈愛精神不足以解決問題,原因也隻在兒女大了,實際的利害衝突,不能專憑感情來解決,這一層前麵已經提到。在這一點上,墨家犯的錯誤,和儒家一樣,不過墨家確乎感覺到了那秩序中分配不平均的基本症結,這一點就是他後來走向自由行動的路的心理基礎。墨家本意是要實現一個以平均為原則的秩序,結果走向自由行動的路,是破壞秩序。隻看見破壞舊秩序,而沒有看見建設新秩序的具體辦法,這是人們所痛惡的,因為,正如前麵所說的,秩序是生活的必要條件。尤其是中國人的心理,即令不公平的秩序,也比完全沒有秩序強。
這裏我們看出了墨家之所以失敗,正是儒家之所以成功。至於道家因根本否認秩序而逃掉,這對於儒家,倒因為減少了一個掣肘的而更覺方便,所以道家的遁世實際是幫助了儒家的成功。因為道家消極的幫了儒家的忙,所以儒家之反對道家,隻是口頭的,表麵的,不像他對於墨家那樣的真心的深惡痛絕。因為儒家的得勢,和他對於墨道兩家態度的不同,所以在上層階級的士大夫中,道家還能存在,而墨家卻絕對不能存在。墨家不能存在於士大夫中,便一變為遊俠,再變為土匪,愈沉愈下了。
搗亂分子墨家被打下去了,上麵隻剩了儒與道,他們本來不是絕對不相容的,現在更可以合作了。合作的方案很簡單。這裏恕我曲解一句古書,《易經》說“肥遁,無不利”,我們不妨讀肥為本字。而把“肥遁”解為肥了之後再遁,那便是說一個儒家做了幾任“官”,撈得肥肥的,然後撤開腿就跑,跑到一所別墅或山莊裏,變成一個什麼居士,便是道家了。─—這當然是對己最有利的辦法了。甚至還用不著什麼實際的“遁”,隻要心理上念頭一轉,就身在宦海中也還是“遁”,所謂“身在魏闕,心在江湖”,和“大隱隱朝市”者,是儒道合作中更高一層的境界。在這種合作中,權利來了,他以儒的名分來承受,義務來了,他又以道的資格說,本來我是什麼也不管的,儒道交融的妙用,真不是筆墨所能形容的,在這種情形之下,稱他們為偷兒和騙子,能算冤曲嗎?
“成則為王,敗則為寇”,“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些古語中所謂王侯如果也包括了“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的道家,便更能代表中國的文化精神。事實上成語中沒有罵到道家,正表示道家手段的高妙。講起窮凶極惡的程度來,土匪不如偷兒,偷兒不如騙子,那便是說墨不如儒,儒不如道。韋爾斯先生列舉三者時,不稱墨而稱土匪,也許因為外國人到中國來,喜歡在窮鄉僻壤跑,吃土匪的虧的機會特別多,所以對他們特別深惡痛絕。在中國人看來,三者之中,其實土匪最老實,所以也最好防備,從曆史上看來,土匪的前身墨家,動機也最光明。如今不但在國內,偷兒騙子在儒道的旗幟下,天天剿匪,連國外的人士也隨聲附和的口誅筆伐,這實在欠公允,但我知道這不是韋爾斯先生的本意,因為我知道在他們本國,韋爾斯先生的同情一向是屬於那—種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