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見到外婆是在她的葬禮上。那年我十歲,和母親一路疲憊地趕到上海,在東安新村的那個小房間裏,看到一切平靜如常。追悼會上人們也很克製,致詞和默哀之後,兩桌親友在飯店裏聚餐了一下,這事就算是結束了。
對我而言,這卻是十足的文化震撼。我自小在鄉下經曆的葬禮絕不是這樣的。按崇明風俗,人死之後要“擱三朝”(停屍三日),有時為了便於外地親友趕回或猝死不及準備後事,還須“擱五朝”。在這三五日內,屍體就躺在鋪以稻草的門板或床板上,擱在堂屋中,身邊必須隨時有親人陪著,半夜也不例外,謂之“看死人”(“看”字陰平),因為舊俗怕死屍亡魂夜間逃走。喪家還須四處報喪、服孝、立幡竿、搭涼棚、掛帷帳、紮紙轎紙馬,更不必說籌辦白席、向鄰居借用桌椅碗筷,此外得聘請喪樂隊,三五天裏不斷地吹吹打打,直至出殯下葬;而尤為重要的,是女性親屬日間要跪在靈前哭唱死者的生平。
這並不僅是喪家私下的紀念,而是社區裏最重要的公眾儀式之一。從記事起的十多年裏,我幾乎每年總要親曆幾次這樣的葬禮。除了父母雙方盤根錯節的親戚譜係(不少遠親死者我根本不認識,以至於葬禮有時幾乎成了親友聚會的唯一場合)外,還有鄰居,因為鄉下的葬禮連辦三天,有時每頓操辦二三十桌,沒有哪戶人家會常備那麼多桌椅碗筷,因此往往一人身死,全村的桌椅碗筷都被借去,鄰人也會送白禮(“鄰舍人情”)並上門幫著操持白席。更有些時候,母親還會帶著我去鄰村看別人家的葬禮——雖然有時連她都未必認識死者,但在寂靜的鄉下,高亢淒清的哀樂一起,幾乎五六裏地內都會知道哪裏出事了。男人們或許端坐不動,女人們則常常拉著孩子,去喪家“看死人”(此處“看”讀上聲)——實際上倒不是為了看穿戴好壽衣的死者,而往往是為了在煙熏繚繞的堂屋裏看喪家的女輩是怎麼哭死者的。崇明的《哭喪經》現在據說也算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了,但對於少年時的我來說,那更像是某種清唱的曲調,喪家的女輩按一定的調子將死者的生平哭著唱出來,有時竟長達兩三個小時。盡管人人皆知最會哭唱的未必是最孝順的女兒媳婦,但能將死者平淡而淒苦的一生哭唱得婉轉動人的,還是能讓貼著牆在外圍觀看的鄰人無不潸然淚下。許多來觀看的鄰居或親友,還會對喪家女輩“會不會哭”、酒水如何、辦的禮節是否到位,私下評議良久。事實上,人們就是在這一個又一個既是私事又是公眾儀式的葬禮上學會如何做人、如何遵循風俗禮儀,乃至如何哭唱的——因為《哭喪經》這類雖然也需要技巧,但顯然不可能事先反複練習,也不會沒事唱著玩,女人們之所以到親人辭世時能自然而然唱出來,是因為她們早已目睹了無數次類似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