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針對上述問題,廠長、經理們提出了幾點意見:
(一)轉換經營機製,實行投入產出總承包
為促使電力企業成為自主經營的社會主義電力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建議實行“四包四保雙掛鉤”。電力企業對國家包基建投資規模及在建容量,包發電量,包技術改造,包財政上繳任務和投資的利益。國家對電力企業保基建、技改投資規模和投資政策,保成套設備和三材供應,保燃料和運輸計劃落實,保價格和政策落實。工資總額與售電量、實現稅利掛鉤。同時,進一步保證電力配套改革。一是改革電力工業和網、電管理體製。網、省間交換電量采用經濟辦法結算,網、省內部要用內部獨立核算和經濟合同的方式管理所屬企業。二是結合電力企業實際,實事求是地進行“三項製度”的改革。對偏遠地區和特殊崗位的勞動、人事和工資製度應有特殊政策。三是電力企業試行股份製,認真貫徹執行即將頒布的《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製條例》。
(二)改革電價製度,促進電力企業麵向市場、自主經營
要按市場規律逐步改變電力商品價格扭曲的狀況,使電力企業有自我發展的能力。尤其是在目前電價過低,電力基建基金由撥款改為貸款,以及還本付息電價未能出台的情況下,電價改革已迫在眉睫:第一,要加強立法,保護電力工業的合法利益,保證電力工業的資金利潤率略高於貸款利率。第二,在新電價未實行前,允許實行還本付息電價,經過更新改造設備增加的電量實行新電價。第三,實行銀行托收承付辦法收取電費。
(三)實行政策傾斜,確保先行行業的先行地位
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工業,又是公用事業,國家在政策上應予以傾斜。建議增加貸款額度,利率優惠。為避免電價過高,保證用戶的承受能力,國家在稅收政策上應實行少稅種、低稅率;提高折舊率,減免能交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折舊率從目前的4.23%,提高到7%;電力企業在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超發的電量有自銷權,可以進市場、自主分配;對偏遠地區電力企業如水電廠舉辦第三產業給予積極扶持。
(四)理順管理體製,賦予網、省電力企業更多的自主權
在電力有較快發展的情況下,作為直接經營管理電網的網、省電力公司反而沒有投資功能,隻能充當辦電的“載體”而不是辦電的“主體”。電力企業要自主經營,必須改變以往那種政企不分的狀況:一是實行政企分開,不僅國家電力部門要實行政企分開,與電力有關的其他部門、各級地方行政管理機關也都應政企分開。二是授權網、省電力公司管理國有資產,保證國有資產的存量和增量;賦予網、省電力公司投資功能,可以自行向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可以引進外資,並允許建立財務公司,融通資金。三是國家規定的每千瓦電量征收2分錢的電力建設資金屬地方政府投資,但最好委托網、省電力公司管理。四是在現有征收2分錢的基礎上再加收1分錢,作為國家電力建設基金,改變集資辦電既要還本付息,又擁有產權分電、分利的不合理狀況。投資公司提供的電力建設資金還本付息後,就不應再擁有產權和經營權。逐步推行股份製的集資辦電管理辦法,以規範投資者、建設者、生產經營者的責、權、利,既維護電網的統一,又維護投資者的經濟利益。
寶華同誌在聽取了水利電力企業廠長經理的發言後,做了講話。他在肯定電力工業4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巨大成就後,提出了四點意見:一是加快電力係統的政企分開,進一步解放生產力;二是以轉換經營機製為核心,搞好配套改革;三是放開電力市場,實行政策傾斜,保證先行行業的先進地位;四是完善和發展承包製,積極進行股份製試驗,發展第三產業。