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唐詩篇(8)(2 / 3)

複考舊傳古帝王感生之事,由於履跡者,後稷而外,惟有伏羲。

《禦覽》七八引《孝經鉤命決》“華胥履跡,怪生皇犧”;

同上引《詩含神霧》“大跡出雷澤,華胥履之,生宓犧”;

《山海經·海內東經》引《河圖》“大跡出(各本誤在)雷澤,華胥履之而生伏羲”;

《潛夫論·五德誌》篇“大人跡出雷澤,華胥履之,生伏羲。”

餘嚐疑伏羲為犬戎之祖,犬戎與周或本同族,故傳言伏羲畫八卦,文王演之,而《易》稱《周易》。今複得此證,益信前說之不謬。《樂記》疏引《孝經鉤命決》曰:

伏羲樂為立基。

立大古字通,基者跡也,立基即大跡耳。立基為伏羲樂名,正“履帝武敏”為舞之比。《封禪書》“秦宣公作密於渭南,祭青帝”,伏羲字或作宓若虙,密宓虙一字,密畤即伏羲之畤,故曰青帝也。《封禪書》又曰:“德公……用三百牢於鄜畤,作伏祠,磔狗邑四門以禦蠱菑。”鄜伏音近,鄜畤亦伏羲之畤,伏祠即伏羲之祠,因知上文雲文公作鄜畤,祭白帝,白實青之誤。伏字從犬,伏羲、盤古、槃瓠本一人,傳說槃瓠為犬,與此祭伏祠,磔狗以禦蠱菑亦合。蓋平王受逼於犬戎而東遷,秦襄公逐犬戎,收周故地,因受封焉,秦立伏羲之畤,因犬戎之神而祭之也。伏羲履跡而生,後稷亦履跡而生,事為同例,然則秦因犬戎之俗祭伏羲於畤,亦周祭後稷於畤之比矣。

二十九年一月九日,晉寧

(本篇原載於昆明《中央日報·史學》第72期。)

龍鳳

前些時接到一個新興刊物負責人一封征稿的信,最使我發生興味的是那刊物的新穎命名——“龍鳳”,雖則照那篇《緣起》看,聰明的主編者自己似乎並未了解這兩字中豐富而深邃的含義。無疑的他是被這兩個字的奇異的光豔所吸引,他迷惑於那蛇皮的奪目的色彩,卻沒理會蛇齒中埋伏著的毒素,他全然不知道在玩弄色彩時,自己是在與毒素同謀。

就最早的意義說,龍與鳳代表著我們古代民族中最基本的兩個單元——夏民族與殷民族,因為在“鯀死,……化為黃龍,是用出禹”和“天命玄鳥(即鳳),降而生商”兩個神話中,我們依稀看出,龍是原始夏人的圖騰,鳳是原始殷人的圖騰(我說原始夏人和原始殷人,因為曆史上夏殷兩個朝代,已經離開圖騰文化時期很遠,而所謂圖騰者,乃是遠在夏代和殷代以前的夏人和殷人的一種製度兼信仰),因之把龍鳳當作我們民族發祥和文化肇端的象征,可說是再恰當沒有了。若有人願意專就這點著眼,而想借“龍鳳”二字來提高民族意識和情緒,那倒無可厚非。可惜這層曆史社會學的意義在一般中國人心目中並不存在,而“龍鳳”給一般人所引起的聯想則分明是另一種東西。

圖騰式的民族社會早已變成了國家,而封建王國又早已變成了大一統的帝國,這時一個圖騰生物已經不是全體族員的共同祖先,而隻是最高統治者一姓的祖先,所以我們記憶中的龍鳳,隻是帝王與後妃的符瑞,和他們及她們宮室輿服的裝飾“母題”,一言以蔽之,它們隻是“帝德”與“天威”的標記。有了一姓,便對應地產生了百姓,一姓的尊榮,便天然地決定了百姓的苦難。你記得複辟與龍旗的不可分離性,你便會原諒我看見“龍鳳”二字而不禁怵目驚心的苦衷了。我是不同意於“天王聖明,臣罪當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