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以我畫線,雙重標準 (2)(1 / 3)

根據韋德裏納的說法,多年以來,西方憑借其經濟、軍事、政治實力和話語權宣揚“人權”、“自由”和“民主”等“普世價值”。這種基於傳統的“歐洲—西方中心論”成為了強權國家幹涉別國的依據和工具,並無限擴大化。韋德裏納認為,西方世界10億人口在全球60億人口中隻占少數,西方認定的“普世價值”未必真的就“普世”,西方沒有理由也沒有能力強迫別人接受他們的價值觀。這就說明,美國等西方國家在長遠的發展和運作之後,發現實現本國的世界霸主地位,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西方的價值觀念對其他國家進行各種各樣的幹涉。在西方民眾中心,“自由”、“民主”、“人權”、“科學論”等價值觀念是世界任何地方都需要的。於是這些思想在它們軟硬兼施的情況下得到了全麵的推廣。但西方國家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侵犯別國的“人權”,違背“自由”和“民主”的原則。未來的世界是共容共通的世界,試圖用一種聲音來掌控世界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即使最極端的西方政客也承認,所謂“普世價值”隻是爭取本國“最大利益”、實現“強權壟斷”的工具。多元文化和多極世界是大勢所趨,美國和西方國家已經不能控製一切,承認和尊重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但這種態勢在美國等主要西方國家中很難實現,甚至有全然背離的局麵。在信息時代之前,西方政治將別國攻擊得“沒有出路”;到信息時代之後,在信息爆炸的社會裏,美國等國就開始為建立“信息統治”優勢地位而努力。美國是最早製定信息政策的國家。由於美國經濟發達,信息對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信息是經濟商品”成為製定信息政策的立足點。美國信息政策的範圍極為廣泛,涉及版權、通訊、信息技術、跨國信息傳遞以及對各類信息機構和有關團體的約束等諸多方麵的內容。信息政策與信息法律相比,美國政府則更多地運用了法律手段,頒布了一係列的信息法令和法規,如《信息自由法》、《陽光下的政府法》等。美國的信息政策在開展政策谘詢、管理與協調信息活動、推進信息交流、促進科技成果的商業化和產業化方麵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美國人的確有他的英明之處,通過對本國信息流通的官方管製,美國製造出了一種近乎完美的幌子。在法律控製和軟性牽製使美國信息流動被認為處於一種非常公平、客觀的範疇之內。但正是這種冠冕堂皇的幌子,讓美國不斷地壟斷信息流通渠道,並在源頭上對“世界公論”進行阻礙和衝擊。美國信息政策基本上是融合在各項準則、法律、法規中。這就讓信息流通更就目的性。也就是說,法律框架下的信息流通規則,會很快與其他形式的行業產生法律上的關係。就這一層麵上來說,美國的信息政策更能促進其市場競爭效能。於是美國的信息流通能力會在基本點上優於世界其他地方。加上美國經濟實力雄厚,它在信息流動領域的獨霸地位就很容易實現。

為了打破美國的信息流動壟斷,世界各國政府紛紛表示要與美國等西方國家之間進行一場“信息大戰”。就目前來看,這場群策群力的戰爭中,美英等國家信息市場似乎有那麼一點點萎縮。到21世紀,世界各國都知道掌握信息流通主導權對自己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在一本名為《麥克布萊德》的圖書中就曾經提出,人類要建設一個“多種聲音,一個世界”的口號。並且號召建立一個“新世界信息秩序”,打破西方發達國家在信息傳播上的壟斷局麵。這份報告得到了眾多發展中國家的積極響應,但時過境遷,國際信息傳播上的南北不平衡狀況仍然沒有得到改變,西方發達國家媒體,尤其是英語媒體對國際信息流通的壟斷就像魔咒一樣難以消除。2000年,中國中央電視台開辦了24小時英語頻道“CCTV國際”,2005年俄羅斯政府資助成立“今日俄羅斯”頻道,都希望能夠改變CNN、BBC等英美強勢媒體一統英語電視新聞天下的局麵,打破“統一的盎格魯-薩克遜”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