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搞活大中型企業要堅決貫徹《企業法》(1 / 1)

搞活大中型企業要堅決貫徹《企業法》——訪中顧委委員、中國企業管理協會會長袁寶華

中顧委委員、中國企業管理協會會長袁寶華,日前在京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要把大中型企業搞活,根本出路在於切實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法》。

袁寶華指出,搞活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問題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可以歸納成兩條,一條是落實企業自主權,另一條是發揮職工的積極性。所謂改善企業的外部環境,就是要落實企業的自主權,中央各個部門的配套改革也是為了要落實企業自主權。企業內部改革,始終是為了調動職工積極性,把企業搞上去。說得再簡單一點,歸納成一句話,就是貫徹落實《企業法》。不貫徹《企業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解決根本問題。要貫徹《企業法》,最核心的問題,還是政企分開、兩權分離。

袁寶華說,《企業法》生不逢時。1988年4月13日通過,8月1日起實施,8月30日國務院決定要對國民經濟進行治理整頓。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宏觀經濟部門把已經下放到企業的權又收回來了。國家采取雙緊方針,本來財政金融部門動作起來就可以了,可是其他的宏觀管理部門也紛紛動作起來,到了第二年又遇到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提出要解決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是完全正確的。可是有些人產生了誤解,忘了鄧小平同誌的意思是兩手都要硬。《企業法》開始實施以來,許多問題沒有落實,表現在企業應得到的自主權沒有得到,有些已經得到的自主權又重新喪失了。所以追本溯源就是要政企分開、兩權分離。

袁寶華強調,搞好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直接涉及國有大中型企業在以全民所有製為主體的公有製經濟中的地位、前途及命運。能不能使我們的經濟走上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安定和政治的穩定,關係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時期總路線的實施,關係到改革開放方針的執行,關係到社會主義製度的前途。把全民所有製企業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不僅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更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搞得好不好,搞得活不活,標誌著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形式的優越性能否體現出來。

袁寶華說,我們的國有企業為什麼不如“老外”(外資、合資企業),為什麼不如“老鄉”(鄉鎮企業),最本質的問題是經營機製不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條件。現在看來,過去我們曾經提出把鄉鎮企業的經營機製引入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想法是正確的。當然不能全套搬來,要根據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具體情況,把鄉鎮企業經營機製中的一些重要原則引到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去。國有大中型企業首先要完成國家指令性計劃,另外,為使整個國民經濟健康運行,在價格控製上要明確規定哪些產品是放開價格的,哪些是按國家規定的。在工資製度上,各地區、各行業都要瞻前顧後,照顧到左鄰右舍的關係,要有一點限製,但具體到企業內部應更多地放開些,使企業具有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